招标
中卫市压砂地生态修复治理方案编制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金额
15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3NCZ(ZW)0001681

项目编号: NXSHY(ZC)-2023-13

项目名称: 中卫市压砂地生态修复治理方案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15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中卫市压砂地生态修复治理方案编制项目(重新招标) 其他服务 1 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1500000.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15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 〕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5)分支机构: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参照宁财(采)发【2021】22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授权方式应当以项目授权为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只提 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7) 信用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 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8) 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11-08 16:37:44 至 2023-11-15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11-20 09: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3-11-20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2、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3、供应商报名如出现疑问,请拨打电话:4009980000 进行咨询。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5.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须使用国泰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专用工具查看磋商文件、编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在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1小时内登入“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供应商可在开标当天持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 CA 锁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照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操作导致响应失败的,后果自行承担。6、每家供应商只允许1人到场参与开标,开标后进行第二轮报价后离场。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卫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 中卫市怀远南街252号
       联系方式: 0955-70658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盛弘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卫市沙坡头区蔡桥路134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 0955-7654434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张文明
       电话: 0955-7065888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温莉
       电话: 0955-7654434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宁夏盛弘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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