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公开招标][施工][沈阳市·于洪区]于洪区农村饮水安全三年改造工程(二标段)施工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金额
2227.83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0/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开招标][施工][沈阳市·于洪区]于洪区农村饮水安全三年改造工程(二标段)施工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于洪区农村饮水安全三年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2023476 | 工程名称 | 于洪区农村饮水安全三年改造工程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2023476001001 | 标段名称 | 于洪区农村饮水安全三年改造工程(二标段)施工 | ||||||||||
建设单位 | 沈阳市于洪区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 填报单位 | 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24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10月28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 | 建设地点 | 沈阳市于洪区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沈阳市于洪区公用发展有限公司 | 沈阳洪远锐达公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沈阳市于洪区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王吉 | 刘驰 | 张春雷 | ||||||||||
注册资格 | |||||||||||||
证书编号 | |||||||||||||
投标报价 | 22278304.880000元 | 22338463.380000元 | 22227304.200000元 | ||||||||||
工程工期 | |||||||||||||
质量要求 | |||||||||||||
企业资质 | |||||||||||||
评审得分 | 94.38 | 86.7 | 86.61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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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沈阳市于洪区公用发展有限公司 | 沈阳洪远锐达公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沈阳市于洪区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沈阳市韵达公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12.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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