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清核电除盐水厂房智能巡检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1/08/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nsc-21fqhd011479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1/08/16
投标截止时间2021/09/03
公告正文
福清核电除盐水厂房智能巡检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核电除盐水厂房智能巡检系统建设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1FQHD011479
2.2 招标项目名称
福清核电除盐水厂房智能巡检系统建设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括
/
2.4 招标范围
根据技术规格书要求,负责福清核电除盐水厂房智能巡检系统建设项目相关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及调试以及质保期间的维护工作,具体包括如下:
1)搭建除盐水厂房的智能巡检系统。该系统包含应用平台主设备及配套巡检软件、智能巡检设备、管理客户端、无线通讯设备,可实现设备状态巡检监测功能,并可从生产活动视频综合管理平台等处获取相关视频信号,通过配套的巡检软件,对巡检数据中的设备状态、仪表读数、运行指示灯等信息进行整合分析,形成符合需求方要求的报表,在值班室设置的巡检监控终端上展示、分析与报警提示,并可上传巡检数据至电厂的电子巡检系统。
2) 在除盐水厂房增加摄像机,接入福清核电现有的生产活动视频综合管理平台。
3) 根据智能巡检设备部署要求,对除盐水厂房部分防火门进行自动感应改造,满足智能巡检设备在不同防火区域的通行。
相关工作要求详见《福清核电除盐水厂房智能巡检系统建设项目立项技术规格书》。
2.5 建设/项目地点
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2.6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项目所有工作并通过验收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分包商具有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允许设计分包);(需明确分包单位(如有分包)并提供设计相关资质证书)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机电或通讯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具有3年及以上类似项目管理相关经验或1年及以上核电项目管理相关经验;(需提供学历证书、建造师证书、人员履历表)
安全员:具有安全员证(C证)或者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福清核电除盐水厂房智能巡检系统建设项目售价:10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无
开户单位: 无
收款账号:无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2021年08月09日 17时00分—2021年08月16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
4.4 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平台主页
“服务中心”)。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附件 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4.5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396号浦原科技园3号楼3层。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09月03日 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前薛村福清核电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396号3号楼3楼
联系人:欧阳璋珅
电话:021-61592145
电子邮件:ouyangzs@puyuan.com
8 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投标时请按格式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作为附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08 月 09 日
附件下载:投标保密承诺函20200114.zip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核电除盐水厂房智能巡检系统建设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1FQHD011479
2.2 招标项目名称
福清核电除盐水厂房智能巡检系统建设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括
/
2.4 招标范围
根据技术规格书要求,负责福清核电除盐水厂房智能巡检系统建设项目相关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及调试以及质保期间的维护工作,具体包括如下:
1)搭建除盐水厂房的智能巡检系统。该系统包含应用平台主设备及配套巡检软件、智能巡检设备、管理客户端、无线通讯设备,可实现设备状态巡检监测功能,并可从生产活动视频综合管理平台等处获取相关视频信号,通过配套的巡检软件,对巡检数据中的设备状态、仪表读数、运行指示灯等信息进行整合分析,形成符合需求方要求的报表,在值班室设置的巡检监控终端上展示、分析与报警提示,并可上传巡检数据至电厂的电子巡检系统。
2) 在除盐水厂房增加摄像机,接入福清核电现有的生产活动视频综合管理平台。
3) 根据智能巡检设备部署要求,对除盐水厂房部分防火门进行自动感应改造,满足智能巡检设备在不同防火区域的通行。
相关工作要求详见《福清核电除盐水厂房智能巡检系统建设项目立项技术规格书》。
2.5 建设/项目地点
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2.6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项目所有工作并通过验收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分包商具有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允许设计分包);(需明确分包单位(如有分包)并提供设计相关资质证书)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机电或通讯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具有3年及以上类似项目管理相关经验或1年及以上核电项目管理相关经验;(需提供学历证书、建造师证书、人员履历表)
安全员:具有安全员证(C证)或者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福清核电除盐水厂房智能巡检系统建设项目售价:10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无
开户单位: 无
收款账号:无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2021年08月09日 17时00分—2021年08月16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
4.4 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平台主页
“服务中心”)。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附件 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4.5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396号浦原科技园3号楼3层。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09月03日 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前薛村福清核电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396号3号楼3楼
联系人:欧阳璋珅
电话:021-61592145
电子邮件:ouyangzs@puyuan.com
8 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投标时请按格式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作为附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08 月 09 日
附件下载:投标保密承诺函20200114.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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