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临淄区稷下街道商王村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1#、4#住宅楼及19#配套公寓室内装饰装修合同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1/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商王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1#、4#住宅楼及 19#配套公
寓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合同编号:LZGC202310067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商王村村民委员会
乙方:淄博佳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商王村村民委员会
承包人(全称):淄博佳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临淄区稷下街道商王村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1#、4# 住宅楼及 19#配套公寓室内装饰装修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临淄区稷下街道商王村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1#、4#住宅楼及 19#配套公 寓室内装饰装修。
2.工程地点:商王村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临淄区桓公路以南、稷山路以东)。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工程内容:1#楼建筑总面积 8751.33 平方米,4#楼建筑面积 8932.79 平方米,19#配套公寓 三层建筑面积 1066.93 平方米。合同估算价:19536190.05 元。
6.工程承包范围:
室内吊顶、瓷砖、乳胶漆涂刷、线路改造敷设、灯具安装、壁橱、灶台、热水器安装工程 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3 年 12 月 06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 年 03 月 05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90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 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预估为:
人民币(大写)壹仟玖佰贰拾肆万叁仟壹佰柒拾柒元零叁分(¥ 19243177.03 元);2. 合同价格形式:人民币。
3. 以最终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王磊。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 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 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 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 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23 年 12 月 05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商王村村民委员会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地 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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