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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金湖至天长至仪征高速公路安徽段工可(含相关专题)、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服务项目 | ||
项目法人: | 天长市城镇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滁州市天长市 |
立项批文名称: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徽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2020-2035年))》的批复 | 项目审批单位: | 安徽省人民政府 |
监督部门: |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管理处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公告见证时间: | 2023-06-19 |
金湖至天长至仪征高速公路安徽段工可(含相关专题)、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服务项目三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湖至天长至仪征高速公路安徽段工可(含相关专题)、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省政府关于《安徽省高速公路规划网修编(2020-2035年)》的批复(皖政秘〔2021〕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长市城镇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天长市城镇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可、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023DFABZ01239/GN2023-06-0621
2.2 标段编号:2023DFABZ01239-03/GN2023-06-0621-03
2.2 招标类别:工程服务
2.3 项目名称:金湖至天长至仪征高速公路安徽段工可(含相关专题)、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服务项目
2.4 项目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
2.5 建设单位:天长市城镇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6 项目概况:金天仪高速公路北起于江苏省金湖县金马高速,途径天长市境内铜城、杨村、永丰、广陵、仁和集、金集等镇街,与江苏省仪征市境内宁盐高速相接,经仪禄高速直达禄口机场,安徽段全长约52公里,金天仪高速至宿扬高速支线段16公里,采用双向六车道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34.5m,沥青混凝土路面。本项目总投资约86亿元。
2.7本项目工可(含相关专题)、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服务总费用约6568.8万元,其中1标段:4784万元;2标段:1472万元;3标段:312.8万元。
2.8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本招标文件为3标段招标文件,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3标段:为对本项目1标段和2标段的设计成果双院制设计咨询及审查(含地勘监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9 计划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工可及勘察设计18个月+暂定施工期3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服务时限详见招标文件。
2.10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以下(1)、(2)、(3)所要求的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2)、(3)项要求。
3.2投标人业绩要求:
同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①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里程不少于35公里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或可行性研究咨询业绩,以工程可行性研究批复时间为准。
②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里程不少于35公里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主体工程勘察和设计业绩(须包含勘察、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或设计咨询业绩(设计咨询内容须包含勘察监理(或咨询)、初步设计阶段咨询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咨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注:①以上所要求的业绩中如同一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合同是分开签订的,此种情况投标人同时提供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合同和施工图设计合同的,且合同甲方为同一单位,合同乙方亦为同一单位的,予以认可(设计咨询业绩同理)。
②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如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则仅可按投标人在业绩中的任务分工认定业绩。
③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上述可行性研究业绩(或可行性研究咨询业绩)及设计业绩(至少同时包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或设计咨询业绩(设计咨询内容须包含初步设计阶段咨询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咨询))。
④投标人提供的单个业绩如同时满足多项业绩要求也予认可。
3.3项目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交通等专业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3.4项目主要人员业绩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单个合同里程不少于35公里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主体工程设计业绩(内容须同时包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或设计咨询业绩(设计咨询内容须同时包含初步设计阶段咨询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咨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在业绩中须任职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设计咨询负责人)。
注:如同一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合同是分开签订的,此种情况投标人同时提供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合同和施工图设计合同的,且合同甲方为同一单位,合同乙方亦为同一单位,且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均任职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予以认可(设计咨询业绩同理)
3.5投标人信誉要求
(1)没有被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安徽省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安徽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7)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或D级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如在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等级评价公布日期之后,被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通报为C级或D级的投标人也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8)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2)联合体成员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
(3)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上传、解密等工作均由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成员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4)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5)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设计资质且承担本项目设计部分咨询任务。
3.7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3(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1个标。如所投标段数量超出上述规定的标段数量,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23年7月3日至开标时间。
5.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 400-0099-555 。
5.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本公告附件《评标办法》。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对项目现场进行充分考察。
6.2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6.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2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4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7月24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4号开标室。
备注:本项目无需递交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等电子数据资料或其他纸质版材料,投标人无需至现场开标,参与远程在线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即可。
6.5 投标文件未上传或逾期上传、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6 视为无效投标情形:
(1)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参加远程在线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成功。
6.7本项目3标段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信用评价等级(设计企业)近三年均为AA的企业,可以免缴投标保证金。
6.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条款要求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招标人:天长市城镇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天长市广陵路南侧平安路东侧金融大楼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0-7047009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邮编:230051
联系人:金奎、魏思宇、陈苑、余学兵
电话:0551-62220261、62220263
8.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0099-555
8.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5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管理处
联系电话:0551-63629541
9. 重要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
9.2 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需查看注意事项,详见:电子交易系统—平台服务—电子招标投标—操作指南—进场项目(合肥)。
9.3 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在使用投标工具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致电网络技术服务电话:400-0099-555,(0551)62220164。
10. 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若采用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本公告所示各标段对应账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投标无效。如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银行保函彩色扫描件。
3标段
保证金账户一: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8575241196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保证金账户二: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44791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附件:评标办法
天长市城镇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3日
0天0小时13分4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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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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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3-07-030天0小时13分
三标段招标文件盖章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