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宁县“一水两污”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设备采购
金额
239.23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39.23万元
招标公司华宁县洁城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胡师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雄19188281169
标书截止时间2022/11/18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28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2-11-01 08:00信息来源:
招标项目名称: | 华宁县“一水两污”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设备采购ebed933b-fe0d-4603-8244-5d6d322c6dcb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ebed933b-fe0d-4603-8244-5d6d322c6dcb |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为华宁县“一水两污”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设备采购,包括采购华宁县:普通垃圾亭69个,660升垃圾桶276个,智能垃圾亭6个。盘溪镇:垃圾亭25个,660升垃圾桶100个。宁州镇:垃圾亭46个,660升垃圾桶184个。华溪镇:垃圾亭10个,660升垃圾桶40个。青龙镇:垃圾亭14个,660升垃圾桶56个。ebed933b-fe0d-4603-8244-5d6d322c6dcb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其它 | 工程类型: | 设备采购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2-11-01 08: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云南省发展改革委 |
备注: | 无 |
建设单位: | 华宁县洁城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经办人: | 胡师 |
办公电话: | 13759090611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国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刘雄 |
办公电话: | 19188281169 | 移动电话: | 19188281169 |
标段编号: | GC530400202220379001001 |
标段名称: | 华宁县“一水两污”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设备采购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2-11-18 18: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2-11-28 09:00 |
开标地点: | 华宁县1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网上递交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39.231719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项目为华宁县“一水两污”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设备采购,包括采购华宁县:普通垃圾亭69个,660升垃圾桶276个,智能垃圾亭6个。盘溪镇:垃圾亭25个,660升垃圾桶100个。宁州镇:垃圾亭46个,660升垃圾桶184个。华溪镇:垃圾亭10个,660升垃圾桶40个。青龙镇:垃圾亭14个,660升垃圾桶56个。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并具备有效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近年(2020或2021)经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新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或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据实提供); 3.3投标人近年(2019年至今)具备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为准);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6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进入①国家信息中心主办的“信用中国”网站(须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办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须未被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分别进行查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无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无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2-11-28 09:00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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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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