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机关竞争性磋商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卷宗管理服务项目的结果公告
金额
45.4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9/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zzc-2022-jzcs-14
预算金额45.5万元
招标公司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招标联系人谢毅
招标代理机构太原市迎泽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张鑫0351-4239372
中标公司山西天骏科技有限公司45.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YZZC-2022-JZCS-14
二、项目名称: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卷宗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山西天骏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太原市迎泽区新城南街18号院6号楼1单元16号
中标金额:454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山西天骏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期限:2022年12月10日前完成所有工作
五、评审专家名单:曹文巧,冯虎踞,谢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地址:太原市南内环东街16号
联系人:谢毅 联系电话: 0351-5688010
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集中采购机构:太原市迎泽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南路52号
联系人:张鑫联系电话:0351-4239372
太原市迎泽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9月15日
附件信息:
(文件)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卷宗管理服务项目.docx(文件)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卷宗管理服务项目.docx
166.6K
太原市迎泽区政府采购中心项目编号:YZZC-2022-JZCS-14项目名称: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卷宗管理服务项目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42第三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33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5第一部分采购邀请………………………………………………1目录2022年9月
一、项目基本情况第一部分采购邀请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55第五部分合同文本………………………………………………50
项目概况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卷宗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9月15日 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采购需求: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卷宗管理服务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预算金额:455000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卷宗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YZZC-2022-JZCS-14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供应商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2022年12月10日前完成所有工作。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磋商文件: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2.地点: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1.时间:2022年9月2日12时00分至2022年9月1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磋商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2、地点: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提交响应文件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9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地点和方式4、售价:免费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5、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南路52号,迎泽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4、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时间:2022年9月15日上午09:00—09:30开标时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解密设备及网络环境由投标人自行准备。3、方式:登录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投标客户端上传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的,将拒收响应文件。
地址:太原市南内环东街16号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1.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六、其他补充事宜
太原市迎泽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张鑫联系电话:0351-4239372地址: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南路52号集中采购机构:太原市迎泽区政府采购中心2.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谢毅联系电话:0351-5688010
(一)总则二、供应商须知一、前附表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2022年9月2日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
1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⑦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供应商生产或经营该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 ||
2 | 磋商保证金 | 交纳金额 | 第一包: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 | |
2 | 磋商保证金 | 提交形式 | 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需从本单位的基本账户打出,采用银行转账、网银支付、银行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等非现金方式将磋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号并注明“项目编号-保证金”,供应商需持交款凭单到迎泽区政府采购中心(402房间)财务部门开具“磋商保证金收据”,并携带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以备查验相关信息,在9月13日16:00前开具。第一包:单位名称:太原市迎泽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开户银行:晋商银行水西门支行账号:3511263000000989400001003 | |
2 | 磋商保证金 | 退还方式 | 按提交方式退还。 | |
3 | 报价 | 供应商就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规定的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不得拆包(项)报价。 | ||
3 | 报价 | 供应商按照磋商要求进行多轮报价(即最后报价)。 | ||
3 | 报价 | 磋商报价包括响应“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所产生费用的总和。 | ||
4 | 响应文件提交 | 电子响应文件 | 登录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投标客户端上传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网上提交的,将拒收响应文件。 | |
4 | 响应文件提交 | 电子响应文件 | 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到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之类的确认。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 |
4 | 响应文件提交 | 电子响应文件 | 供应商应自备设备及网络环境,确保可完成解密、报价等相应事宜,如有技术疑问请咨询400-881-7190。 | |
4 | 响应文件提交 | 纸质响应文件 | 报价一览表一份(单独密封)。 | |
4 | 响应文件提交 | 纸质响应文件 | 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密封提交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 |
4 | 响应文件提交 | 纸质响应文件 | 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密封提交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 |
4 | 响应文件提交 | 注:供应商提交的纸质文件须与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因不一致导致的任何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 ||
5 | 响应文件构成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 ||
6 | 响应文件编制及注意事项 | 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 ||
7 | 响应有效期 | ①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20天。②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有效期。③项目履约期限超过“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20天”的,响应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全面履行完毕。 | ||
8 | 技术选择性方案 | 不接受 | ||
9 | 联合体参加磋商 | 不接受 | ||
10 | 分包 | 不接受 | ||
11 | 进口产品 | 磋商文件注明采购进口产品的,如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加磋商,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进行评审。 | ||
12 | 合同履行期限 | 2022年12月10日前完成所有工作 | ||
13 | 合同期内调价 | 不接受 | ||
14 | 采购资金支付程序及方式 | 详见“第五部分 合同文本”。 | ||
15 | 履约保证金 | 具体规定 | 详见“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26履约保证金”。 | |
15 | 履约保证金 | 交纳金额 | 详见“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如未提到履约保证金请忽略本条。 | |
16 | 采购合同 | 成交供应商按照《成交结果公告》的具体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领取《采购合同》。 | ||
17 |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节能产品 | 凡涉及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 |
17 |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环境标志产品 | 凡涉及最新公布的《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环保产品,报价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保产品认证证书。 | |
17 |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信息安全产品 | 货物涉及《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供应商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 |
17 |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中 小企 业 | 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须按照磋商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 |
17 |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中 小企 业 |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 |
17 |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中 小企 业 | 小微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或者承接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中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 | |
17 |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中 小企 业 | 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联合体中有大中型企业也有小微企业,且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4%的折扣。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 | |
17 |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监 狱企 业 |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能够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
17 |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福 利企 业 |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
18 | 信用记录查询 | 查 询渠 道 |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
18 | 信用记录查询 | 查询截止时间 | 响应文件开启当天 | |
18 | 信用记录查询 | 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 | |
18 | 信用记录查询 | 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 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 |
19 | 服务费 | 本次采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 |
2.3“供应商”是指按磋商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并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2“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即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单位。2.1“集中采购机构”是指迎泽区政府采购中心。2定义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1适用范围
3供应商资格2.8“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虚报、谎报、隐瞒事实,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承诺,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行为。2.7“产品缺陷”是指货物的设计、原材料和零部件、制造、装配或说明指示等方面存在的潜在隐患或有碍产品使用安全和产品使用寿命等情形。2.6“服务承诺”是指为了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由供应商承担的货物的提供、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以及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和供应商承诺的其他类似服务。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辅件配件、备品备件、软件、服务等标的物。2.4“成交供应商”是指经过磋商小组评审或经采购人确认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
4知识产权3.5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过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4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3能够承担参加采购活动过程及履行采购合同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3.2符合磋商公告有关要求,承认并履行磋商文件各项规定。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1无论评审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采购活动相关的全部费用。5费用4.4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4.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4.2如供应商不拥有所提供货物、资料、技术、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则报价中已包含采购人使用该知识的一切相关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4.1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且免受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因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因采购人使用而遭受第三方主张权利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责任。
8磋商文件的构成(二)磋商文件7.1本次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于迎泽区政府采购中心。7解释权6.1集中采购机构无论出于任何情况和原因,可停止本次采购,无需对受影响的供应商承担任何责任。6集中采购机构的权利
(5)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3)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供应商须知(1)采购邀请8.1磋商文件包括:
9.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集中采购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9.1任何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集中采购机构。9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由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本项目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响应文件开启结束后,应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处获得的保密资料。(7)磋商文件的澄清公告以及图纸、答疑、变更或补充通知等(6)响应文件格式
(2)资格审查部分(1)报价一览表10.1响应文件分为电子响应文件和纸质响应文件,内容包括:10响应文件的构成(三)响应文件9.3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澄清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供应商有义务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
10.5《报价一览表》与《报价表》不一致时,以《报价一览表》为准;电子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副本不一致时,以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为准。10.4每份纸质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和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须清楚的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10.3报价一览表、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和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份数的规定,见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2响应文件按“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自编目录、页码,装订成册。响应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等均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商务技术部分
12.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集中采购机构就有关本项目采购的所有来往的文字、函电统一使用中文;非中文数据或资料,提供其中文译文。12语言及计量单位11.3供应商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处于年检、换证、升级、变更等期间,除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有书面材料明确表明供应商资质(或资格)有效外,一律不予认可。11.2响应文件应以中文书写或打印,字迹清晰、内容齐全,行间不得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经法定代表人(全权代理人)签字后生效。11.1供应商应详细审阅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认真编制响应文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合法、真实、完整、有效,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11响应文件的编制
13.4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3.3供应商应以“包”为基本单位进行报价。若整个需求分为若干包,则供应商可选择其中的部分或所有包报价,并以“包”为单位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13.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状况和工商营业执照确定的经营范围,按照“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对某包(项)或全部货物及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具体要求详见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集中采购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13.1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13报价12.2响应文件中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4磋商保证金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供应商须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进行修正并书面确认,经确认后的报价对供应商产生约束力。(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一)《报价一览表》与《报价表》不一致时,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14.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4.2集中采购机构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账号:3511263000000989400001003开户银行:晋商银行水西门支行第一包:单位名称:太原市迎泽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14.1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需从本单位的基本账户打出,采用银行转账、网银支付、银行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等非现金方式将磋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号并注明“项目编号-保证金”,供应商需持交款凭单到迎泽区政府采购中心(402房间)财务部门开具“磋商保证金收据”,并携带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以备查验相关信息,在9月13日16:00前开具。
(6)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5)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的;(4)成交供应商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供应商弄虚作假的;(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6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2响应文件的签署应清晰工整。15.1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签署、加盖公章。磋商文件规定的“单位公章”、“公章”等均指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15响应文件签署(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7)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7响应文件的提交(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6.4响应文件一经提交,无论供应商是否成交,均不予退还。16.3供应商将证件原件或样品与响应文件装订在一起,视同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不予退回。16.2提交的纸质响应文件应将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和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分别密封;在密封件的封面上标明“报价一览表、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供应商名称”等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16.1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如果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加密,需在开启会上使用该数字证书进行解密,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响应文件无效。
(3)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格式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的;(2)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提交响应文件的;(1)未按磋商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17.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中采购机构将拒收响应文件:17.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以《磋商公告》或《澄清公告》预先确定的地点为准。供应商须将“报价一览表”、“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分别递交至指定位置。17.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磋商公告》或《澄清公告》公告时间为准。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采购项目,集中采购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约束。
(3)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2)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采购活动;(1)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8.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18相互串通(4)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或密封的。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5)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4)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印章或票据凭证等;19.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弄虚作假的行为:19弄虚作假(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7)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6)提供虚假的技术参数或服务方案;(5)冒名顶替他人签字;(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2)提供虚假的材料、样品、检验报告、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20.5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20.4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0.3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质原件、合同原件、产品样品及其它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20.2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响应文件的;20.1获取磋商文件时的单位名称与其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公章不一致的;20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20.11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最后报价,且该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最后报价合理性的;20.10填报总价、单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的;或者单价高于市场销售单价的;20.9报价出现明显错误,供应商拒绝按照“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13.4”的规定进行修正的;20.8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加密、胶装、密封、签署、签字或盖章的;20.7如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响应文件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的;20.6供应商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参加磋商的;
20.17响应文件中的非中文数据或资料未提供其中文译文,磋商小组无法评判的;20.16供应商照搬照抄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的内容,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全面的;20.15采购货物未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为进口产品的;20.14响应文件对非标注“★”项的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响应负偏离超过五项(含五项)的;20.13响应文件未对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20.12磋商文件中明确要求的事项,而响应文件中未做出响应的;
20.2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报价的,但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备选磋商的除外;20.2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中所包括的软件类产品为非正版软件的;20.21采购货物中含有《实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内须强制3C认证的产品,但未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的;20.20采购货物中含有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内的产品,但未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的;20.19采购货物属于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未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20.18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各项技术标准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的;
20.29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0.2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0.27供应商相互串通、弄虚作假的;20.26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采购规定的活动;20.25响应文件未对交货(完工)时间、地点、质保期做出实质性响应的;20.24磋商小组要求澄清的事项,供应商在规定时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2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1.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1.1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错误的;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六)评审22.4响应文件的开启过程由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负责记录。22.3开启后,集中采购机构依据《报价一览表》公布供应商名称、价格等内容,以及集中采购机构认为需要公布的其它事项。22.2纸质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由供应商推选的代表进行检查。22.1集中采购机构按照《磋商公告》或《澄清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响应文件的开启。供应商须在开启时登录网上开标会进行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确认《报价一览表》。22响应文件的开启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3.2磋商小组的组成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23.1集中采购机构将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特点组建磋商小组。23成立磋商小组
24.3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4.2磋商小组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24.1磋商小组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依据磋商文件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并按照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4磋商小组职责(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25.4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5.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出现争议的,报财政部门处理。25.2集中采购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fcg.taiyuan.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5.1宣布评审结果时,集中采购机构告知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25成交通知(七)领取合同
27领取合同26.4如果成交供应商未按双方签订合同事项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6.3当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如数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26.2成交供应商不按照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成交资格。26.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的要求于签订采购合同前,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26履约保证金
28.1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8对供应商不良行为的处罚27.4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7.3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27.2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成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当中的答复澄清事项等均为此次采购合同附件,并具有法律效力。27.1成交供应商按照《成交结果公告》的具体要求,携带相关资料,于规定时间、地点领取采购合同。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5)供应商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未按照有关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4)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3)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集中采购机构恶意串通的;(1)弄虚作假谋取成交的;
30诚实信用(2)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1)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9.1成交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9对成交供应商不良行为的处罚供应商有(1)至(6)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
31.1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31询问(八)质疑与投诉30.3供应商的违法违规和诚实信用缺失行为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记录和曝光。30.2有证据表明供应商在诚信中存在严重问题时,将拒绝其参加采购活动或响应文件无效。30.1供应商在本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凡有悖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将被录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中,依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1)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32.3供应商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原件,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2.2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3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32质疑
33.2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33.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集中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质疑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迎泽区财政局提起投诉。33投诉32.4集中采购机构自受理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及其他相关供应商。(4)质疑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的全权代理人署名,加盖单位公章,并标明提出质疑的具体日期。(3)质疑供应商的单位名称、地址、电话、邮编等;
34.1本磋商文件规定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34关于日期计算方法(九)其他(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1)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33.3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1磋商小组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2评审依据1.2说明内容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存档。1.1采购人在评审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时,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磋商文件所述范围。1采购人对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的说明内容及要求第三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4评审方法3.2磋商小组和集中采购机构均无义务向供应商进行任何有关评审的解释。3.1磋商小组、集中采购机构等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责任,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3评审过程的保密2.3磋商小组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来判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2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5.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的事项,供应商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理人在规定时间内向磋商小组做出书面答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5.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1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磋商小组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以书面形式通知该供应商。5响应文件的澄清4.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4.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6.4磋商小组有权判定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是否属于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6.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以要求其在评审现场规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6.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6.1规定处理(核心产品为“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标注“※”项)。6.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6评审事项处理原则5.4磋商小组不得暗示或者诱导供应商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8资格审查7.2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报告。7.1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签字确认,各成员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7评审报告6.6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6.5有效供应商的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评审依据,亦不作为不成交的评审依据。
10磋商9符合性审查内容及标准8.2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进入下一步的符合性审查。8.1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序号 | 审查内容 | 标 准 | |
1 | 磋商保证金 | 按照“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磋商保证金”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 | |
2 | 供应商保证函 | 按照“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 | |
3 |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按照“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 | |
4 | 供应商概况 | 按照“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 | |
5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磋商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 | |
6 | 授权委托书 | 供应商的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磋商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并按照“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 | |
7 |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按照“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 | |
8 | 营业执照 |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9 | 资质要求 | 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生产或经营该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供应商须主动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 |
10 | 财务状况文件 | 提供完整有效的经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正文和已审计的完整财务报表,该审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手写签字并签章;如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须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 |
11 | 纳税情况 | 提供磋商截至日前半年内(2022年2月至今)供应商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 |
12 | 社保缴纳情况 | 提供磋商截至日前一年内(2021年8月至今)供应商最后一次交纳社保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任一即可)凭证(包括缴费人员名单、发票或单位缴费凭证) | |
13 | 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编制 | 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编写、签署、盖章、装订等。 | |
14 | 信用记录查询(磋商小组查询存档,供应商不需提供资料) | 查 询渠 道 |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14 | 信用记录查询(磋商小组查询存档,供应商不需提供资料) | 查询截止时间 | 响应文件开启当天 |
14 | 信用记录查询(磋商小组查询存档,供应商不需提供资料) | 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 |
14 | 信用记录查询(磋商小组查询存档,供应商不需提供资料) | 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 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
资格审查注意事项:磋商小组各成员判定某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签署具体原因,否则视为该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以上内容如存在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磋商小组需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审查。 |
序号 | 审查内容 | 标 准 |
1 | 响应文件的报价 | ①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
1 | 响应文件的报价 | ②供应商以“包”为单位填写“报价表”。 |
1 | 响应文件的报价 | ③不存在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情形。 |
1 | 响应文件的报价 | ④不存在总报价或单价超出本项目采购预算的情形。 |
2 | 响应方案 | 不存在可选择响应方案的情形。 |
3 | 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编制 | 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编写、签署、盖章、装订等。 |
4 | 其他 | 未发现属无效投标规定情形的(见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四)响应文件的提交”第20项的规定)。 |
符合性审查注意事项:磋商小组各成员判定某供应商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应签署具体原因,否则视为该供应商通过符合性审查。 |
11.3如出现某一位评审专家打分畸高畸低,导致评审结论改变的,集中采购机构有权要求该评审专家说明其打分的合理理由,并视具体情况报告迎泽区财政局。11.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据实打分。11.1磋商小组成员应严格按照“评分细则”要素针对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客观、公证、审慎地据实、独立打分。11评分细则10.2磋商小组宣布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即最后报价)的时限,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出价格的以其上一轮的有效报价为准。10.1磋商小组将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逐一磋商、综合评审,确认入围多轮报价(即最后报价)的供应商。
11.5技术评分(分值72分)(3)如上述条件相同时,选定最后报价低的。(2)如服务质量相等时,选定响应内容和服务承诺最好的;(1)选定服务质量最好的;11.4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分值时,按以下顺序排列:
序号 | 评审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1 | 服务方案 | 27分 | 各供应商依据采购要求填报服务方案。①满足全部内容及要求的,得10分,有负偏离的,有一项减2分,负偏离超过五项(含五项)的,响应无效;②查看响应内容的理解程度、细化程度,磋商小组需将各供应商响应方案的横向比较,分值为0-10分。③查看响应内容的针对性、可操作性,磋商小组需将各供应商响应方案的横向比较,分值为0-7分。 |
1 | 服务方案 | 10分 | 组织实施保障方案应针对本项目提供组织实施保障方案,具体包括实施进度、管理机构架构、管理制度及其他保证措施,磋商小组依据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方案横向比较并打分,分值为0-10分。 |
2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 | 10分 | 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填报的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打分,提供人员数量及具体信息(包括人员的姓名、职务或职称、地址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明确人员具体职责并细化工作内容,分值为0-10分。 |
3 | 拟投入的设备情况 | 5分 | 磋商小组依据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方案进行横向比较并打分,最高得5分。 |
4 | 应急处理方案 | 10分 | 供应商需针对服务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突发情况及其他针对采购人特点的突发事件提供相应处理方案。磋商小组依据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方案进行横向比较并打分,分值为0-10分。 |
5 | 跟踪服务方案 | 10分 | 包括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服务质量检查、投诉处理和及时整改方案等,针对采购人对已完成的方案提出的问题及时响应并处理,分值为0-10分。 |
评分注意事项:1.响应文件未体现以上评分因素要求的相应内容的,得0分;2.磋商小组成员明确标明打分依据,如:打分依据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范围或描述等。 |
12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1.7价格评分(分值20分)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下评分因素的原件,否则不得该项分数(不需密封,自行携带)。11.6商务评分(分值8分)
序号 | 评审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1 | 企业业绩 | 8分 | 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2分,否则不得分,最高得8分。有效业绩认定标准: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2019年9月1日至今)签署且完成的供应商自身同类合同为准。必须提供以下内容:①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完整合同文本、增值税发票及其他项目结算凭证[交货(竣工)验收证明或经签订合同双方确认的项目结算单据(书)等];②合同核实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
评分注意事项:1.投标文件未体现以上评分因素要求的相应内容的,得0分;2.磋商小组成员明确标明打分依据,如:打分依据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范围或描述等。 |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1 | 报价 | 磋商基准价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分值 |
1 | 报价 |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和磋商报价。具体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详见“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评分注意事项: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磋商小组应记录价格调整的依据、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 |
12.6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12.5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12.4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12.3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澄清的情形除外;12.2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12.1未按照集中采购机构的要求将通讯工具存入指定地点的;
供应商依据采购单位实际情况处理服务期间随案件发生的卷宗,服务期内预计会产生12000个案件,最终以案件实际产生总量为准。一、服务内容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磋商小组成员有“12.1—12.6”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集中采购机构将不予支付评审劳务报酬;磋商小组成员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并对其不良行为予以记录;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12.8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12.7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2、负责项目范围内卷宗管理工作质量的检查、督导,对工作结果进行统计、上报,并及时对卷宗管理工作进行总结。1、负责建立、执行、监督、检查、维护、更新、优化卷宗管理控制体系,确保卷宗管理工作执行符合相关标准规范。(一)工作要求供应商需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的指导意见》法〔2016〕264号文件要求进行整体项目的各流程工作。二、服务要求诉讼案卷管理过程实现全程管控体系,卷宗电子化业务流程调整,将原有的各庭室分散管理的卷宗接收、审核整理、电子卷宗制作、纸质卷宗装订、移交、归档等工作全部整合到卷宗管理中心完成,保证纸质、电子卷宗的完整、准确、及时、有效。
8、负责卷宗整理过程的安全保密、保管、装订移交等工作。7、负责电子卷宗生成、著录、上传、图文归目、质检等工作。6、负责卷宗排序、编码、内容核对、装订装盒等卷宗整理工作。5、负责按照最高法关于诉讼卷宗质量标准进行卷宗核对,包括不限于:材料齐全、目录对应、文档格式、用表、签字签章等。4、负责接收诉讼庭室书记员移交的卷宗。3、负责对卷宗管理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管理。
10、由于供应商管理不善造成纸质卷宗和电子卷宗的损坏、遗失或内容外泄,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情节严重的送往相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④工作人员必须保证不得随意或有意损毁纸质卷宗,核查卷宗时如有更正,需通知卷宗负责书记员完成,严禁自行处置。③严禁工作人员将纸质卷宗带离工作现场;②严禁工作人员对电子卷宗数据进行复制、拷贝;①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加强保密意识;9、工作人员需对本项目进行保密,在指定工作场所工作,确保场所秩序和安全。具体要求如下:
4、装订设备、装订耗材。3、加工系统:须具备批量处理、合成、防篡改功能;2、工作用电脑,必须预装信息案管管理系统和加工系统;1、带平板的高速扫描仪:A4,每分钟50ppm;(二)设施设备要求11、应急处理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实效性要求极高或突发性应急工作,必须提前做好相关的应急管理计划。针对多种突发事件,合理调配时间、成本、人力、技术等资源,制定应急机制。
1、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2月10日前完成所有工作三、商务要求3、供应商应保持岗位工作人员的稳定性,不得随意调换各岗位人员,因工作任务造成调整时,须征得采购人同意;2、岗位培训:供应商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保密知识培训以及相关业务的培训;采购人可对供应商工作人员的工作业务能力进行考核,如不合格者,可要求调换。1、工作人员:供应商服务期间须保持人员数量的稳定,其中项目经理要求有法院相关项目工作经验,并具备行业相应证书;(三)项目人员要求
(2)供应商须提供从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1年的免费质保期服务。(1)由采购人发现存在问题的内容,供应商单位要无条件配合整改。5、其他要求4、考核要求:必须完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0日所有生成卷宗的全部工序,随案生成完成率必须达到100%。3、验收标准:项目完成后由采购人以抽检方式进行验收,抽检比率不低于5%,合格率准确率不低于99%。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方在组织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中中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方:需方:第五部分合同文本四、本项目预算金额:肆拾伍万伍仟元整(455000元)6、付款方式:依据项目服务情况进行结算(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人民币(大写):(小写):¥二、合同总金额:(具体服务内容及服务期等见后附清单)供方向需方提供服务。一、服务条款
1、服务期限:五、服务时间及地点四、服务范围及内容三、付款方式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七、需方责任六、交验2、服务地点:
九、违约责任保证所供服务均为响应文件(补充文件)承诺内容,符合相关服务质量标准。八、供方责任5、签订合同后由需方向财政局和政府采购中心备案。4、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3、及时组织考核工作。
十、不可抗力5、因需方错告或变更服务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4、供方拒绝或拖延履行服务内容及承诺质量标准的,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服务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3、供方不能履行服务内容及承诺质量标准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2、供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付款项。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1、需方无正当理由拒付服务款的,需方向需方赔偿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
2、本合同一式份,供需双方各份。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十一、争议解决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响应补充文件响应文件磋商文件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话:电话:地址:地址: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人代表:法人代表:需方(章):供方(章):
为了准确参加采购活动,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按照如下要求认真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须知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注:本合同仅供参考,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对合同进行补充、修改、更正或重新起草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账号:账号:
1.响应文件规格幅面为A4,采用双面打印。二、编制响应文件建议做到如下事项:3.“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的内容不得随意删减,如因删减导致响应文件不完整,磋商小组无法评审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附件中注明“无相关内容,可删除”的除外。2.实事求是地填写“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的内容。给定格式的,必须按照统一的格式逐项填报,不可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等明确的答复文字;没有给定格式的供应商可自行设计。1.按照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响应文件提交”要求,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加密提交;纸质响应文件进行胶装,并密封提交。一、编制响应文件必须做到如下事项:
单位:元报价一览表附件13.参照后附目录顺序对响应文件各项内容进行排版、编制页码,如出现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相应内容,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响应文件字体为“仿宋”;正文字号:四号;标题字号:三号加粗;表格中的字号:小四号。
包号 | 总 报 价 |
第一包 | 人民币(小写): |
第一包 | 人民币(大写): |
合同履行期限 |
正本或副本附件2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封面(封皮)格式签署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公章):注:此表为唱标依据,单独密封。供应商不得更改表格格式,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供应商全称(公章):包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资格审查部分)响应文件
2.反商业贿赂承诺书……………………………………………………1.供应商保证函…………………………………………………………页码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目录附件3日期:年月日
8.资质证明文件…………………………………………………………7.营业执照………………………………………………………………6.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授权委托书……………………………………………………………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3.供应商概况……………………………………………………………
附件413.供应商认为需补充的其它资料或说明………………………………12.磋商保证金相关资料…………………………………………………11.社保缴纳情况…………………………………………………………10.纳税情况………………………………………………………………9.财务状况文件…………………………………………………………
3.我方按照“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提交”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2.如果我方存在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行为,自愿接受没收磋商保证金、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相关处罚。1.我方同意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及你方对磋商文件的解释。我方对本次磋商文件已详细审阅,内容全部清楚。我方自愿参加此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磋商,谨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对之负法律责任:迎泽区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保证函
9.我方保证诚实履行合同,做到所供货物货真价实,绝不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保质保量按期交货(完工),服务内容严格按照合同内容履行;8.我方赞同你方组织的磋商小组所做出的评审和选择,完全理解同意本项目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同意磋商小组无义务向供应商进行任何有关评审解释的规定;7.我方同意承担由响应文件内容填报不清或填报错误,所造成的无效标、废标、落标等后果;6.我方愿向你方提供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一切真实数据或资料;5.我方提供的响应文件及资料、证照真实合法有效;4.我方同意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天;赞同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与我方协商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规定;认可项目履约期限超过“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天”的,响应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全面履行完毕。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附件5签署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公章):10.我方保证按照服务承诺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
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保持公平的竞争关系。三、坚决做到不提供虚假资质文件和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二、不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一、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为了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我方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郑重承诺:迎泽区政府采购中心:
签署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全称(公章):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质保量地完成采购合同规定的任务,准确兑现售后服务承诺。六、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成交,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五、不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3.注册资金:2.注册地址:1.成立日期:一、供应商基本信息供应商概况附件6
9.目前生产(销售)的主要产品简介:8.服务体系设置情况简介:7.隶属关系:6.资信等级评定情况:5.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4.单位性质:
(没有需要说明事项的,可删除)二、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2)中级技术人员人数:其中:(1)高级技术人员人数:11.职工(雇员)人数:10.年生产(销售)能力
(姓名)是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迎泽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负责签署本次响应文件、全权处理响应文件开启、评审、澄清过程中的一切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并处理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附件7-1签署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全称(公章):我方保证上述内容真实、准确。若有不实,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签署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全称(公章):2.如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本次磋商,应签署《授权委托书》。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次磋商的应签署本文件并附本人身份证/护照的复印件;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正反两面) |
特此声明。全权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我姓名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全权代理人,以我单位名义参加迎泽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代理人可全权代表我签署本次响应文件,处理响应文件开启、评审、澄清过程中的一切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并处理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授权委托书附件7-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正反两面) | 全权代理人身份证/护照(正反两面) |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附件8签署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注:应附法定代表人和全权代理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现针对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截至响应文件开启日我方的“供应商资格”情况声明如下:迎泽区政府采购中心:
特此声明!我方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若有不实,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八、关于“供应商资格”需要补充说明的其它事项(没有补充说明事项的,直接删除)。七、能够提供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生产或经营该产品规定的特殊资格、证照等。如没有提供,我方认为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生产或经营该产品没有特殊资格、证照的规定,且不再提供关于生产或经营该产品的其它资格、证照等。六、能够提供特定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料;五、参加本项目磋商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营业执照附件9注:迎泽区政府采购中心保留核查供应商上述内容及相关原件的权利,如经核查与上述声明不符,或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拒不配合提供相关原件,均视为弄虚作假。签署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公章):
纳税情况附件12财务状况文件附件11资质证明文件附件10
供应商认为需补充的其他资料或说明附件15磋商保证金相关资料附件14社保缴纳情况附件13
响应文件正本或副本附件16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封面(封皮)格式
供应商全称(公章):包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商务技术部分)
3.中小企业声明函……………………………………………………2.服务规范偏离表……………………………………………………1.报价表………………………………………………………………页码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目录附件17日期:年月日
9.供应商拟投入项目的人员情况……………………………………8.服务方案……………………………………………………………7.供应商近三年业绩情况……………………………………………6.供应商近三年业绩情况一览表……………………………………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报价表附件1813供应商认为需补充的其它资料或说明……………………………12.跟踪服务方案………………………………………………………11.应急处理方案………………………………………………………10.供应商拟投入项目的设备情况……………………………………
附件19签署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公章):单位:元
包号 | 总 报 价 |
第一包 | 人民币(小写): |
第一包 | 人民币(大写): |
合同履行期限 |
供应商(公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服务规范偏离表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号 | 磋商文件服务规范、要求 | 响应文件对应规范 | 偏离情况 | 备注 |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附件20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供应商全称(公章):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22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21签署日期:年月日
供应商近三年业绩情况一览表附件23签署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全称(公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序号 | 业绩名称 | 合同核实单位 | 合同核实联系人 | 合同核实联系电话 | 签署日期 | 完成日期 | 所附合同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 | 合同金额 | 发票金额 | 所附发票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 | 其他项目结算凭证页码 |
1 | |||||||||||
2 | |||||||||||
3 | |||||||||||
…… |
签署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全称(公章):4.无业绩,此表可删除。3.此表如填写不下,可另附页。2.供应商未填写合同核实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的,该项业绩无效。注:1.供应商应填写响应货物的同类销售业绩(响应服务的相似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买卖合同》、增值税发票、其他项目结算凭证等复印件。
附件26服务方案附件25有效业绩内容包括:①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完整合同文本、增值税发票及其他项目结算凭证(交货(竣工)验收证明或经签订合同双方确认的项目结算单据(书)等);②合同核实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供应商近三年业绩情况附件24
附件29应急处理方案附件28供应商拟投入项目的设备情况附件27供应商拟投入项目的人员情况
供应商认为需补充的其它资料或说明附件29跟踪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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