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数字签名服务器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采购结果公告
金额
39.75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9.75万元
招标公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1366301671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璞熹0371-53777553
中标公司郑州釜之昕科技有限公司39.7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数字签名服务器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采购结果 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数字签名服务器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就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数字签名服务器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YDCG20240036
1.3服务期限:5年
1.4拟采购软件产品/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两台数字签名服务器,用于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建设,替换老旧数字签名服务器。
1.5单一来源采购原因及相关说明
我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于2017年3月上线,系统采用了吉大正元的数字签名服务器,保障了与省人行、省内各级财政和其他同业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全流程无缝对接。由于设备老旧存在运行风险,为保障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减少设备替换可能引发的风险,基于技术一致性及财政端配套的不可替代性要求,拟向吉大正元河南地区代理商郑州釜之昕科技有限公司单一来源采购2台数字签名服务器。
二、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年8月9日09时40分
2.评审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红专路交叉口思达数码大厦9楼
三、成交结果:
成交单位:郑州釜之昕科技有限公司
成 交 价:397500.00元
四、成交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原银行25层
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13663016719
采购代理: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璞熹、施政杰
联系电话:0371-53777553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与红专路交叉口思达数码大厦9楼
电子邮箱:hnydzbb@163.com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公司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24年8月14日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数字签名服务器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YDCG20240036
1.3服务期限:5年
1.4拟采购软件产品/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两台数字签名服务器,用于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建设,替换老旧数字签名服务器。
1.5单一来源采购原因及相关说明
我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于2017年3月上线,系统采用了吉大正元的数字签名服务器,保障了与省人行、省内各级财政和其他同业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全流程无缝对接。由于设备老旧存在运行风险,为保障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减少设备替换可能引发的风险,基于技术一致性及财政端配套的不可替代性要求,拟向吉大正元河南地区代理商郑州釜之昕科技有限公司单一来源采购2台数字签名服务器。
二、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年8月9日09时40分
2.评审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红专路交叉口思达数码大厦9楼
三、成交结果:
成交单位:郑州釜之昕科技有限公司
成 交 价:397500.00元
四、成交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原银行25层
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13663016719
采购代理: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璞熹、施政杰
联系电话:0371-53777553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与红专路交叉口思达数码大厦9楼
电子邮箱:hnydzbb@163.com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公司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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