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船舶广告位招租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0/08/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船舶广告位招租
船舶广告位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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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广告位招租
一、项目简介:
出租单位:福建省厦门轮船有限公司/厦门轮总海上客运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拟对司属客船(标的一:客旅5、客旅6;标的二:客旅7、客旅8;标的三:鼓浪之星、鹭岛之星)等6艘进行广告位开发,对外招租。
广告位:公司提供上述客船标的作为广告宣传载体,供合作方在客船船舷两侧制作广告位(或LED广告,标的一每侧不超过7m*0.5m;标的二每侧不超过19.5m*0.7m;标的三每侧不超过20㎡)、桌椅套广告、电视投放广告等符合安全及相关部门规范,并兼顾美观的广告位。
以上广告投放需经公司同意后实施。
二、出租用途:由承租方制作并发布广告信息。
三、应标单位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记录,资金财务状况良好。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其他约定:
1、合同期限约定:从广告位签约开始为期1-2年。
2、合同条款及发布内容需符合交通集团广告位租赁合同范本相关条款约定。
五、租金:
招租底价:标的一每艘客船人民币20万元/年;标的二每艘客船人民币30万元/年;标的三每艘客船人民币38万元/年。
租金收缴办法:租金缴交以每3个月租金为一收缴周期,在租金起算时间前5个工作日一次性缴纳。
履约保证金:月租金额的3倍。
六、招租方式:
公司自主公开招租,。
招租管理部门:经营发展部 联系人: 施志良/13950136986、曹军/13606018517
福建省厦门轮船有限公司
厦门轮总海上客运旅游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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