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问:根据查阅芦溪中路施工图与现场踏勘查看发现,在本工程生态园芦溪中路右幅位置有电力公司的电力设施铁塔,是否需要拆除?如果不拆除,是否考虑需增加一些防碰撞警示设施及警示标志及给水管道位置需要变动;如果需要拆除,该电力设施权属单位是否限定期限拆除,因招标文件第67页有施工节点要求(11.7.18施工应严格按照节点工期控制进度,重要节点工期:总工期190日历天;2023年12月完成土方开挖、软基处理,2024年2月完成污水管道施工、给排水、综合管线敷设、路基填筑等,2024 年4月完成路面、绿化、交通、照明等附属工程。不能按节点工期完成施工任务的,每个节点的赔付额度为人民币50000元);未限定期限拆除可能会导致节点工期无法实现进而影响总工期。
答:电塔由供电部门拆除,拆除单位已确定。拆除电塔对现场施工如有影响,可按实际影响天数给予工期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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