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检测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的结果公告
金额
28.95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gzb-2022cg-09-09
预算金额32万元
招标公司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万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志辉0349-3025678
中标公司广东健安高科(集团)有限公司28.9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WGZB-2022CG-09-09
二、项目名称: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检测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检测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 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因执法检测需求,需采购便携式执法工具包、录音笔、移动存储器、药品化妆品快速检测箱、检测仪、便携式冷藏箱、各类试剂盒、速测盒、速测卡等配套设备 | 不限 | 批 | 报价:289592(元) | 广东健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市南沙区市南公路黄阁段182号101房,201室,301室(仅限办公) | 91440101MA59EABU34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规格型号 |
1 | 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检测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 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检测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 KINON | 1项 | 289592 | 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振荣,王耀宇,高玉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343.8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朔州市市府西街6号
联系方式:0349-21509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万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仁市怀安大街丽宸小区1号楼3号门市
联系方式:0349-3025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志辉
电 话:0349-3025678
附件信息:
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检测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磋商文件11.8(定稿)(2).pdf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检测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磋商文件11.8(定稿)(2).pdf
341.6K
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执法检测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磋商文件
招标编号:WGZB-2022CG-09-09
采购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磋商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商务、技术要求
第四章合同格式原则
第五章响应文件相关格式
第一章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检测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2年11月2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GZB-2022CG-09-09
项目名称: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检测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20000元
采购需求: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因执法检测需求,需采购便携式执法工
具包、录音笔、移动存储器、药品化妆品快速检测箱、检测仪、便携式冷藏箱
、各类试剂盒、速测盒、速测卡等配套设备。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17日每天00:00-12:00,
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
(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3.方式: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投标
人"处"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投标人只有在"山西省政府
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4.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3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中完
成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
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2.地点:请登录山西政府采购网云平台
(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3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朔州市营商环境促进中心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朔州
市)》上发布。
2.响应文件须使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提供的
投标客户端编制完成。
3.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供应商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传响应
文件。
4.标书解密方式为远程解密,供应商需使用编制标书时的CA数字证书,自行
登录系统进行网上解密。解密设备及网络环境由供应商自行准备。在解密截止
时间之内未完成解密的,视为响应无效。
5.供应商应于开标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www.ccgp-shanxi.gov.cn)
进行供应商注册。
6、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交换热线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400-881-7190;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朔州市):0349-8852268
7、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山西省朔州市市府西街6号
联系方式:0349-21509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西万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怀仁市怀安大街华宸小区二号楼一单元101
联系方式:0349-3025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志辉
电话:0349-3025678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采购招标。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项目采购人是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2“供应商”是指符合磋商公告所要求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2.1“企业”是指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
自然人。
2.2.2“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
人。
2.2.3“授权委托”是指法定代表人通过授权委托书的形式,委托被委托人
行使供应商有限权利的活动。被委托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合法公民。
2.3“代理机构”是指山西万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4“合同”是指买卖双方签署的规定买卖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
有附件、附录、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5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
企业划分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
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6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
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
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2.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单
位。
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3.1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
内单位均可参与。
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单位,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
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
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
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人及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本次报价。
3.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本文件中规定
的条件。
3.4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3.5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
4.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
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通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以电子形式或以在本次竞争性磋商公
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已登记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联系方式以供应商的登记为准。因登记数据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
送达或无法送达,代理机构将不承担责任。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的内容
6.1磋商文件由下列五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章磋商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商务技术要求
第四章合同格式原则
第五章响应文件相关格式
6.2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代理机构及依法成立的磋商小组所有。当对一个问
题有多种解释时以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解释为准。
6.3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
法律法规的规定。
6.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
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
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磋商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
或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或被确定为报价无效。
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5日前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以电子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
机构对规定时间内收到的澄清要求以电子形式予以答复,答复包括所有问题,
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2在磋商截止日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均可以更正公告
或补充文件的形式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7.3磋商文件的修改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以电子形式通知所有已下载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收到修改文件后,
应于1个工作日内回复采购代理机构,逾期不回的,视同已收。
7.4为使供应商有充分的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分析、研
究,采购代理机构将推迟磋商截止日期和磋商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下载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7.5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所有补充、修改和变更文件均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
的组成部分,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响应文件
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
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
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
件盖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
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三部分。
电子响应文件壹份。纸质文件1正4副,如遇系统故障无法解决的情况下
纸质文件作为备查资料用,纸质响应文件(应由电子响应文件导出)请在递交
截止时间前到开启现场递交,签章应齐全。
资格证明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响应本项目的能力。
商务及技术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且提
交的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工程、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
务及技术文件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
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部分格式详见磋商文
件第五章)。
9.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1)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五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是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则不须提供
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五章);
3、★供应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4、★供应商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响应保证金提交凭证;
6、★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五章);
7、★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格式见第五章);
8、★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企业完整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
的公司提供最近一个季度末月的财务报表);
9、★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最后一次纳税凭证(提供企业缴纳的增值税或
企业所得税完税凭证或缴纳凭证)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
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商务技术文件
响应函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
(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
号)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天)遵
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要求。
3、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纸质版响应文件。
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工程内容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报价超过公布的预算金额时,导致报价无效。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
在响应文件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所有规定。
9、保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
或者撤回时,我方会以电子形式通知代理机构,否则可视为无效。
10、对贵方以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
通知,我方会立即予以回复确认。若因登记有误或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
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责任由我方自负。
11、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我方的响应保
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2、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或收到的任何响应。
13、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
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
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5、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或相关服务
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
货或服务。
16、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原则》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7、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
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开标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5)在评标期间,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正常履行职责的;
(6)成交后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
的其它协议的;
(7)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8)违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所有有关本响应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
E-mail: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电子签章):
日期:
说明: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响应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导致响应无效。
开标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
货币:人民币/元
供货时间 | |
供货地点 | |
付款方式 | |
质保期 | |
质量要求 | |
投标总价(含税) | 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 |
备注: | 备注: |
注:本表须按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不得有空项,不得增减项;无相应内容可
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电子签章):
日期:
报价明细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
货币:人民币/元
序号 | 品名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总报价(大写):¥: | 总报价(大写):¥: | 总报价(大写):¥: | 总报价(大写):¥: | 总报价(大写):¥: | 总报价(大写):¥: |
注:本表须按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不得有空项,不得增减项;无相应内容可
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电子签章):
日期:
投标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序号 | 磋商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 响应文件对应规范 | 偏离情况 | 备注 |
注:
1.供应商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应以招标项目参数要求为基本投标要求,
对超出或不满足招标技术要求的指标需列出“+、-、不偏离”偏差,并做出详
细说明;如果只注明“+”、“-”或未填写,将视为该项指标不响应。
2.供应商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编造证明材
料的,按照实质性不响应处理。对伪造、编造证明材料的,将报送采购监管部
门查处。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电子签章):
日期:
诚信响应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的
响应;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不让他人挂靠响应,不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
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四、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不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
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采购人、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响应,损害国家利益、社会
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成交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采购单位同意;
八、保证成交之后,按照响应文件承诺履约,如有违反,同意接受采购单
位违约处罚;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响应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如在采购活动期间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
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
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
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
消响应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成交资格、没收响应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
意承担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基本账户:
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日期:
中小企业声明函
提示: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
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
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
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
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
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备注:
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
填报。
3.小微企业须提供本《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监狱企业等同于小微企业,须提供《监
狱企业声明函》和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
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4.本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响应文件中是否提供。
5.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重复享受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
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备注:1.本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响应文件中是否提供。
2.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重复享受政策。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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