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度盐官镇“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郭春路(K0+820~K2+793)(K3+864~K5+10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24 年度盐官镇“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郭春路(K0+820~K2+793)(K3+864~K5+109)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4 年度盐官镇“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郭春路(K0+820~K2+793)(K3+864~K5+109)(以下简称本项目),列入计划,项目业主为 海宁市中崛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主要内容 C155 郭春路(K0+820~K2+517)(K3+871~K5+116),K0+820~K2+517 改造段整体呈东西走向,起始于 C155 郭春路 K0+820,往西终于 C155 郭春路 K2+517,全长 1.697 公里;K3+871~K5+116改造段整体呈南北走向,起始于 C155 郭春路 K3+871,往南终于 C155 郭春路 K5+116,全长 1.245公里,主要为道路病害板块维修和加铺沥青面层。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估算投资约352万元。
2.2工期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质量目标:竣(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相对应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投标人提供2024年4月8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相对应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并在人员、设备、业绩、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不适用)。
4. 招标文件和图纸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11日。
4.3潜在投标人可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111.1.30.163:8085/TPBidder/memberLogin)”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及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免费注册登记链接http://hn.jxzbtb.cn/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
4.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年4月6日(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开标前3天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_2024年4月11日14:00止_;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标书。投标人应于2024年4月11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海宁市盐官镇招标采购服务中心(盐官镇世纪路4号(原广电站四楼))。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准时在开标现场签到。
签到要求如下:
①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上文书格式,均参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复制件加盖公章。(建造师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注:(1)出席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监管部门监督下对上述材料进行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上公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宁市中崛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海宁市盐官镇 |
地址:海宁市长安镇长安路55号三楼 |
邮政编码:314400 |
邮政编码:314400 |
联 系 人:虞先生 |
联 系 人:殷先生 |
电 话:/ |
电 话:18967342823 |
传 真:/ |
传 真:/ |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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