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公开询价-关于洋浦疏港高速公路SG03标项目运输服务(37km)的询价通知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wfa00000018409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FWFA00000018409洋浦疏港高速公路SG03标项目
 运输服务 采购询价函
各报价单位:
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洋浦疏港高速公路SG03标项目部(以下简称“采购方、甲方”)因项目推进要求,拟将 运输服务 线上询价式进行招标采购。各报价单位(以下简称“供货方、乙方”)若有意向,请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11月06日18:00前将报价文件发送至我公司发布询价的媒介平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基本情况
洋浦疏港高速公路SG03标项目由中咨集团和海南公路公司联合体共同中标承建,线路长12.16km,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桥涵工程、峨蔓互通、洋浦港互通、分离立交、通道、天桥、平面交叉、环保工程(含声屏障)、其他工程、临时工程以及全线安全设施、道路监控设施、通信设施、通信管道、供配电设施、临时工程等,合同工期1080日历天,合同额16.72亿元。
2.项目询价内容
2.1本次询价采购运输服务,标的物为路基用碎石砂等材料,数量约为1000车次,货物总量约29000立方,运输距离约37km,最终以结算数量为准,共计1个包件,详细数量与具体交货地点等信息详见“需求一览表”。
2.2询价单位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报价单位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报价单位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报价单位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报价单位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二、报价单位的资格要求
1.资格最低要求
营业范围有运输资质单位。
2.运输能力要求
可满足我方运力需求,不少于20台运输自卸车辆用于本项目运输需要。
3.财务能力要求
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4.信誉最低要求
4.1 报价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4.2 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因质量原因被质量监督部门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如有必要,询价单位有权对报价文件中有关内容进行调查核实,报价单位应给予配合。
5.其他要求 
5.1 报价单位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5.1.1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1.2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2报价单位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5.3报价单位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5.4若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未履行其在合同下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采购方可根据询价结果与其他供货方签订备选合同,待中标人无法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时启用。
三、运输标的物要求说明
1.总则
1.1本次询价所描述的运输标的物说明仅供报价单位在编制报价文件时做参考,其中如相关的说明、要求和数量等与设计文件和有关的规范、规定、验收标准等有冲突的情况,应以设计文件和有关的规范、规定、验收标准为准。
1.2报价单位在满足本次招标的有关资质的前提下,必须熟练掌握并执行有关国家法规、行规及有关施工规范,以便能够更好地做好成交后的售后服务工作。
1.3报价单位在成交后的服务期间,运输作业应符合环境保护及国家相关安全要求,严格贯彻国家及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规范、规程,严格按规操作。
1.4询价文件中的标的物规格数量仅供报价中参考用,具体供应材料规格数量以设计图纸为准。
1.5本说明中的专业技术要求为主要技术指导性原则,详细的施工技术要求、施工作业规定均应遵守国家及相关行业部门的强制规范及规定。
2.运输标的物名称及技术要求
标的物名称:用于路基施工用沙石料
运输起止点:洋浦疏港高速公路SG01标中铁上海局段挖方施工段至洋浦疏港高速公路SG03标中咨填方施工段,运距3公里,自卸式卸车,按照现场技术人员指挥要求进行卸车。
3.运力保证
3.1确保可保障我方运力需要,必要时增加运输力量,以满足我方施工生产需要,若无法满足,将清退处理。
3.2运输期间满足采购方、业主方相关规定要求。
四、计量标准
1.检验与验收
1.1乙方应随同每车次运输服务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清单中应注明货物名称、数量等内容。
1.2运抵交货地点后,甲乙双方及监理单位应按乙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等进行外观数量验收。若发现与发货清单不一致,扣除整车运费并计算整车货物原值加倍处罚。
1.3物资经外观数量验收合格后,在货物清单签字并提交甲方,双方签字即作为判定运输服务完成的结算依据。
五、运输服务数量与单价条款
1.运输服务标的物数量:所列数量仅为暂定数量,如遇工程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甲方数量需求发生变化,甲方有权进行调整,乙方应无条件接受。数量变更通知发出前,到达甲方收货地点处的货物,由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验收与支付价款。
计量方式:以乙方所运输标的物随车送货单为依据,现场验收。
2.报价单价:投标报价为物资运送到指定地点的运输服务含税落地价。
(1)指报价单位把标的物由指定位置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优惠费用、运杂费、运输费、装卸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管理费、保险、利润、利息、增值税税金以及所有明示或暗示的费用。招标人将不组织报价单位考查施工现场,运输路线及施工现场存放料地点由报价单位自行考查。
(3)税票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一票制(税率暂定为9%)。
(4)结算单价:单价为固定单价。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1
公路货物运输服务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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