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062795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女士0591-88680853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受委托,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采用电子竞价方式对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路西峰里支巷2号西峰小学旁预留地块新能源充电桩29个车位项目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40627957

项目名称

项目位置

挂牌价(元/月)

计租面积(平方米)

租赁期(月)

西峰小学旁预留地块新能源充电桩29个车位项目

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路西峰里支巷2号

月保底租金:12702

约400

36个

(备注:标的以现状为准)
(一)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先交租金后使用,一个季度算一个结算周期,在结算周期期满后,下一个结算周期首月8日前(遇节假日顺延),承租方和出租方应完成金额的台账核对、确认。
(二)租金递增方式:无。
(三)履约保证金:38,106元。
(四)装修期:无。
(五)租赁用途:停车场新能源充电桩建设运营,承租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所经营的行业和用途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必须符合工商、消防等部门要求,不得从事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品及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行业,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用途,不得分租、转租。
(六)权属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
(七)挂牌价格说明:月保底租金12702元/月,以月保底租金12702元/月作为挂牌价进行竞价,若月营业额低于月保底租金,则按月保底租金计收;若月营业额高于月保底租金,则根据月营业额结算费用给予出租方。
计算公式:月营业额=(月充电服务费-线损-平台服务费)×30%
(八)竞价保证金:38,106元。
(九)标的移交期限:标的将于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5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于签订合同后的5日内移交。
(十)装修情况:现状交付。
竞价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在平台注册时填写“详细信息”中的企业\机构名称\或姓名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及竞价保证金”字样。
二、招租方式与内容:
(一)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本平台的竞价大厅参与本项目标的的报价,最后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二)计租面积按不论标的所实际可使用面积多少,计租面积以公告面积为准。
(三)竞租标的的月保底租金按下列公式计算:月保底租金=最终成交价格,若月营业额低于月保底租金,则按月保底租金计收;若月营业额高于月保底租金,则根据月营业额结算费用给予出租方,计算公式:月营业额=(月充电服务费-线损-平台服务费)×30%,成交单价按竞价结果确定。
(四)有水、有电,水费、电费以及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五)承租人竞租前须与出租方联系到现场看样,对租赁物的所有情况做充分了解,一旦参与竞价视为清楚竞租标的所有情况。
(六)若遇国家规划、拆迁,政府征用,国资管理有关规定、政策性调整等政府行为,以及发生其他不可抗力、情势变更因素,出租方可提前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因经营业态特殊,由承租人自行向供电企业单独申请高压报装。
(八)承租期内的场地公众责任险由承租方购买,并交由招租方存档备案。
(九)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税、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承租人负责。
(十)充电桩由中标人自行安装,具体数量由中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安装。承租人对充电桩建设可能涉及的改造、报批、审批、备案或需向公安、城管等部门办理审批的手续等,及各类经营相关证照的具备、消防安全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等合法合规性要求,承租人愿意自行承担一切事项及后果。
(十一)承租人已对该租赁标的现状及特殊性、不确定性及由此引发相关风险等情况做了充分的预估及考量,自愿承担可能存在、发生的各类投资、经营风险。
(十二)充电车位前2个小时免费,超过2个小时按出租方收费标准向充电使用者收费。如新能源充电汽车相关免费停车政策变动,出租方有权调整充电车位的免费时间。充电车位对充电车辆免除两小时停车费,超过两小时仍占用充电车位的,所产生的停车费归承租方所有,但车主向出租方长租(如月租车、包季度、半年度、包年等)车位的除外(该部分停车费用归出租方所有)。如新能源充电汽车相关免费停车政策变动,出租方有权调整充电车位的免费时间。
(十三)消防报审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如未获得消防审验影响经营,不得向出租方要求任何补偿;租赁标的物的装修方案需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并通过消防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四)水费、电费由承租人向供电供水企业单独结算。
(十五)承租人需按要求做好充电桩车位红线区域内的道路地面修缮,道路两侧护栏、路灯装设及维护,区域内树枝修剪及卫生,车位画线并设置限位器,充电桩车位装设防撞护栏。租赁车位区域内的车辆管控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引导。
(十六)因涉及电缆管线、变压器等充电桩安装所需设备的铺设,承租人竞租前需与出租方联系到现场看样,对竞租标的所有情况做充分了解,一旦参与竞价则视为清楚标的的所有情况。
(十七)停车道闸及系统由承租人负责安装后交予出租方使用,进场充电车辆免费2小时停车优惠,超出2小时停车费用收益归出租方所有。中标人收取新能源车辆充电所产生的费用,一旦参与竞价则视为清楚该标的的停车收费方式,最终解释权归福州市鼓楼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十八)意向承租人在参与竞租前,应详细阅读本次招租的招租公告及其有效组成部分,应了解相关情况及条款,并应当自行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实地察看等方式对租赁物现状进行全面彻底了解、知悉,确认该网点能够符合自身经营需要。一旦参与竞租,视同已全面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及上述情况。今后,如因承租人对实际情况不了解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和平台无关。
(十九)每个报名竞租人都必须对所报标的实际情况(包括地理位置、房屋状况、目前经营情况等)做充分了解,确认该标的能够符合自身经营需要。今后,如因报名竞租人对实际情况不了解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报名竞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和本平台无关。
(二十)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二十一)对承租人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停车场新能源充电桩建设运营,承租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所经营的行业和用途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必须符合工商、消防等部门要求,不得从事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品及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行业,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用途,不得分租、转租。
3.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租赁用途。
4.法人或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承诺在中标后一个月内将企业所在地变更至福州市鼓楼区。
5.承租人应于竞价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服务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
6.其他详见租赁合同。
(二十二)意向承租人现场资格审核应提供的竞价材料依据《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资产招租办理规程》相关规定提交:
法人或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作为意向承租人: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相应资质的证明文件(交验原件,若资质证明为三合一证件的,提供有效的三合一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
4.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意向竞价人报名表》《竞价提示书》和《网络竞价承诺函》;
5.《承诺书》有关单位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通过审核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即成为竞租人。
三、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27日。
(二)网上报名时间:意向承租人应于2024年8月27日17时前至本平台注册用户名,登录账号进入“标的申请管理”→“标的公告”→选择对应的标的点击“申请竞价”,在线提交竞租申请。(见本网站首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三)现场确认时间:并于2024年8月27日17时前至本平台(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620号桔园洲商住楼A区前排一层28-29号店面)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四)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24年8月27日17时。
(五)看样时间: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27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六)看样电话:18106062333。
(七)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承租人若要求对招租公告内容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为避免因银行间交易等原因影响保证金的及时到账,建议竞租人通过账号转账(非现金)的方式缴纳保证金。竞租人的报名时间以保证金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为准。竞价保证金以现金方式缴纳无效。
(二)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1.自由报价阶段从2024年8月28日9点00分开始,自由报价时长为120分钟。自由报价结束之后,以自由报价阶段的最高报价作为限时报价的底价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直至无人报价,则竞价结束。具体操作方法见平台主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2.加价幅度为100(元/月),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平台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平台网站进行公告,该项目意向承租人已缴纳竞价保证金在电子竞价活动结束之前不予退还。
(三)竞价服务费:按照《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向承租人收取竞价服务费,竞价服务费按照月保底租金=最终成交价格计算,交易当事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该项目的交易合同,或非因本中心的原因造成交易合同被撤销、解除、终止等情形的,竞价服务费仍按《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已收取的,概不退还。
若未缴清竞价服务费,本中心为追索竞价服务费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邮寄费、诉讼保全保险费等),均由缴费义务人承担。
(四)竞价规则参见《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资产招租办理规程》。
(五)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福州市鼓楼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报名联系人:刘女士
业务咨询电话:0591-88680853
传真:0591-88680857
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运营中心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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