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徐州科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2-41号地块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EPC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物资采购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规划手续办理配合图审设计配合服务装配式建筑钢结构雨棚住宅商业室外配套设施地下室智能化管网综合装配式深化基坑支护海绵城市专项验收绿色建筑标识三网融合广电室外装饰幕墙公共部位装修泛光亮化供热暖通临时样板房售楼部装修标识牌导视线车位划线太阳能系统光伏门窗百叶窗栏杆BIM深化设计零星设计室外综合管网配电房门卫小区门头道路广场绿化景观健身跑道运动场地停车交通组织围墙雨水回用路灯照明社区服务用房生活水泵房消防控制室垃圾分类收集房车库一切配套用房相关设施环境工程网络安防市政管网连接主干道路连接相关设计设计服务工程施工设备设施安装调试工程保修地下隐蔽障碍物施工临水临电给排水电气强电供电局计量表后弱电信息系统基坑围护农贸市场装修高压配电系统低压配电系统变压器低压分支13箱电表箱双路由供电线路充电桩相关设备基础管沟土建简单装修开孔封堵垃圾房景观工程防火封堵管理临时设施临时硬质围挡地上地下需拆除建筑物构筑物主体工程相关配套工程工程交付使用施工建设缺陷修复施工图审查安监备案质监备案施工许可证办理土方外运道路占用开挖绿化占用白蚁防治申报防雷申报环评申报规划申报总平综合管线出入口规划验收环保验收人防验收消防验收白蚁验收节能验收节能专项验收能效测评城建档案验收通讯配合正式水燃气开通使用竣工备案
金额
35047.2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4/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5047.22万元
招标联系人韩柏州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晟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鹿永胜1536587010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7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徐州科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2-41号地块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发布时间:2024-04-16 15:3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徐州科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2-41号地块一期(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科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2-41号地块项目已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徐开经发备〔2023〕2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科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州科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2-41号地块一期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南、高新路西。

2.1.2 建设规模:该地块用总建筑面积约180000平方米,其中一期建筑面积约94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徐州科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2-41号地块(消防水箱间、1、2、8、9、S1、S2、S3、B1、B2、B3、B4、B5号楼及其地库)住宅、商业、物业用房、社区用房、养老用房等设施建设,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供电等附属设施。

2.1.3 合同估算价:约 35047.22万元。

2.1.4 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57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日历天,施工工期5 4 0 日历天;

2.1.5 招标范围:徐州科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2-41号地块一期(EPC)工程总承包包含设计施工建设全过程,具体包括以下内容(包含物资采购):

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包括且不限于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规划手续办理、 配合图审、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建筑、结构(含装配式建筑)住宅、商业及配套、地下室(人防及非人防)智能化、管网综合、装配式深化、基坑支护、海绵城市、绿色建筑、三网融合、广电、室外装饰 (含钢结构、幕墙等)幕墙、公共部位装修、泛光亮化、供热暖通、临时样板房及样板房装修、售楼部装修、钢结构雨棚及其他钢结构、标识牌、导视线、车位划线深化太阳能系统(太阳能、光伏等)、门窗、百叶窗、栏杆、BIM深化设计及其他零星设计)、室外配套设施(含室外综合管网、配电房、门卫、小区门头、区域内道路广场、绿化景观、健身跑道、运动场地、停车交通组织、围墙、雨水回用、路灯照明、社区服务用房、生活水泵房、消防控制室、垃圾分类收集房、车库等一切配套用房及相关设施等)、景观、环境、智能化(含网络、广电、安防)、及其后期深化设计等按国家、江苏省、徐州市等现行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确保图纸审查通过。本次招标还包括项目红线范围内外本小区与市政管网连接、本小区与主干道路连接的相关设计。1.2 所有设计须通过徐州市国土规划、人防、环保、交通、公安、供电、供水、供气、环卫、住建、城管、防雷、消防等部门的审批。所有设计应满足国家、地方现行的设计规范、设计标准及设计深度等要求且图纸应经审图机构审核合格并取得审图合格证后方可组织施工。1.3 承担为保证本项目完整性的全方位、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及与设计相关的其它服务内容,直至达到招标人满意为止。

2.施工(含采购)部分:

2.1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资料完成本项目总承包范围内所有的工程施工和所有的设备设施采购(含安装、调试等),直至竣工验收(综合验收)合格以及工程质保期、设备设施维保期内的质保、保修等和配合招标人完成办理项目的各类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交付使用、工程保修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地下隐蔽障碍物及地表踏勘现场需要拆除的障碍物、施工临水、临电、建筑、结构、安装、给排水、电气(含强电供电局计量表后(含居配和非居)、弱电、信息系统等)、暖通、基坑围护、消防、地下室(含人防)、室外装饰 (含钢结构、幕墙等)、公共部位装修、临时样板房及样板房装修、售楼部装修、农贸市场装修、室外配套设施(含室外综合管网、配电房、高压配电系统、低压配电系统、变压器、低压分支13箱、电表箱、双路由供电线路、充电桩、相关设备基础、管沟等>、门卫、小区门头、区域内道路广场、绿化景观、健身跑道、运动场地、停车交通组织、围墙、雨水回用、路灯照明、社区服务用房、水泵房土建、安装及简单装修(自来水公司计量水表后、太阳能)、燃气总包负责开孔封堵、垃圾房、消防控制室等一切配套用房及相关设施等)、景观工程、环境工程、智能化(含网络、广电、安防)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及所有封堵及防火封堵等。

2.2 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包括临时设施、临时硬质围挡、红线范围内地上地下需拆除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主体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等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及设备设施采购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综合验收)合格、工程交付使用、工程保修等工作。物资采购、施工建设全过程(施工图纸所涵盖的所有内容)、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使工程项目具备办理产权 登记条件并交付招标人使用。此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3.其他:3.1 本次招标范围还应包含所有相关手续的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施工图审查、安监备案、质监备案、施工许可证办理、土方外运手续办理、道路占用开挖及绿化占用手续办理、白蚁防治申报、防雷申报、环评申报、规划申报(总平、综合管线、临时设施、出入口等,若有)等施工前的所有相关手续办理;完成项目规划验收、环保验收、人防验收、消防验收、防雷(检测)验收、白蚁验收、节能验收及节能专项验收(能效测评、绿色建筑标识领取)、海绵城市专项验收、城建档案验收(影像归档)、通讯、广电等的申报、配合正式水、电、燃气等的申报、施工、验收及开通使用等房屋竣工验收前的所有验收(不收取配合费);并同时完成且通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竣工验收(综合验收),竣工备案等,中标人还应考虑项目建设过程中除以上手续外的其他所有手续(上述“所有相关手续”按国家、省、市现行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应由招标人办理的手续中标人负责协助办理,其他均由中标人负责办理,招标文件有约定的除外。办理手续及协助办理手续的费用已包含在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费用中。)

3.2 本次招标还包括项目红线范围内与外界市政管网连接道路、管网、管线、绿化、路灯照明等设计、施工、采购。(此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2.1.6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符合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施工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一次验收合格、无渗漏工程、一次分户验收合格率必须达到 100% 以上。质量创优目标为确保优质结构 60%以上;市级优质工程, 市级文明工地。

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产品质量须符合相

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2.1.7 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 包贰级(含) 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 以上或建 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 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投标人拟委任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或 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

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3.3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

绩;

注:类似工程指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0.00万元(含)以上或总建筑面积50000.00平方米(含) 以上的建筑(不含厂房、仓库等工业建筑)设计或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施工业 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 额以合同为准,时间、面积均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类似工程业绩以“徐 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 :8000/tpbidder) ”中备案的业绩 为准(设计业绩除外,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面积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金额以 合同中注明的工程概算金额为准,如设计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在“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 :8000/tpbidder) ”中备案,则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 ”),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如不能体现上述指标的,须提供业主盖章证明材料。

(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含) 以来(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担任过类似工程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金额20000.00万元(含) 以上或总建筑面积500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建筑(不含厂房、仓库等工业建筑)设计或监理或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 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 证明)为准, 以上必须同时具备,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面积均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类似工程 业绩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 ”中 备案的业绩为准(设计、监理业绩除外,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面积以合同签订的时间 为准,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工程概算金额为准,如设计、监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在“徐州市公 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 :8000/tpbidder) ”中备案,则材料原件 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 ”),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如不能体现上述指标的,须提供业主盖章证明材料。

(3)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B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 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 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 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 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 信用报告(注:(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 ”或“信用江苏 ”网站公示( “信用徐州 ”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 ”和“信用江苏 ”网站进行公示( “信用徐州 ”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

0516-83701244、0516-83755971)。);

(5)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监理工程师,须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从业;

(6)联合体投标:按联合体协议承揽施工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

全生产许可证》;承揽设计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取得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已在“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 ”中备案。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

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除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的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2)联合体应当由符合本公告中对投标人设计和施工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并

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设计或施工任务。

3.8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8〕第 6 号),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发布的信息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年0411日至 2024 年0418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 ”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 ”免费获取。

4.3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 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 ”栏。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 年05170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评分办法采用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徐州市公共资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 )上发布。

9.其他

9.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2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科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经开区创业路与高新路交叉口东300米

联系人:韩柏州    

 话:17887296868 

邮编:22100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晟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贾汪区四海人家商业街三楼

联系人:鹿永胜

电话:15365870109

邮编:221000

 

 

2024 年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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