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监理单位服务
2019-05-01 12:50:03.0
南平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政和县自然资源局
乙方:福建所思达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725]YZG[GK]2019001的政和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监理单位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
产地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
|
1 |
1-1 |
工程监理服务 |
工程监理服务 |
1 |
项 |
国内 |
430000 |
430000 |
无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合计: |
43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叁万元整(¥43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2019年6月底前完成外业调查和数据库建设监理。 2020年1月15日前完成统一时点更新监理。 2020年6月底前提交数据汇总、成果分析(调查评价)、各种图件、文字报告等所有成果。;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为民路2号 政和县自然资源局。;
4.3交付条件:现场交付。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8〕1号)、《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8〕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闽政文〔2018〕87号)等文件的指导精神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标准和规范,采用先进的技术和方法,在二调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我市土地利用基础数据,掌握翔实准确的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对政和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调查过程和提交的成果进行阶段性内外业检查,并提交监理意见书。2、政和县自然资源局验收合格后提交市级预检。3、市级预检合格后提请省级内外业核查。4、省级内外业核查合格后提请获国家级核查。。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30 |
作业单位完成全县三调调查工作,成果经作业单位自检通过县级自查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 |
2 |
50 |
作业单位成果通过国家级核查并经省厅出具验收合格后向采购人正式移交成果,成果移交完成后再支付合同金额的50%。 |
3 |
20 |
项目全部结束一年后再支付合同金额的20%。 |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采购人出具合同总金额10%的银行履约保函(原件)。待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退还银行履约保函(原件)的申请函,经审核无误后在30个日历日内复函并退还银行履约保函(原件)。。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及项目经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
10、违约责任
(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3)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双方同意政和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一)工作目标:根据国家、福建省、南平市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充分利用已有数据资料和“互联网+”等新科技手段,对调查单位开展的政和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确保调查的数据、图件和实地三者一致,保证调查单位在工期内按时完成并提交成果,成果合格率达到100%。 ★(二)工作内容: 1、根据调查单位投标文件监理其人员投入、设备配置情况; 2、监理调查单位的技术依据、技术路线、项目实施计划和质量管理方案等; 3、对调查单位开展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权属调查、专项用地调查与评价、同步推进相关自然资源专业调查、国土调查数据库建设及汇总成果等内容进行全过程监理。 4、对国家下发的重点图斑、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农转未图斑、耕地内部地类变化进行重点监理。 5、对调查单位的调查成果进行质量评价,并编写监理报告。 ★(三)工作依据 1、《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8】18号); 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报批稿); 3、《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4、《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 5、《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试行); (四)工作要求 ★1、监理方式:采用现场监理的方式。 2、资料收集:获取调查单位的技术设 计书、项目实施计划书及质量管理方案;获取技术设 计书中规定的及实施监理所需要的各种资源数据(如采购人提供的模板文件、规程或标准等)。 3、投入人员及设备审核:审核作业单位现场投入人员和设备是否与计划的一致,人员是否有相应资质及证件,设备是否符合项目专业生产要求及调查精度要求,是否在有效期内使用且能正常运行。本环节监理抽查比例:100%。 4、内业监理:内业信息提取,全地类图斑提取,权属上图,调查工作底图制作是否完整规范。 5、外业举证监理: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对调查单位开展的外业拍照及举证工作进行监理抽查。检查外业拍照及举证软件是否与国家标准对接,拍照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要求,遥感解译样本制作是否规范等。 本环节监理抽查比例:20%以上。 6、重点图斑监理:对国家下发的监测图斑、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农转未图斑、耕地内部地类变化进行重点监理。主要检查图斑内业地类与外业核查是否一致,与国家预判地类是否一致,举证资料是否齐全等。 本环节监理抽查比例:100%。 7、内业成果监理: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对调查单位内业调查的地类、标注、界线和权属进行监理。检查地类是否符合国家工作分类要求,标注是否合理,界线是否严格以影像为基础,权属是否与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成果一致等。 本环节监理抽查比例:100%。 8、质量控制监理:根据技术设计书要求及作业单位对生产过程及成果的质量控制制度(如iso体系),检查作业单位是否有进行相应的检查及记录。 9、进度控制:要求作业单位按时提交生产进度月报,根据其提供的实施进度计划,与实际进度相对照,适时监督实际生产进度;发现有出入时应及时督促作业单位采取应对措施,以免延误;督促无效时,应上报采购人。 10、国土调查数据库监理: 按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县级数据库建设的要求检查调查单位数库建设是否满足各项要求。 统一时点更新监理:检查本区统一时点更新成果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图件编制监理:检查县级土地利用图件和专项调查的专题图件编制得是否规范。 对调查单位提交的县级调查各类成果及县级各类数据统计汇总分析监理:按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的要求检查县级调查各类成果是否齐全,规范,数据是否准确。 11、省、市、县(区)级要求的其他需要监理的事项内容。 ★(五)提交成果 1、监理项目实施计划书或方案(含技术、质量、人员、设备、组织实施)。 2、按照已审核的技术设计书,进行过程监理和质量监理。阶段(工序)检查和抽查,包括进度、人员、仪器设备、方法、过程、成果精度、质量、完整性等是否符合技术和规范要求,提出书面改进意见,完成并提交监理月报(每月25日提交)。提交阶段性(按工序)监理评价书。 3、对调查单位提交的各产品,进行外业或内业质量检查,提交质检报告书。 4、监理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报告。 5、移交资料书一份。 以上所要求提交的资料均包含纸介质文本和电子数据文档。 ★(六)人员要求:为确保本工程安全、快速、高质量地完成,监理单位需组建项目组,全面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和管理,项目组至少设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及工程师3名,全面负责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现场管理工作。 ★保密要求:中标方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等以及测绘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文件的要求,对调查测绘的成果资料进行有效管理,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中标方有责任和义务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检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落实各项保密措施,使所属人员知悉与其工作有关的保密范围和各项保密制度。不得擅自非工作需要复制、存储涉密信息。一旦发生泄密涉密事件,中标方负全部责任,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为确保采购人资料安全,本项目的监理工作需遵守如下资料安全保障措施: 1、监理所需测绘资料的保管和交接应由专人负责,进出需完善登记手续。 2、对本次收集的调查资料,不得擅自复制、损坏和提供他人。 3、用于监理检查的电脑与互联网应保持物理隔绝状态。 4、严禁通过无保密条件的互联网、电话等传输方式传递本项目调查资料。 5、在三调项目实施期间,对项目实施方保密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理。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政和县自然资源局 |
乙方: |
福建所思达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住所: |
政和县熊山为民路2号 |
住所: |
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园C区34号楼3层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杨俊杰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李奎彬 |
|
联系方法: |
0599-3333708 |
联系方法: |
18650519669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宁德蕉城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36010100100017326 |
签订地点:政和县
签订日期:2019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