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MB2F3067X20241005
二、合同名称:机动车配件、电动平衡车、汽车用制动器衬片、汽车车窗玻璃遮阳膜、行车记录仪、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监督抽查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310000000240219163323-00072652
四、项目名称:机动车配件、电动平衡车、汽车用制动器衬片、汽车车窗玻璃遮阳膜、行车记录仪、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监督抽查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肇嘉浜路301号
联系方式:021-64220000
供应商(乙方):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法定代表人:邹洁(女)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光华东街5号
联系方式:025-8660896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行车记录仪抽样检测费
数量: 1.00
单价(元): 172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服务范围:行车记录仪,抽查批次数:20;
服务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办法(试行)》《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范》等规定以及服务合同、任务委托书的要求实施本项目中的抽样(含买样)、运输、检测、样品存储及市场调查、数据汇总、信息报告、质量分析、样品处置等工作。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SHSSXZ0132-2024 行车记录仪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合同金额(元):
172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3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0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机动车配件、电动平衡车、汽车用制动器衬片、汽车车窗玻璃遮阳膜、行车记录仪、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监督抽查的合同(11NMB2F3067X2024100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