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回收箱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7/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99002022axj01217
预算金额26万元
招标公司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鹏0351-7882993
中标公司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太原绿泽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99002022AXJ01217
二、项目名称:药品回收箱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回收箱采购项目 | LZYPX22 | 1300 | 个 | 188 | 244400 | 太原绿泽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产业路48号新岛科技园A座806室 | 91140105MA0GWHKE4Y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回收箱采购项目 | 药品回收箱 | 绿泽森 | 1300个 | 188 | LZYPX22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柳学义,王爱莲,李博(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66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龙城大街85号
联系方式:0351-83835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B座9层
联系方式:0351-78829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鹏、高琦鹏、武伟
电 话:0351-7882993
附件信息:
药品回收箱询价通知书--发售版.docx药品回收箱询价通知书--发售版.docx
79.7K
采购人: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0632-2211HW3L1304)项目编号:1499002022AXJ01217询价通知书药品回收箱采购项目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5第一部分询价公告2目录2022年7月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药品回收箱采购项目潜在供应商应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电子询价通知书,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报价文件,并于2022年7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报价文件。项目概况第一部分询价公告第五部分报价文件格式25第四部分合同原则22第三部分商务、技术要求6
5.最高限价:无4.预算金额:26万元3.采购方式:询价2.项目名称:药品回收箱采购项目1.项目编号:1499002022AXJ01217(0632-2211HW3L1304)一、项目基本情况
6.3交货地点: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地点。6.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搬运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询价通知书中相应规定为准。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6.1本次询价采购共1包6.采购需求:
序号 | 名称 | 参数描述(详见询价通知书)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药品回收箱 | 规格尺寸:70-45-40cm,标准1cm厚硬质PVC发泡板打底加标准3mm厚亚克力 | 1300 | 个 | |
2 | 外包装箱 | 标准五层BC瓦楞纸箱 | 1300 | 个 | |
3 | 配送服务 | 产品验收合格后送至省内12个地市 | 1 | 项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货具备验收条件,验收合格后2个工作日内运输到指定地点。
(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只允许在线获取,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询价通知书:3.获取方式2.获取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线上获取。1.获取时间:2022年7月13日00时00分00秒至2022年7月15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三、获取采购文件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报价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报价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3.电子报价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2.提交地点:政采云客户端投标。1.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2)请于询价通知书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询价通知书。
六、公告期限2.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B座9层1.时间:2022年7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5.供应商需要提供纸质版报价文件3份,用于特殊情形的开标评标及项目存档使用。4.本项目实行现场开标,远程或现场解密的方式进行。
名称: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无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0351-7882993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B座9层名称: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351-8383557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龙城大街85号
1.适用范围一、总则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电话:0351-7882993项目联系人:刘鹏、高琦鹏、武伟3.项目联系方式
2.4“货物”指本询价通知书中所述所有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采购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3“供应商”指符合本询价通知书规定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报价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2.2“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询价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1“采购人”指本次询价活动的采购单位,即“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定义本询价通知书适用于本次询价活动的全过程;本次询价的预算金额为26万元,报价高于此金额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4.报价费用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询价采购货物或服务的供应商。3.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询价通知书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2.5“服务”指本询价通知书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一部分询价公告;询价通知书由下列五部分内容组成:5.询价通知书的内容二、询价通知书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询价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2递交首次报价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通知所有下载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6.1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按询价通知书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6.询价通知书的澄清和修改第五部分报价文件格式。第四部分合同原则;第三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7.报价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三、报价文件6.5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6.4如延长递交首次报价文件截止时间或项目因故暂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询价通知书要求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通知所有下载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6.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通知所有下载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将顺延递交首次报价文件截止之日。
8.1报价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报价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正本一份、副本二份。8.报价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7.2报价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1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报价函(见‘报价文件格式’);(1)商务部分8.2报价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本次询价,供应商应按本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无效,将导致询价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五部分)。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文件。商务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询价截止日期前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名单或银行缴费单据)(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可不提供此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农民承包经营户等其他组织可提供自然人缴纳社保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询价截止日期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无纳税的提供零纳税证明);*询价截止日前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2021年度)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一个月内),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见‘报价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报价文件格式’);
保证金退还登记表;同类项目业绩及相关证明资料;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者银行开户证明文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或扫描件;*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或扫描件;*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见‘报价文件格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报价文件格式’);
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见‘报价文件格式’);货物主要技术指标的描述;报价一览表(见‘报价文件格式’);(2)技术部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文件供应商企业情况介绍;
为方便评审,报价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五部分格式要求制作。8.3纸质报价文件规格幅面(A4),正文使用宋体字,按照询价通知书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报价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报价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装订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须编排页码。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售后服务响应、维修等承诺;本项目实施时间进度;运输、安装方案及人员配备情况;
帐号:147951527391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鼓楼支行收款单位: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该保证金须采用电汇、支票倒送或网上银行等形式交纳。(1)供应商须在询价开始前提交5200元作为保证金。8.4保证金
(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购买各项服务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5报价(6)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5)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不计利息),因退款信息不全或供应商未提供完整退款信息所产生的延迟退款,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响应责任。(4)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3)供应商的保证金交纳后,须在报价文件中附清晰的汇款凭单复印件,否则视为未提交。
9.4报价一览表为在第一轮公开报价仪式上报价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9.3报价文件应严格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五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9.2供应商照搬照抄询价通知书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询价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询价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9.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报价文件须对询价通知书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9.报价内容填写说明(2)供应商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
11.2供应商在报价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1.1组成报价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1.报价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本项目报价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10.报价文件的有效期9.5供应商必须保证报价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询价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供应商授权代表须将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询价通知书格式填写)原件附在报价文件中,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2)报价文件的正本内容必须用碳素笔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1)供应商应保证报价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11.5供应商应按本询价通知书所要求的报价文件的份数提交报价文件。11.4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报价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询价通知书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供应商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报价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11.3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签字、盖章。
12.1电子报价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12.报价文件的提交12.报价文件的密封及标记四、报价文件的递交11.7因报价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1.6报价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13.2纸质报价文件13.1电子版和纸质版报价文件须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上传或送达。在询价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报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纸质版报价文件。13.报价文件开启12.3供应商需要提供纸质版报价文件3份,用于特殊情形的开标评标及项目存档使用。12.2本项目实行现场开标,远程或现场解密的方式进行。电子报价文件须使用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询价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报价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报价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13.4电子交易系统异常情况处置(2)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报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报价文件。(1)供应商应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截止时间后使用加密报价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的电子报价文件进行解密。13.3电子报价文件解密(2)供应商所提交的电子报价文件与纸质报价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报价文件为准。(1)纸质报价文件仅作为特殊情形的开标评标及项目存档使用。
14.3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撤回报价。14.2供应商撤回报价的要求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署,补充、修改报价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14.1供应商可以在询价截止时间前,对所上传、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对电子版报价文件的补充、修改应在电子报价应文件上进行,修改完成后重新上传,并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纸质版补充、修改文件。14.报价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2)待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须把线下开标、评标结果数据录入开评标系统。(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电子开标、评标活动,当开评标系统出现异常且1小时内无法解决或恢复时,经与交易平台确认无法恢复,经评审委员会同意可开启纸质报价文件进行线下开标、评标活动。
16.1采购代理机构按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询价,采购人代表、供应商授权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16.公开报价本次询价采取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方式进行。五、询价程序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询价通知书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询价小组,对报价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询价小组由三人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15.组建询价小组
评审工作开始后,询价小组须对各报价文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询价通知书的要求进行审核。针对本文件“供应商须知”第8条“报价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部分中带*部分和“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17.1资格性审查17.评审16.4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报价做记录,并在公开报价后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用CA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16.3公开报价将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报价的通知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16.2供应商参加询价的代表在网上签到。
报价有效期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1)报价:询价小组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每份报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17.2符合性审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是否符合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3)报价文件是否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签署、盖章。报价文件完全满足询价通知书(商务、技术部分)的要求,不存在负偏离。(2)商务、技术要求响应不存在总报价或单价超出本项目采购预算的情形。不存在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情形;
如询价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询价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询价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18.报价的澄清询价小组可对描述不清、有歧义的报价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变更报价。询价小组对资格性、符合性合格的供应商进行技术、商务评审;对于实质性偏离询价通知书的报价文件按废标处理。17.4技术、商务评审17.3询价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核之后,应该在‘评审报告’中对审核情况做详细记录。
21.关于供应商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0.2在询价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询价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1询价开始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20.询价过程保密本次询价比照最低评审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19.确定成交候选人
22.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2.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2.1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询价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2.成交通知六、签订合同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24.2成交人应按照询价通知书、报价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4.1成交人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4.签订合同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本次询价收取成交服务费,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23.成交服务费
供应商自领取询价通知书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询价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5.保密七、保密和披露24.5违反24.1条、24.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24.4成交人一旦成交,未经采购代理机构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人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24.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27.1询问27.询问和质疑八、询问和质疑26.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报价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26.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26.披露
27.2.3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五十五条的规定,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27.2.2提出质疑的时限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本采购文件的质疑,其受到损害之日为收到本采购文件之日。27.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评审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7.2质疑27.1.2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集采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询问。27.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和采购文件、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询价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做出处理和答复。
(1)开标后在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报价;28.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九、违约处罚27.2.6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质疑。27.2.5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27.2.4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函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按照一式二份提供。提供质疑函时,要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一、技术要求第三部分商务、技术要求(5)供应商未按询价通知书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询价通知书规定签约;(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序号 | 名称 | 规格及描述 | 数量 | 单位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及描述 | 数量 | 单位 |
1 | 药品回收箱 | ★1.规格尺寸:70-45-40cm。★2.材质:亚克力高精UV喷绘粘贴硬质PVC发泡板。★3.上方裁切20×30cm椭圆形孔洞,箱体背面做30-40cm门(配套五金合叶、锁具)。★4.接缝处做45度切割处理,整体用五金件和玻璃胶固定组装,要求接缝平整美观,胶水无外溢现象,结实耐用。★5.提供原材料(亚克力板、硬质PVC发泡板)检测报告。 | 1300 | 个 |
2 | 外包装箱 | ★1.标准五层BC瓦楞纸箱(瓦楞的厚度约为5-6毫米左右),箱体需印刷内容(由采购人确定)。★2.外包装印刷内容清晰,美观;打包封口牢固,规格统一。★3.提供原材料(瓦楞纸板)检测报告。 | 1300 | 个 |
3 | 配送服务 | 产品验收合格后送至省内12个地市,具体配送方案见下表。 | 1 | 项 |
3.售后服务有效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货物到货之日起7日内,发生质量问题,采购人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供应商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在售后服务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由供应商负责为采购人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规定退货。换货后的售后服务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退换货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2.质保期内免费更换、维修;超过质保期,提供终身维修和服务,只收取硬件成本费。提供7×24小时服务,维护人员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修复。1.质保期1年。二、售后服务及质保注:标注“★”的技术要求属于实质性要求,不满足将导致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配送方案 | ||
配送地点 | 配送数量 | 备注 |
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5 | 验收合格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配送,卸货至指定场地(需要搬运上楼) |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32 | 验收合格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配送,卸货至指定场地(需要搬运上楼) |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87 | 验收合格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配送,卸货至指定场地(需要搬运上楼) |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47 | 验收合格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配送,卸货至指定场地(需要搬运上楼) |
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29 | 验收合格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配送,卸货至指定场地(需要搬运上楼) |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42 | 验收合格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配送,卸货至指定场地(需要搬运上楼) |
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60 | 验收合格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配送,卸货至指定场地(需要搬运上楼) |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53 | 验收合格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配送,卸货至指定场地(需要搬运上楼) |
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00 | 验收合格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配送,卸货至指定场地(需要搬运上楼) |
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58 | 验收合格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配送,卸货至指定场地(需要搬运上楼) |
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65 | 验收合格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配送,卸货至指定场地(需要搬运上楼) |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2 | 验收合格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配送,卸货至指定场地(需要搬运上楼) |
五、其他要求全部产品到货齐全,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70%;运输到指定地点,地市工作人员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无息返还。四、付款方式2.验收标准、方法:采购人在收到全部货物后进行货物验收,检查货物外包装及外观是否完好,数量、外观、质量等是否满足采购人要求。验收时需要供应商提供原材料检测报告原件。1.验收由采购人组织进行,供应商配合。三、验收
(2)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鼓励供应商优先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1)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按照“品目清单”中要求执行(提供相关产品节能或环保认证证书),否则报价文件将被拒绝。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要求:1.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1.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采购“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
5、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要求: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为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4、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供应商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3、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3)投报产品中包含“品目清单”政府强制或非强制采购产品的,需将政府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或非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部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10%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自拟);(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部分),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6%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自拟);(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注:7、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货物价格给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供方:需方:第四部分合同原则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人民币(大写):二、合同总金额:(具体品牌、数量、技术参数及质保期等见后附设备清单)供方向需方提供设备一、设备条款供方在****组织的****设备询价采购项目中中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交货日期:五、交货四、售后服务及承诺三、货款支付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小写):¥
4、设备安装后,检查设备物理连接是否正确,经调试和运行,供需双方及集中采购机构共同确认设备正常运行后,完成设备验收。3、依据合同设备清单,对设备品牌、型号、数量、技术参数、质保书等必备附件进行检查。2、开箱检查设备外观,如有损伤或质量缺陷,及时进行解决。1、依据设备装箱单,对所有设备进行初步点验,如有不符应及时加以解决。六、交验2、交货地点:
1、保证所供设备均为标书承诺设备,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八、供方责任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七、需方责任
4、因需方错告或变更到货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3、供方逾期交付设备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2、供方不能交付设备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1、供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九、违约责任2、保证设备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报价文件及相关承诺,对设备及系统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
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十一、争议解决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不可抗力
3、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2、报价文件。1、采购文件。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一式份,供方持份,需方持份。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话:电话:地址:地址: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人代表:法人代表:需方(章):供方(章):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副)本(格式)第五部分报价文件格式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账号:账号
价报(商务、技术)包号:包一项目编号:1499002022AXJ01217(0632-2211HW3L1304)药品回收箱采购项目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报价函(格式)年月日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件文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4、按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3、提供询价须知规定的全部报价文件,包括报价文件、报价一览表等。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有效期内遵守本报价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询价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询价通知书,包括询价通知书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0、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8、保证遵守询价通知书的规定。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询价通知书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报价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14、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3、我方承诺接受询价通知书中《合同原则》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2、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询价通知书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地址:邮编: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询价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E-mail:供应商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电话:传真:
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日期:
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年龄:职务:姓名:性别:经营期限: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日期:供应商(公章):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供应商全称、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特此声明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日期: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
报价一览表(格式)日期: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特此声明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供应商(公章):货币:人民币/元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包号 | 序号 | 品名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及厂家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质保期 | 合同履行期限 |
第 包 总报价(大写): ¥: |
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技术规范偏离表(格式)日期: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序号 | 名称 | 询价通知书规范、要求 | 报价文件对应规范 | 偏离情况 | 备注 |
《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保证金退还登记表日期: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供应商名称 | |
供应商详细地址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发票邮寄地址 | |
保证金金额 | |
开户行行号 | |
开户行名称 | |
银行账号 |
注:认证证书附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或环保产品证书)。政府非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注:认证证书附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或环保产品证书)。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
包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认证证书编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包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认证证书编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正版软件承诺正版软件承诺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日期: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
中小企业声明函日期: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特此声明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企业名称(盖章):
注: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集采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服务协议
版权所有©上海优司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2022009382号 沪ICP备2022009382号-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