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23-02-21】
泰和高新区杨溪片区市政绿化完善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泰和高新区杨溪片区市政绿化完善提升工程已具备交易条件,现就该项目进行简易程序招标,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泰和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泰和高新区杨溪片区市政绿化完善提升工程
三、工程地点: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高新区
四、工程概况:杨溪片区人行道砖铺装、种植绿化及设施修复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资金来源:自筹
六、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七、本工程招标控制价3151057.61元(附招标控制价预算),下浮系数值:0.960,招标要约价3025015.3元。
八、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市政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九、质量要求:合格
十、工期:50日历天
十一、对投标企业及项目部组成人员资格要求:
1.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的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级别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建造师证书,需同时提供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
3. 具有“三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有效岗位证书和通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人员证书(C类证),(施工员、质量员专业必须为土建或市政专业)。
4.因本项目为限额以下项目,参与投标的企业应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审核合格企业。
十二、获得招标公告方式:本工程采用不见面招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中下载招标公告等资料,并按限额以下不见面招投标有关要求进行投标。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无需现场提交原件,需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招标公告响应承诺书、建设工程要约价响应承诺书、拟派建造师的建造师证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有效岗位证书和通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人员证书(C类证),(施工员、质量员专业必须为市政专业),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的原件扫描件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有效)放入电子交易文件中,上述资料缺少一项或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均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十四、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吉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交易,投标企业不需要到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自动放弃处理。
3.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
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招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5.意外情况的处理: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⑴所涉交易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⑵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⑶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⑷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⑸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⑹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实施主体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一)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交易,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二)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并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6.投标企业应仔细阅读吉安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jian.gov.cn/zlxz/),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
十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时间:2023年02月28日15 时 00分
2.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
十六、评审办法及交易会程序:
1.网上查询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保证金以系统到账情况为准)及投标单位签到情况;宣布有效投标单位家数。
2.招标人对各投标单位进行系统随机编号,现场采用摇号机摇号。招标人随机抽取一家投标单位为中标候选人。再由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查验中标候选人的相关证件证书,如查验不合格,再从其他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
3.现场宣布预中标单位。
十七、各投标企业必须按照吉市管办字【2016】1号《关于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暂行规定》执行。本规定中规定的公职人员禁止持注册建造师证等身份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交易活动,否则,交易响应人不得成交。违反本规定参与交易的注册建造师,一经查实,监管部门可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提交注册机关撤销其注册证书,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处理。如交易公告未明确的均按吉市管办字〔2016〕1号规定执行。
十八、随机抽取结果经网上公示2个工作日后,招标人向预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应联系招标人,逾期视为放弃中标。
十九、中标人应承担合同履行期间因市场行情波动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招标人对中标后的材料单价不作任何调整。
二十、工程款支付:按工程进度支付,完成工程量的50%付至合同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款的80%;工程审计结算后,付至合同款的 95%;余款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土建壹年、绿化养护贰年,保质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二十一、履约担保的金额: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5%,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28天返还,不计利息。
二十二、工期延误赔偿费:赔偿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00元/日历天;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格的2%。
二十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陆万零贰拾捌元(¥60028.00元)。本项目由投标人自行选择采用银行转账或电子投标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①采用银行转账方式:采用虚拟子账户网上缴纳保证金,投标人缴纳的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所在地基本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账户)转出,并备注项目(标段)名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足额转账到达该子账号中(投标截止时间有变动时,到账时间顺延),缴纳成功的投标单位必须返回缴纳页面点击“确认缴纳”按钮,并打印缴纳凭条。投标资格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母账户到账时间为准,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②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方式:投标人可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选择电子投标保函,电子投标保函可从企业一般账户开具,操作流程可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
二十四、中标后承包人的建造师及施工现场“四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人员证书、材料员)进行押证上岗。
二十五、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建设部、市住建局关于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位到岗的相关规定,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拟派建造师和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人员证书(C类证))不得有在建工程,不得出现一人多岗现象,以上人员若出现上述现象,按照“赣建字【2016】6号《关于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二十六、建设单位委派专人或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对施工单位进行日常考勤,将根据《吉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重点岗位管理人员电子考勤暂行办法》(吉市建字[2020]23号)文件规定,对以下人员将进行电子考勤,形成考勤日志。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每月不得少于22天在施工现场,三大员每月不得少于25天在施工现场。建设单位每发现项目负责人不在施工现场,按每次罚款1000元,建设单位每发现其余三大员不在施工现场,每人次罚款500元。
二十七、除不可抗因素外,施工单位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建设单位支付赔偿费。赔偿费支付办法按合同工期每推延一天赔偿500元进行处罚,限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当因工期延误赔偿金额达到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时,招标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
二十八、严格控制项目设计变更和新增工程量。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应依法履行合同,并按施工图完成相关任务,项目决算价不得高于成中标价(合同价),超过部分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本工程不清标。
二十九、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响应本招标公告的所有内容。本工程简易程序招标公告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招标单位:泰和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970663769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众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755852628
泰和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