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徽安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货运运输、物流出入库作业、后勤服务外包项目(招标编号:GN2024-03-6726,总预算金额:约951.5万元),于2024年9月18日10时0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01包:运输及出入库作业外包,预算约836.2万元。
第一名:长丰县众诚劳动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含税):11.16元/箱
增值税税率:6%
服务期限: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名:安徽华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含税):10.60元/箱
增值税税率:6%
服务期限: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02包:食堂餐饮业务服务外包,预算约80万元
第一名:安徽龙之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早餐:510元/餐,据实结算。
中餐及除早餐外的其他餐饮服务(并含食堂保洁、餐具清洁服务):740000元/年
增值税税率:6%
服务期限: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名:合肥市天鲜配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早餐:500元/餐,据实结算。
中餐及除早餐外的其他餐饮服务(并含食堂保洁、餐具清洁服务):700000元/年
增值税税率:6%
服务期限: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公示期:自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3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本次评标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安徽安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繁华大道与芙蓉路交叉口
联系人:丁亮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