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乐山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2022-2023年度年报审计、综合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及财税培训等服务
金额
65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12/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b2022-097
预算金额65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乐山城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19181395813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16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乐山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2022-2023年度年报审计、综合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及财税培训等服务 | 项目编号 | ZB2022-097 |
公告类型 | 采购公告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乐山市 | 公告日期 | 2022-12-23 |
采 购 人 | 乐山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 65万元/年(含税);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乐山城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包数 | 1个 |
项目概述 | 详见招标文件 | ||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 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7.2 近三年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市国资委通报; 7.3 未被列入乐山国资国企中介机构选聘“黑名单”。 8、本项目采购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 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家数最多不超过3家;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③组成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上述1-7条资格条件。④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若存在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份及以上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情形的,由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多余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人提交的两份及以上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均将在开标现场予以退回,同时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元 |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 1.现场发售,2.网络发售。 | ||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22年12月26日至2022年12月30日上午9:00- 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售)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乐山市市中区竹公溪路111号2层(竹溪水岸北门)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01-16 14:00:00 | ||
开标时间 | 2023-01-16 14:00:00 | ||
开标地点 | 乐山市市中区竹公溪路111号2层(竹溪水岸北门) | ||
投标保证金 | 金额: 5000.00元 交款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收款单位:乐山城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高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51050169004300000338 交款截止时间:2023年1月13日15:00(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特别注意:投标保证金不换取收据,若未缴纳或未按时到账的投标无效,请在备注栏必须填写“采购编号”。 | ||
履约保证金 | 金 额:签订合同金额的5% 交款方式:现金方式或银行转账缴纳 收款单位:签订合同前由采购人确定 开 户 行:签订合同前由采购人确定 银行账号:签订合同前由采购人确定 交款时间:签订合同前 退款时间: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 购 人:乐山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宝莲路1998号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980459347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竹公溪路111号2层(竹溪水岸北门)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9181395813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980459347 | ||
备注 | 1、招标文件现场领取。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加盖鲜章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中必须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网络领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介绍信中需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号(如有)、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内容。以上资料盖章后扫描发送至LSJSFWGS123@163.COM邮箱(以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邮件为准,报名邮箱标题标注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原件在开标前邮寄或开标现场提交至我公司(不邮寄或不提交,视同报名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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