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煤炭体积和粒径分布数量检测装置加工技术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金额
32.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6/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项目研制任务的需求,中国安科院职业危害研究所拟自行采购“煤炭体积和粒径分布数量检测装置加工技术服务”。技术服务内容及预算要求如下:
一、技术服务内容及预算
注:投标人报价须包括完成煤流等效粒径分析装置加工煤炭体积和粒径分布数量检测装置的所有技术服务费用,包括装置所需的材料、软件、运输、税费等。
二、技术服务要求
1.总体要求
本次申请采购的煤炭体积和粒径分布数量检测装置的技术服务,需由单台RGBD动态相机和相应软件高度集成,主要用于皮带输送机在线煤炭体积和粒径分布数量检测,应具有易操作、在线、精度高等特点,可直接、快速、准确输出煤炭的体积和煤炭颗粒粒径分布情况以及数量。
2.技术要求
(1)该煤炭体积和粒径分布数量检测装置主要由RGBD动态相机、外置激光器、电源线网络线等组成;
(2)激光器应具有450nm蓝光,功率500mw,视角44°,且在2000mm处线长应为1640mm。
(3)投标方提供的装置应能满足现场环境要求,即皮带宽度1.4米和1.2米两种,煤流速度约1.6m/s--2m/s。煤流厚度一般100--300mm。在一段时间内,设备应能输出皮带机上煤炭的体积和煤炭颗粒粒径分布情况以及数量,可不测量粒径20mm以下的颗粒。
(4)相机应为动态RGBD相机,具有320mm以上的瞳距,工作距离应在1600mm-2000mm范围内均能够工作。在2000mm处,装置分辨率x/y/z需达到:2/0.9/1.6mm以上,最大点云数据生成速度1800线/s以上,2d彩色摄像头1200w像素,3d双目摄像头300w像素。相机接口类型为航空插头,对外传输接口为千兆网口。相机应具有IP65级别的防护等级,并在-10°C -55°C的环境下正常工作。
(5)投标方提供的系统软件应包括标定软件、图像算法软件、图像显示及操作软件、系统对接软件等模块。
三、验收方式
1. 依据上述规定的“二技术服务要求”为验收标准,甲方进行现场验收,并签署验收单;
2. 若乙方向甲方交付的“煤炭体积和粒径分布数量检测装置”未能达到技术服务规定的要求,甲方有权拒绝签收,并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满足技术要求的装置。
3. 验收之日起,连续30天内如甲方未提出异议则视为验收合格。提出异议的方式包括微信、邮件和书面通知。如在验收期间提出异议并在解决后,自解决之日起30天内未再提出新的异议,则视为验收合格。
四、质保期
1.乙方提供的煤炭体积和粒径分布数量检测装置质保服务周期为1年。在质保服务周期内,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免费进行维护服务和技术支持。
2.在质保服务周期内,若乙方提供的煤炭体积和粒径分布数量检测装置出现故障,乙方须在24小时之内给出明确故障处理意见。如有必要,将在2个工作日内派技术人员到甲方现场解决问题。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2.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六、知识产权约定
中标人保证所生产的煤炭体积和粒径分布数量检测装置所用的配件享有合法的知识产权并且不存在任何侵害第三方合法权利或第三方可以提出权利要求的瑕疵,否则,所有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交货时间及付款方式
(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60天内向甲方指定地点交付满足技术要求的煤炭体积和粒径分布数量检测装置硬件和煤炭体积检测软件,120天内交付煤炭粒径分布数量检测软件。
(2)付款和验收:
①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70%的加工技术服务费;
②乙方根据合同要求交付煤炭体积和粒径分布数量检测装置和相关配件后,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并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合同额的30%的加工技术服务费。
八、提交响应文件要求
1. 项目响应报价文件,包括“五、供应商资格”相关证明文件;
2. 提供“煤炭体积和粒径分布数量检测装置加工技术服务”满足“二 技术服务要求”的技术说明或技术方案;
3. 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 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法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人员不是公司法人时需要);
5. 报价文件电子版,U盘(包含word和盖章后PDF扫描件);
6. 上述所有报价材料格式自拟,1份,密封提交;
7.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于2023年7月6日12:00前(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将响应文件快递至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2号甲1号安全大厦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职业危害研究所自行采购招标小组收,联系电话010-64941366 / 15901516428。
注:到付快递一律不接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九、竞争性谈判会议时间和地点
谈判时间:2023年7月6日下午14:00。
谈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2号甲安全大厦712房间。
一、技术服务内容及预算
技术服务内容 | 技术要求 | 数量(套) | 预算总价 (万元) |
煤炭体积和粒径分布数量检测装置加工 | 主要包含煤炭体积和粒径分布数量检测装置硬件、煤炭体积检测软件、煤炭粒径分布数量检测软件等。详见“二技术服务要求” | 2 | 32.5 |
合计 | 2 | 32.5万元 |
注:投标人报价须包括完成煤流等效粒径分析装置加工煤炭体积和粒径分布数量检测装置的所有技术服务费用,包括装置所需的材料、软件、运输、税费等。
二、技术服务要求
1.总体要求
本次申请采购的煤炭体积和粒径分布数量检测装置的技术服务,需由单台RGBD动态相机和相应软件高度集成,主要用于皮带输送机在线煤炭体积和粒径分布数量检测,应具有易操作、在线、精度高等特点,可直接、快速、准确输出煤炭的体积和煤炭颗粒粒径分布情况以及数量。
2.技术要求
(1)该煤炭体积和粒径分布数量检测装置主要由RGBD动态相机、外置激光器、电源线网络线等组成;
(2)激光器应具有450nm蓝光,功率500mw,视角44°,且在2000mm处线长应为1640mm。
(3)投标方提供的装置应能满足现场环境要求,即皮带宽度1.4米和1.2米两种,煤流速度约1.6m/s--2m/s。煤流厚度一般100--300mm。在一段时间内,设备应能输出皮带机上煤炭的体积和煤炭颗粒粒径分布情况以及数量,可不测量粒径20mm以下的颗粒。
(4)相机应为动态RGBD相机,具有320mm以上的瞳距,工作距离应在1600mm-2000mm范围内均能够工作。在2000mm处,装置分辨率x/y/z需达到:2/0.9/1.6mm以上,最大点云数据生成速度1800线/s以上,2d彩色摄像头1200w像素,3d双目摄像头300w像素。相机接口类型为航空插头,对外传输接口为千兆网口。相机应具有IP65级别的防护等级,并在-10°C -55°C的环境下正常工作。
(5)投标方提供的系统软件应包括标定软件、图像算法软件、图像显示及操作软件、系统对接软件等模块。
三、验收方式
1. 依据上述规定的“二技术服务要求”为验收标准,甲方进行现场验收,并签署验收单;
2. 若乙方向甲方交付的“煤炭体积和粒径分布数量检测装置”未能达到技术服务规定的要求,甲方有权拒绝签收,并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满足技术要求的装置。
3. 验收之日起,连续30天内如甲方未提出异议则视为验收合格。提出异议的方式包括微信、邮件和书面通知。如在验收期间提出异议并在解决后,自解决之日起30天内未再提出新的异议,则视为验收合格。
四、质保期
1.乙方提供的煤炭体积和粒径分布数量检测装置质保服务周期为1年。在质保服务周期内,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免费进行维护服务和技术支持。
2.在质保服务周期内,若乙方提供的煤炭体积和粒径分布数量检测装置出现故障,乙方须在24小时之内给出明确故障处理意见。如有必要,将在2个工作日内派技术人员到甲方现场解决问题。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2.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六、知识产权约定
中标人保证所生产的煤炭体积和粒径分布数量检测装置所用的配件享有合法的知识产权并且不存在任何侵害第三方合法权利或第三方可以提出权利要求的瑕疵,否则,所有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交货时间及付款方式
(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60天内向甲方指定地点交付满足技术要求的煤炭体积和粒径分布数量检测装置硬件和煤炭体积检测软件,120天内交付煤炭粒径分布数量检测软件。
(2)付款和验收:
①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70%的加工技术服务费;
②乙方根据合同要求交付煤炭体积和粒径分布数量检测装置和相关配件后,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并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合同额的30%的加工技术服务费。
八、提交响应文件要求
1. 项目响应报价文件,包括“五、供应商资格”相关证明文件;
2. 提供“煤炭体积和粒径分布数量检测装置加工技术服务”满足“二 技术服务要求”的技术说明或技术方案;
3. 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 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法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人员不是公司法人时需要);
5. 报价文件电子版,U盘(包含word和盖章后PDF扫描件);
6. 上述所有报价材料格式自拟,1份,密封提交;
7.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于2023年7月6日12:00前(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将响应文件快递至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2号甲1号安全大厦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职业危害研究所自行采购招标小组收,联系电话010-64941366 / 15901516428。
注:到付快递一律不接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九、竞争性谈判会议时间和地点
谈判时间:2023年7月6日下午14:00。
谈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2号甲安全大厦712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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