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冶新材料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第四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7/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昊
招标代理机构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锴010-8112578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1
公告正文
中冶新材料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第四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冶新材料项目二期 (项目名称)已由
唐山市曹妃甸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唐曹审批投资项目备【2019】31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中冶新材料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第四次)。
工程地点:项目位于唐山市曹妃甸钢铁电力园区。
建设规模:中冶新材料二期项目位于曹妃甸钢铁电力园区;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77016m2,(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面积或施工图设计建筑面积为准),包括二期萃取厂房、元明粉厂房、硫酸锰厂房、硫酸镍厂房、废水综合处理系统、循环水、消防泵站、办公楼等新建工程和一期改造工程等。
2.2计划工期
总工期:341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159日历天,施工工期为:334日历天,设计工期:2023年8月25日至2024年1月30日,施工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3年9月1日,施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7月30日。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内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设计包括本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施工服务,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审批;施工包括配合完成施工前期手续、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图编制及整体无负荷试车、配合有负荷试车、移交、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描述。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3.2.1 对企业的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法人应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达到此条要求。
3.2.2 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且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
(2)拟派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投标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②投标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18 年1 月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备一项单项合同额2亿元以上(含2亿元)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和投资额2亿元以上(含2亿元)建筑设计项目业绩。项目业绩(建筑工程)是指:①投标人独立投标时,可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者提供“施工总承包业绩+建筑设计业绩”。②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时,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须提供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须提供建筑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1.3其他要求: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入期。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联合体成员必须是在中华人员共和国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须有国家认可的相应资质,是在财务上独立的,合法运营的公司或企业。联合体各成员已经签订了针对本项目的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指定了牵头人,参加联合体的成员不能与其它企业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分别提交各自的资质文件。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7-21 10:00 至
2023-07-27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8-11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河北省 CA 证书互认平台任一家 CA(河北 CA、山西 CA、北京 CA、联通 CA、CQCCA、CF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文件。CA 认证服务热线: 河北 CA:400-707-3355;北京 CA:400-994-3319; 山西吉大 CA:400-653-0200;联通 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 13832326174。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冶新材料项目二期 (项目名称)已由
唐山市曹妃甸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唐曹审批投资项目备【2019】31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中冶新材料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第四次)。
工程地点:项目位于唐山市曹妃甸钢铁电力园区。
建设规模:中冶新材料二期项目位于曹妃甸钢铁电力园区;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77016m2,(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面积或施工图设计建筑面积为准),包括二期萃取厂房、元明粉厂房、硫酸锰厂房、硫酸镍厂房、废水综合处理系统、循环水、消防泵站、办公楼等新建工程和一期改造工程等。
2.2计划工期
总工期:341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159日历天,施工工期为:334日历天,设计工期:2023年8月25日至2024年1月30日,施工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3年9月1日,施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7月30日。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内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设计包括本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施工服务,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审批;施工包括配合完成施工前期手续、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图编制及整体无负荷试车、配合有负荷试车、移交、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描述。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3.2.1 对企业的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法人应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达到此条要求。
3.2.2 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且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
(2)拟派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投标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②投标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18 年1 月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备一项单项合同额2亿元以上(含2亿元)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和投资额2亿元以上(含2亿元)建筑设计项目业绩。项目业绩(建筑工程)是指:①投标人独立投标时,可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者提供“施工总承包业绩+建筑设计业绩”。②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时,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须提供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须提供建筑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1.3其他要求: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入期。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联合体成员必须是在中华人员共和国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须有国家认可的相应资质,是在财务上独立的,合法运营的公司或企业。联合体各成员已经签订了针对本项目的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指定了牵头人,参加联合体的成员不能与其它企业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分别提交各自的资质文件。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7-21 10:00 至
2023-07-27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8-11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河北省 CA 证书互认平台任一家 CA(河北 CA、山西 CA、北京 CA、联通 CA、CQCCA、CF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文件。CA 认证服务热线: 河北 CA:400-707-3355;北京 CA:400-994-3319; 山西吉大 CA:400-653-0200;联通 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 13832326174。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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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钢铁电力园区十一加 | 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文兴街1号院北矿金融大厦9层906室 |
邮编: | / | 邮编: | 100044 |
联系人: | 李昊 | 联系人: | 刘锴、钱锋、曹常虎 |
电话: | 0315-8862017 | 电话: | 010-81125788、81125786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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