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工作站关于2024年“民生微实事”项目拥军优属·情暖退役军人关爱活动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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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工作站 填报日期:2024年3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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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771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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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拥军优属·情暖退役军人关爱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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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通过对社区退役军人的关爱活动,及时向退役军人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退役军人的政策措施,在思想上多关心、生活上多关爱、政治上多关怀,为退役军人提供更多更好的人性化、个性化服务。服务内容有: 1.开展1场红色教育基地参观活动。服务时长半天,服务30人次。 2.开展1场庆“八一”社区退役军人座谈会,服务时长60分钟,服务30人次。 3.开展1场“不忘初心 永葆本色”集体观影活动。服务时长120分钟,服务100人次。 4.开展1场退役军人政策普法活动。服务时长120分钟,服务100人次。 5.开展1场双拥共建“庆八一”文艺汇演活动。服务时长180分钟,服务1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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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金额:5651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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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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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工作站 地址: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绘猫路208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5-- 27116490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年3月6日 |
备注:1、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日历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2、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部门)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