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丹东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能力提升项目检测仪器设备采购十四标段(理化实验室色谱类和光谱前处理类设备)
金额
91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2/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1万元
招标联系人马晨亮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崔大勇024-2252577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2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丹东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能力提升项目检测仪器设备采购十四标段(理化实验室色谱类和光谱前处理类设备)

发布时间:2023-02-14 14:0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丹东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能力提升项目已由丹东发改审批字【202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76.00%,自筹资金9.50%,省本级预算资金 8.50%,市本级预算资金 6.00%,招标人为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丹东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能力提升项目

2.2标段名称:丹东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能力提升项目检测仪器设备采购十四标段(理化实验室色谱类和光谱前处理类设备)

2.3招标范围:第十四标段采购理化实验室色谱类和光谱前处理类设备4台,包括全自动石墨消解仪、总有机碳测定仪、全自动真空赶酸仪主机、二氧化硅专用电热板各1台。

2.4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因仪器设备贵重,不接收无厂家或供应商到场的快递送货)。

2.5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具体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2.6质量标准:合格

2.7合同估算价: 91万元;

2.8投标保证金: 1.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经销商参加投标。

3.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邮箱领取

4.2招标文件领取地址: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4室(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4.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21408:30-202322016:30

4.4其他要求: 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地址: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政府一楼)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纸质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规定时间内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进大厅需手持一份授权委托书) 

5.4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389:30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马晨亮                    姓名:马晨亮

单 位: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单位: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职务:项目负责人                                  职务:项目负责人 

职称:                                                      职称: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桃源街36-3

联系人:马晨亮

电话:0415-3866985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人:崔大勇、银玥

电话:024-22525779

电子信箱:syzbsc@163.co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