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物资:
钢板、钢管、角钢,共 295.443 吨,具体数量中标后以实际合同数量为准,物资明细见附件。材料生产厂家: 取得国家产品质量认证标准的钢厂 。
二、特别说明:中标方需承诺按照采购人要求向采购人购买特定商品,购买特定商品金额为 36 万元。
三、技术与质量要求
1、Q235C须符合《碳素结构钢》GB/700-2006之规定;
2、Q345qD须符合《桥梁用结构钢》GB714-2015之规定;
3、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符合《钢板和钢带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GB/T247-2008之规定;
4、钢材表面质量应符合《热轧钢板表面质量的一般要求》(GB/T 14977-2008)之规定。
5、供货的每批材料都需随货提供质量保证书和质检合格书。
6、钢板到货不允许存在锈蚀,船运时为了防止受河水或雾气的侵蚀,在装运时,钢板应存放在船舱内,并防止其它货物对钢板造成不利影响或腐蚀钢板。不准露天堆放在甲板上。
7、所有的钢板均需附有钢厂质量证明书。
四、交货地点:
(一)团风辉创重工,汽运至项目施工现场,车板交货;
(二)角钢送双柳镇汪林村。
五、询价时间
(一)报名开始及结束时间:2024年09月04日08时00分至2024年09月07日08时00分止;
(二)报价开始及结束时间:2024年09月07日09时00分至2024年09月09日12时00分止;
六、结算支付与计量方式
(一)结算周期: 每月16日至次月1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供方应在每月16日前将上月度供货的交接签收单、发票等结算单据交于需方。
(二)支付方式:预付或者后付,本次报价以6个月银行承兑价格进行报价,最终以实际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三)计量方式:不过磅复核:按理论换算计量,利用卷尺、卡尺等工具对长宽、厚度等进行测量;尺寸(长宽厚)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送货前告知买方,买方同意后方可送货,验收时按照实际尺寸换算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