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辽宁省锦州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公交车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金额
43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19/07/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30万元
招标联系人姜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锦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女士0416-8093139
中标公司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430万元
中标联系人王先生18526006110
公告正文
辽宁省锦州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公交车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辽宁省锦州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公交车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受锦州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辽宁锦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锦州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公交车采购项目进行了单一来源采购,现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锦州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二、采购项目:锦州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公交车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LNJY20190702

  三、采购内容:公交车采购项目

  四、成交供应商名称: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

  五、供应商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湖路16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8526006110

  成交金额:4,300,000.00(肆佰叁拾万元整)

  服务期限: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中约定

  六、开标时间:2019年7月10日9:30(北京时间)

  专家:任宝成、常华、赵宏、王淑娟、姜茗杰

  七、单一来源理由:为了开通锦州至渤海大学周边市区交通快速干线,提高城市形象。结合国家对新能源公交车使用普及,对东北高寒地区气候条件,根据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财采〔2014〕526号)其他基于技术、工艺或相关部门强制规定等原因,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且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特采购两台快速干线车辆。按照《辽宁省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辽宁省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法》及《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现将单一来源采购结果公告。

  八、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若无异议,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采购人:锦州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姜先生18640695005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锦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郭女士0416-8093139

  辽宁锦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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