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汽本田黄埔工厂红线范围外第二回110千伏线路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6/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2023-303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工020-2806815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7
公告正文
广汽本田黄埔工厂红线范围外第二回110千伏线路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公
告
(招标编号:JG2023-3030)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一、招标条件
本广汽本田黄埔工厂红线范围外第二回110千伏线路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70万元,招标人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
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全线路全长约3.1km。 其中橄榄变电站至白新街(四号路、四号路目前在
施工中)电缆隧道工作井段采用架空建设,长约0.8km;白新街(四号路)电缆隧道工作井
至丰乐北路东侧电缆隧道#2工作井段采用沿线电缆隧道敷设、长约1.05km; 丰乐北路东侧
绿化带段采用混凝土槽盒敷设、长约0.35km,然后采用顶管敷设至路对侧、长约0.12km,
再采用混凝土槽盒沿本田工厂内厂北路、本田工厂内新车停车场东侧道路敷设至本田变电
站、长约0.6km;橄榄变电站至白新街(四号路)东南侧电缆隧道工作井段为临时线路,待
四号路东延线建成后,沿东延线电缆隧道敷设至石化路、长约0.85km, 然后再沿石化路采
用混凝土槽盒敷设约0.3km再右转90度敷设0.25km至橄榄站。项目包含本期线路、II期
线路、橄榄站侧间隔扩建、系统侧通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汽本田黄埔工厂红线范围外第二回110千伏线路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广汽本田黄埔工厂红线范围外第二回110千伏线路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
情形。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
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条。2、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①、②项资质证书。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
力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香
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
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②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
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
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
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
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
<2013>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
<2016>261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
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要求执行。③
关于联合体投标若申请人不同时具备上述第①②项资质,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
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1家设计单位、1家勘察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
的须由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
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
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若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④香港企业备案
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
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详见链
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3、外国
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
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4、申请人已在广州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5、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或电气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
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
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6、信誉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
区不良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
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
建设和交通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
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l0/jzhdblxwjl/)公布名单为准。若
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7、申请人不存在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投标人须按本项目招标文件附录
《投标人声明》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提交)。;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07日00时00分到2023年06月27日09时59分
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7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7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第2开标室
七、其他
广汽本田黄埔工厂红线范围外第二回110千伏线路工程
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并在中标后完成全部设计及服务的任务,招标人以公开
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
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广汽本田黄埔工厂红线范围外第二回110千伏线路工程勘察设计(第二
次)。
1.2.2 工程位置:广州市黄埔区大沙街。
1.2.3 工程范围:本项目全线路全长约3.1km。 其中橄榄变电站至白新街(四号路、四号
路目前在施工中)电缆隧道工作井段采用架空建设,长约0.8km;白新街(四号路)电缆隧
道工作井至丰乐北路东侧电缆隧道#2工作井段采用沿线电缆隧道敷设、长约1.05km; 丰乐
北路东侧绿化带段采用混凝土槽盒敷设、长约0.35km, 然后采用顶管敷设至路对侧、长约
0.12km,再采用混凝土槽盒沿本田工厂内厂北路、本田工厂内新车停车场东侧道路敷设至本
田变电站、长约0.6km; 橄榄变电站至白新街(四号路)东南侧电缆隧道工作井段为临时线
路,待四号路东延线建成后,沿东延线电缆隧道敷设至石化路、长约0.85km, 然后再沿石
化路采用混凝土槽盒敷设约0.3km 再右转90度敷设0.25km至橄榄站。项目包含本期线路、II
期线路、橄榄站侧间隔扩建、系统侧通信。(最终以可研批复为准)
1.2.4 规划用地文件:
1.2.5 项目批准文件:
1.2.6 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1.2.7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约6639.4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241.28 万元。
1.2.8 招标内容: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
修改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现场指导与监督、施工及验收过程的
配合等。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广东岭南设计院有限公司。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
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
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条。
1.4.2
国内中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①、②项资质证书。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
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②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丙级或
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
求。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
第160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
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要求同时
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
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要求执行。
③关于联合体投标:若申请人不同时具备上述第①②项资质,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1家设计单位、1家勘察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
标的须由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
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
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若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④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
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
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 3137220.html)确
定。
1.4.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
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
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或电气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
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
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1.4.6 信誉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
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
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
栏目(网址: 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l0/jzhdblxwjl/)公布
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1.4.7 申请人不存在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
声明》进行评审,投标人须按本项目招标文件附录《投标人声明》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投
标人公章后提交)。
1.5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资格审查
1.5.1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6月7日00时00分至2023年6月27日10时00分(北京
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 gzggzy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1.5.2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
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请密切
留意补充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1.5.3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
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
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1.6 投标截止时间
1.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的广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下文及招标文件中的“交易平
台”均指新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登录网址为:http://www.gzggzy.c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
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1.6.2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1.6.3 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 2023年6月27日9时45
分至2023年6月27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指定开标室。
投标文件光盘(备用)1份(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
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投标人代表须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格式自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
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光盘时提供,格式自定)、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联合体
共同投标协议原件(联合体投标时提供,格式见招标文件附录)递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也
可不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1.6.4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2023年6月27日10时00分至2023年6月27日10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1.6.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7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1.7.1 采用电子开标,在交易平台公开进行。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6月27日10 时00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邀请所有投标人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投标人参与电子开
标的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1.7.2 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具体可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具体的时间和场地
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
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递交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1.8 现场考察
1.8.1 时间: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自行考察(费用自理)。
1.8.2 地点: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自行考察(费用自理)。
1.9 费用
1.9.1
工程设计费: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勘察设计费收费标
准》《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埔财
(2020〕373号)文及广州开发区财政局相关规定计取,设计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本工
程建安费限价5241.28万元。
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
数。本工程专业调整系数为1.2;复杂程度系数分别定为0.85;附加调整系数为1.0。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计费额为经有关部门审定的建设项目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
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费率浮动幅度不变,最终结算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
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金额为准。设计费报价由各投标人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及费率浮动幅度
进行报价。
1.9.2 岩土工程勘察费: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
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
金以及办理工程勘察相关许可等全部费用。岩土工程勘探费综合单价包干按国家发展计划委
员会、建设部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
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埔财(2020〕373号)《广州开发区财政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咨询服务类合同结算编审指引(2021年修订版)》穗开建管(2021)33
号)、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区岩土工程勘察费取费标准的复函》(穗开财函(2013)
615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开建管(2014〕1号)文的相关规定由各投标人自行报价,最终结算以广州
开发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核为准。
工程测量费、工程物探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
收费标准》《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穗埔财(2020〕373号)及《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咨询服务类合同结算
编审指引(2021年修订版)》(穗开建管(2021〕33号)计算,浮动幅度为下浮30%。用于
办理规划报建用地预审、规划国土等手续的1:500地形测量收费标准按国家测绘局颁发的国
家测绘产品价格收费标准计取并下浮30%。按国测财字<2002>3号文计取单价的项目,不予
计取技术工作费。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费、物探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
幅度不变。
1.9.3 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
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原则上应控制在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总投资以
内。
1.9.4 方案设计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对投标人技术文件(设计方案)评审排序前3名单位,按如下标准支付方案设计补偿
费(该费用包含在中标价内,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1名4万元;
评审排序第2名2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1万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①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②方案设计补偿费由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一个月内分别向上述未中标单
位支付。
③如因规划建设原因取消本项目实施,中标人未开展实际性工作,上述设计方案经济补偿由
招标人支付给相应投标人,即该种情形下设计合同结算价为上述设计方案经济补偿总额。中
标人收取相关费用后及时支付投标补偿费给各投标人。除了上述设计方案经济补偿,招标人
不再补偿其他费用。
1.9.5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
1.9.6 投标人各项费用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约定的计费标准和报价方式进行投标报价,投标
人不得擅自修改计费标准和报价方式,报价方式具体可参见招标文件附录格式。
1.10 工期
1.10.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5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批复后
10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10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设计概算,
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
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
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10.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对该项目勘察工作大纲批复之日起计20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
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11 其他事项
1.11.1 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 选择 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
的周边环境。
1.11.2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
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11.3 投标人可通过交易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1.11.4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28068153 联系人:李工
地址:广州科学城揽月路80号创意大厦B2主楼三楼
1.11.5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
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zb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站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1.11.6 中标人应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包含在投标价中。
1.11.7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
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
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1.12 招标人
1.12.1名称: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1.12.2 邮政编码、地址:510663、广州科学城揽月路80号创意大厦B2主楼三楼
1.12.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068153
1.12.4 传真号码:/
1.12.5 电子邮箱:/
1.13 招标代理机构
1.13.1名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1.13.2邮政编码、地址:510050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65号21楼
1.13.3电话(手机)号码:020-83517226
1.13.4传真号码:020-83517226
1.13.5电子邮箱:125986637@qq.com
1.14 交易服务机构
1.14.1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
1.14.2邮政编码、地址:510630、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2号汇丽写字楼4楼
1.14.3 电话(手机)号码:020-82086585
1.14.4传真号码:/
1.14.5 网址:http://www.gzggzy.cn/
1.15 招标管理机构
1.15.1名称: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
办公室)
1.15.2邮政编码、地址:510630、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0号汇丽写字楼4楼
1.15.3电话号码:020-82111245
1.15.4传真号码:/
招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6月6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
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广州科学城揽月路80号创意大厦B2主楼三楼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20-2806815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65号21楼
联系人: 吴工
电 话: 020-83517226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朵乔讼(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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