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506-SZAT-C2024-0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金庭镇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投放收运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10-2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 第五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格式12《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属于“其他餐饮业”应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更正日期:2024-10-28
三、其他补充事宜
各响应单位的响应文件内《中小企业声明函》以本更正公告提供的格式为准,否则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吴中区金庭镇东园公路108号
联系人:马跃强
联系电话:0512-662719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昂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高新区宝带西路1566号新锐科创中心3幢704室
联系人:翁俊昌、章德示
联系电话:0512-680709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翁俊昌、章德示
电话:0512-68070938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格式12:
中小企业声明函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 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