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统一工作平台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120.01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f2023-14-0838
预算金额64.95万元
招标公司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招标联系人许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若璇0551-62220155
中标公司杭州虹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64.95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55.0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ZF2023-14-0838(招标文件编号:ZF2023-14-0838)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统一工作平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盛路18号
中标(成交)金额:55.06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杭州虹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伟业路1号5幢三层
中标(成交)金额:64.95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钱隆、杨乃仕、程云亮、朱敏静、朱先礼(1包)、周鹏飞(2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80%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第1包代理费6607元(人民币),第2包代理费7794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4401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四)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二)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五)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3398号
联系方式:许先生 0551-628381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谢若璇、王思棋、常玲,0551-62202732、15395135774(谢)、13695657576(王)、15715512699(常)。应急客服电话:0551-6222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先生(第1标包),周先生、韦先生(第2标包)
电 话: 62831524、62835939、62831281
中小企业声明函-杭州虹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第2包.pdf招标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统一工作平台项目.pdf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统一工作平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盛路18号
中标(成交)金额:55.06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杭州虹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伟业路1号5幢三层
中标(成交)金额:64.95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统一工作平台项目第1包:一户式管理机制智控需求实现 | 第1包:一户式管理机制智控需求实现,拟升级优化原有系统,增加货物和劳务税优惠政策执行、内外部监督事项长效管理等功能模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 | 详见招标文件 |
2 | 杭州虹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统一工作平台项目第2包:个人股权转让升级和以房控税、以地控税系统升级 | 第2包:个人股权转让升级和以房控税、以地控税系统升级,涉及股权转让风险指标、股权转让个税完税监控、股权转让个税信息报送、股权转让个税数据治理、股权转让事后风险监控、股权变更线索核实、股权转让电子台账、股权转让辅助查询、新增优化需求;增加系统对不动产单元号的支持;完善系统清洗规则;优化业务流程;丰富以房控税、以地控税系统成果统计;提升数据比对准确性。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后90日历日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钱隆、杨乃仕、程云亮、朱敏静、朱先礼(1包)、周鹏飞(2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80%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第1包代理费6607元(人民币),第2包代理费7794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4401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四)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二)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五)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3398号
联系方式:许先生 0551-628381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谢若璇、王思棋、常玲,0551-62202732、15395135774(谢)、13695657576(王)、15715512699(常)。应急客服电话:0551-6222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先生(第1标包),周先生、韦先生(第2标包)
电 话: 62831524、62835939、62831281
中小企业声明函-杭州虹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第2包.pdf招标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统一工作平台项目.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