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荣昌区人民医院中医科内分泌住院部新增电梯工程采购公告
电梯工程建筑工程直形墙钢板楼板刷粘结剂防水卷材隔离层铺设电力电缆揭(盖)盖板电缆敷设动力及照明电源安装螺栓电梯机房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电梯安装钢结构工程井道测量预埋件井道照明开关电源插座爬梯井道搭架安全设施井道土建楼层钻孔修孔封堵剔打井道修整钢梁开洞补洞弱电控制线路消防控制室消防验收消防联动功能主管部门报验备案辅助材料施工成品保护配电柜电梯配电箱电梯用电线缆支架轨道人员临时住宿塔吊吊运钢牛腿曳引机电梯机坑井道内永久照明电梯部件安装调试五方通话装置电缆视频线脚手架防雷接地角钢垫片呼梯盒电气设计配电箱电梯控制配电箱资格审查资料货物招标服务比选代理服务水陆联运临时施工用水施工用电接口设备出厂前的检验货物验收电机减速机电梯设备的制造电梯免费维修保养装卸运输测试运行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梯型层站载重速度扶梯设备交付与查验设备的查验设备运输二次转运保管备件有关的文件通知运行监督组装启动监督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电梯设备安装通话设备搬运井道厅门洞安全防护警示标语勘察电梯维修保养服务物管维护保养翻新更换零部件维保个人劳动保护用品职业健康与卫生防疫工业安全消防安全卫生防疫工作交通安全环境保护治安保卫施工机具办公生活污水生产性设施安全施工工作服安全帽安全鞋登高工具电动工具特殊工器具起重设备索具机动车辆压缩气瓶试验施工机械安全围栏警示带警告标志防火布集体防护用品特殊防护用品安全仪表安全监督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安全资金投入危险源识别安全风险分析安全状况安全工器具安全培训教材专职安全人员的到岗情况人员控制安全条件检查安全评价安全检查测试或考核新梯安全考试定期培训焊工起重工电工建筑材料飞扬震动饮水卫生饮食卫生施工作业不破坏环境卫生消毒应急救援建立外部医疗支持渠道工程风险管理与事故预防边坡沙/土水泥雨水冲刷下水道排洪沟沟道清淤清扫工业污水废油工业废料油品废物电池灯管临时卫生设施洗手间卫生间施工安全组织设计重要危险源清单动态作业风险分析安全交底照明条件通风条件通道条件供电供水条件吸烟点休息点地面坑洞夜间作业现场不锈钢材料粱柱构件连接板高强度螺栓高强螺栓螺母垫圈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焊条热强钢焊条自动焊接焊丝焊剂埋弧焊接用钢盘条熔化焊用钢丝Q235钢Q355钢焊荆屋面材料夹芯板基础螺栓螺检连接副六角头螺栓普通螺栓高强度螺松螺孔焊接构件加劲板醇酸磁漆面漆防火涂料中涂漆环氧云铁防锈漆底漆醇酸磁漆防锈漆钢结构表面手工除锈纯酸瓷漆钢佚表面除钢柱H型钢翼缘板工型钢医梯吊顶LED照明轿底仿大理石残疾人操纵箱显示发纹不锈钢面板外召盒小门套摄像头空调到机房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全集选控制在自动或司机检修运行自动门低速自救运行本层厅外开门关门按钮开门按钮重复关门换站停靠反向时轿内自动消除呼梯指令直接停靠系统自动返基站锁梯服务故障历史记录井道层楼数据自学习井道学习功能自动修正服务层的任意设置电梯状态显示滚动显示主控制器司机操作司机选择定向和按钮直驶功能层楼显示字符门光幕保护超载保护火灾紧急返回运行用户通过消防联动节点五方对讲控制柜无障碍功能语音报站后壁扶手镜子盲文按钮三相交流永磁同步无减速装置输出轴两点支撑悬臂式层门门锁安全钳限速器轿门门锁上行保护装置安全电路导轨缓冲器施工比选电梯钢结构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2/08/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荣昌区人民医院中医科内分泌住院部新增电梯工程采购公告
荣昌区人民医院中医科内分泌住院部新增电梯工程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2年8月8日
一、采购方式:
竞争性比选
二、预算金额:
440,068.35元
三、项目详情概况
分包号:1
分包内容 | 预算金额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荣昌区人民医院中医科内分泌住院部新增电梯工程 | 440,068.35 | 1.0 | 套 | 详见技术文件 |
预算金额总计:440,068.35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2年8月8日 至 2022年8月11日
文件购买费:5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或招标代理公司领取。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平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各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人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
(四)根据采购公告要求的方式按时完成报名、提交投标文件。
六、比选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2年8月12日 10:00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2年8月12日 10:30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荣昌区昌龙大道37号瑞尔国际2号楼1112
七、评审信息
比选时间: 2022年8月12日 10:30
比选地点:重庆市荣昌区昌龙大道37号瑞尔国际2号楼1112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医院
采购经办人:张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46331363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后西街169号
代理机构:重庆展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艾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18223307573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昌龙大道37号瑞尔国际2号楼1112
九、附件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rar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rar
定稿 荣昌区人民医院中医科内分泌住院部新增电梯工程比选文件.doc
定稿 荣昌区人民医院中医科内分泌住院部新增电梯工程比选文件.doc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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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gec123.com/notices/detail/1132721012065079296
2022年8月比选代理机构:重庆展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比选人: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医院(盖章)竞争性比选文件项目编号:CQZH22020项目名称:荣昌区人民医院中医科内分泌住院部新增电梯工程
4.比选文件的获取33.投标人资格要求2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比选条件2第一章比选公告2目录
1.总则1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7.联系方式46.发布公告的媒介4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4
7.合同授予256.评标245.开标244.投标233.投标文件212.比选文件21
1.评标方法31评标办法前附表28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8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79.纪律和监督26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5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65第六章图纸6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6附件A: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333.评标程序312.评审标准31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76五、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69四、制造与安装标准67三、材料66二、设计标准65一、建筑结构类型及概况65
二、商务部分85(四)低价风险担保缴纳承诺书84(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82(二)投标函附录81(一)投标函80一、投标函部分77
(四)承诺96(三)营业执照、资质文件95(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94(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92三、资格审查资料89(一)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组价文件88
1.比选条件竞争性比选公告荣昌区人民医院中医科内分泌住院部新增电梯工程第一章比选公告联合体协议书98(五)其他资料98
2.4比选范围:本次比选活动所提供的荣昌区人民医院中医科内分泌住院部新增电梯工程的全部内容,包含电梯的设计、制造、运输(含包装、运输和货到现场的二次装卸)、保险(交货验收前)、现场保管、仓储、井道测量、导轨支架及安装螺栓、轿厢监控接口预留至电梯机房、安装(含安装人员现场住宿)、调试(含调试材料)、检验、税费、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配合消防验收(联动)、直至取得运行许可证并交付给甲方使用,及免费保修期内(含年检费、电梯保险费、防雷检测费等)的所有工作;详见工程量清单,具体以比选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即交钥匙工程。2.3工程规模:荣昌区人民医院中医科内分泌住院部新增电梯的安装、维保。2.2建设地点:荣昌区人民医院。2.1项目名称:荣昌区人民医院中医科内分泌住院部新增电梯工程。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比选人为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施工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性比选。
电梯制造商或经销商均可参加竞选3.1.1电梯资质:3.1本次比选要求竞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3.1.1、3.1.2项资质条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2.6工期:80日历天(该工期为生产、供货、完成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并取得运行许可证)。具体排产、安装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2.5本次比选项目合同估算金额:44.006835万元。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1.1.2经销商参加竞选时必须具备的条件:(3)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A级)或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2)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类型: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施工类别:安装、维修(或修理),级别:B级及以上);(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竞选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1.1.1制造商参加竞选时必须具备的条件:
4.比选文件的获取3.1.3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竞选。联合体竞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竞选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备电梯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竞选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内容。3.1.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钢结构工程施工资质。(4)另所投电梯品牌还须满足3.1.1.1竞选人为制造商时必须具备的条件中第(1)、(3)条的要求。(3)产品制造商授权经销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一个产品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经销商参与本项目竞选);(2)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类型: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施工类别:安装、改造、维修(或修理),级别:B级及以上)或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展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评标室(重庆市荣昌区昌龙大道37号瑞尔国际2号楼1112)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22年8月1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8月12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4.2投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8日起,在“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下载。本比选项目的竞争性比选文件、答疑、补遗、比选控制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联系人:张老师地址:荣昌区昌元街道后西街169号比选人: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医院7.联系方式在“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下载。6.发布公告的媒介
2022年8月8日电话:18223307573联系人:艾老师地址:重庆市荣昌区昌龙大道37号瑞尔国际2号楼1112比选代理机构:重庆展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电话:023-46331363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比选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比选。1.1项目概况1.总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
1.1.2 | 比选人 | 比选人: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医院地 址:荣昌区昌元街道后西街169号联系人:张老师电 话:023-46331363 | ||||||||||||||||||||||||||||||||||||||||||||
1.1.3 | 比选代理机构 | 比选代理机构:重庆展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荣昌区昌龙大道37号瑞尔国际2号楼1112联系人:艾老师电 话:18223307573 | ||||||||||||||||||||||||||||||||||||||||||||
1.1.4 | 工程名称 | 荣昌区人民医院中医科内分泌住院部新增电梯工程 | ||||||||||||||||||||||||||||||||||||||||||||
1.1.5 | 建设地点 |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医院内 | ||||||||||||||||||||||||||||||||||||||||||||
1.2.1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
1.3.1 | 比选范围 | 本次比选活动所提供的荣昌区人民医院中医科内分泌住院部新增电梯工程的全部内容,包含电梯的设计、制造、运输(含包装、运输和货到现场的二次装卸)、保险(交货验收前)、现场保管、仓储、井道测量、导轨支架及安装螺栓、轿厢监控接口预留至电梯机房、安装(含安装人员现场住宿)、调试(含调试材料)、检验、税费、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配合消防验收(联动)、直至取得运行许可证并交付给甲方使用,及免费保修期内(含年检费、电梯保险费、防雷检测费等)的所有工作;详见工程量清单,具体以比选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即交钥匙工程。 | ||||||||||||||||||||||||||||||||||||||||||||
1.3.2 | 计划工期 | 80日历天(该工期为生产、供货、完成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并取得运行许可证)。具体排产、安装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 ||||||||||||||||||||||||||||||||||||||||||||
1.3.3 | 质量要求 |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且满足招标人的技术要求、使用及功能需求,通过所有第三方检测(包括消防检测及验收)、一次性验收合格,并取得当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部门颁发的正式运行许可证。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本次比选要求竞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1、1.2项资质条件:1.1电梯资质:电梯制造商或经销商均可参加竞选1.1.1制造商参加竞选时必须具备的条件:(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竞选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类型: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施工类别:安装、维修(或修理),级别: B级及以上);(3)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A级)或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1.1.2 经销商参加竞选时必须具备的条件:(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类型: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施工类别:安装、改造、维修(或修理),级别:B级及以上)或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3)产品制造商授权经销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一个产品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经销商参与本项目竞选);(4)另所投电梯品牌还须满足1.1.1竞选人为制造商时必须具备的条件中第(1)、(3)条的要求。1.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钢结构工程施工资质。1.3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竞选。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竞选人须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标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联合体竞选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营业执照。3. 竞选截止日竞选资格情况竞选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黑名单;(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5)被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联合体竞选的,联合体各成员均不得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进行承诺。4.授权委托人注: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竞选单位为其缴纳的2022年2月至2022年7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联合体竞选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委托代理人。5.以上提供相应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竞选人公章。竞选人的相关资料,比选人将保留进一步查询的权利,有造假资料(或查询不实或无法查证),比选人将取消其资格,不予退还竞选保证金。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竞选,联合体竞选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竞选;(4)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应以具备电梯资质(按竞选人须知前附表竞选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1中的1.1条)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方。(5)本项目的竞选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按比选文件规定进行缴纳。(6)联合体竞选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委托代理人。(7)若竞选单位为联合体,则除了联合体协议书需要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签字、盖章、署单位名外,其他文件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规定签字或盖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署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即可。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2022年 8 月 10 日12:00前; | ||||||||||||||||||||||||||||||||||||||||||||
1.10.3 | 比选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2022年 8 月 10 日17:00前; |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 ||||||||||||||||||||||||||||||||||||||||||||
2.1 | 构成比选文件的其他材料 | 比选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人在收到比选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清单工程量等应在 2022 年 8 月 10 日12:00前通过传真匿名通知。 传 真:023-46331363 |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 8 月 12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比选文件澄清的时间 | 不采用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比选文件修改的时间 | 不采用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比选人发出的答疑、补遗及最高限价通知等。 | ||||||||||||||||||||||||||||||||||||||||||||
3.2 | 投标报价 | 1、投标人应按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投标人的投标函报价应是本工程合同段投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比选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和总价为依据。 2、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和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比选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3、各供应商以竞争性比选文件、合同条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周边环境、现场勘查、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TYAZDE-2018)、《重庆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LSJZDE-2018)、《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PS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综合解释》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磋商报价应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并考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含高温补贴),以及合同文件中应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费用,采购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4、本工程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结算时据实结算。5.安全文明施工费:5.1根据《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四部分组成。5.2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由采购人根据“《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的标准划分取费等级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为暂定金额,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采购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磋商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5.3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要求与内容、提取支付方法以及违反约定造成损失的赔偿等条款,按照现行规范性要求执行,做到专款专用。6.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由供应商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投标当月最新一期的价格,并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实力进行自主报价。材料运输距离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及踏勘现场情况自行确定并考虑在响应报价中。7.人工费由供应商按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最新一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人工价并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实力进行自主报价,由各供应商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测算计入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8.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清单包括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两部分。8.1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供应商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及重庆市相关管理规定自行增减项目,并进行报价。如果漏项或不报价,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内。8.2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计列的项目,由供应商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的施工组织设计,以“项”为单位按总价自行报价,一旦成交,不作调整(政府另有规定除外);技术措施清单中以清单列项(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的项目,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给出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按单价进行报价,同时不得擅自变改采购人提供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磋商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9.税金:按规定费率进行计算,为不可竞争费用,按《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要求执行。10.规费:由供应商按国家及重庆市有关规定报价,包含在所报的总价内。11.本工程比选将对比选总报价及所有子目单项报价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大写:肆拾肆万零陆拾捌元叁角伍分(小写:440068.35元),其中含暂定安全文明施工费7458.79元。投标人填写的投标总报价及子目单项报价均不得超过比选人公布的最高限价。因中选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比选人不再补偿。12、本工程所需材料(含设备)价格由投标人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实力进行自主报价。13、本项目建筑安装材料价格风险按照《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装材料价格风险管控的指导意见》(渝建〔2018〕61 号)执行。本项目主要材料及设备价格风险内容、范围及调整方法为: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本工程项目主要材料及设备价格等不因市场涨趺及政策因素变化等进行调整。 14、本项目所采用技术、工艺和产品等必须执行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2019 年版)(渝建发〔2019〕25 号)的规定。15、投标人的报价由投标人根据自身的实力和对招标文件、技术条件的理解,达到招标设备、材料明确的要求,国家相关技术参数、技术标准、规范和技术规定要求,结合市场行情进行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成本价。16、投标报价包括电梯的深化设计、制造、设备费(含易损件、维修备件)、运输费(含场外及场内二 次、多次转运费)、装卸费、脚手架费、现场保管仓储费(包括设备运至施工现场,因工程进度影响不能及时安装,由需方指定场地,由供方自行保管产生的费用)、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专用工具费、备品备件、安全措施费、利润、税金(开具增值税发票、关税等)、技术培训费、检验验收费(含质保期内年审费)、验收前的管理及培训费、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各种风险等费用。安装费用含井道测量、预埋件、井道照明、开关、电源插座、钢制底坑爬梯制作安装、井道搭架、安全设施、配套土建,包括楼层和墙体钻孔或修孔、轿门周边封堵和剔打、电梯井道修整、井道配套钢梁(如有)、一切所需开洞补洞及相关修整、涉及弱电控制线路的敷设(含消防控制室到电梯)、配合消防验收(联动)、以及向主管部门报验、备案等,直至取得运行许可证并交付给需方使用的所有费用及质保期内的年检费用。且供方对需方提供电梯图纸应充分了解、研究,若有设计缺陷、缺漏的预埋件和材料等,由供方统筹考虑完善, 所需费用计入合同报价,合同签订后不予增补。 施工期间的施工成品保护等费用,需方总配电柜至电梯专用配电箱至电梯用电线缆含在投标报价范围内。本次招标时需方提供的井道尺寸若有超高、超宽等须增加的支架和轨道等所有费用由供方自行考虑计入投标报价内,签订合同后不得再向需方收取任何费用。17、若投标人提供的成套部件或总成为境外生产及服务的投标报价,须折合为人民币,计入报价中;不论是进口部件或总成、备品、备件、易耗品、专用工具以及设备元器件和材料等,其价格均应按运至项目现场竣工验收合格作为交货价,报价中除应包括所要缴纳的全部关税(如果有)、增值税和其他税费外,还应包括装卸费、国内(国外)运杂费、保险费、仓储保管及各种手续费(含所有进口成套部件或总成等的进口手续),所有税费(包括按税法规定应由招标人承担的税费)均含在报价内。18、 以下施工内容及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 (1)设备从生产场地至使用现场的运输费及运输保险费; (2)人员临时住宿、塔吊等机具设备的租用等具体费用 (3)并包括下列内容的费用 1)设备上下车费; 2)设备到现场后的吊运及保管费; 3)厅门坎钢牛腿制作、安装及材料费; 4)曳引机工字钢机架安装和材料费; 5)电梯机坑的爬梯安装和材料费; 6)井道内永久照明的安装和材料费;7)全部电梯部件的安装调试费; 8)五方通话装置;随行电缆视频线; 9)其它运输及安装调试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 10)缴纳给技术监督局的电梯检验验收费(包括首次验收费用以及验收合格 后质保期内的年检费); 11)保修期内的维修保养和保修部件的更换费用; 12)安装所需脚手架由供方搭设,该项费用已计入本合同价内; 13)向质量监督部门交纳的远程监控费用; 14)电梯设备的防雷接地费用及检测费; 15) 工程所需角钢、垫片、呼梯盒等其他所有开孔、开洞、补洞费用; 16) 需方总配电柜至电梯配电箱(电气设计配电箱)至电梯控制配电箱(柜)、以及电梯控制(配电)箱(柜)之后的电缆由中标人负责,电缆型号以设计电气施工蓝图为准,电缆型号以设计电气施工蓝图为准。 17)需方在生产过程中的监造费用(包括国外原配件厂的监造费用) 18)供方在考察现场后,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前提下,考虑是否采取加固措施(包括电梯厂家标准图纸与需方提供的设计图纸不符合的地方,一切整改费用及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9)供方负责电梯验收前的所有成品保护工作,如有损坏,供方须及时自行修复且不能耽误电梯验收的时间,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0)由供方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并综合考虑电梯自身性能,提供一套维修所需专用工器具及清单,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21)供方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货物,须折合人民币计入投标报价中。 22)若电梯井道内表面与轿箱地坎、轿箱门或轿箱门框架之间的水平距离大于国家标准时,以及电梯层门与电梯前室地面空隙处理所需处理的所有费用。 23)本招标文件中没有列明,但属于中标人履行合同所需要的其他一切费用。19、与其它单位的配合费用等均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招标人不另行支付。20、投标人所投所有电梯必须为同一品牌,其技术参数、性能、品质不能低于杭州西奥、怡达、科莱、威特等品牌或同档次标准(以上所列品牌仅供参考)。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1、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基本存款账户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到至以下指定账户。2、交纳截止时间:在2022年 8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前投标保证金账户收到的投标保证金为有效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3、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捌仟元整(人民币)4、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如下:项目名称:荣昌区人民医院中医科内分泌住院部新增电梯工程户 名:重庆展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荣昌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3100097109200134460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xx项目xx款。(可简写) 未备注者,以未交纳投标保证金处理。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缴纳的投标保证金。2、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竞选人与比选人签订的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三、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1、中选通知书发出后,中选人无故放弃中选项目或无正当理由在中选通知书发出7个工作日内不与比选人签订合同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视为放弃中选,由比选人另行决定处理。2、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3、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比选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4、凡在签发中选通知书前,投标人被比选人及监督部门查实具有弄虚作假及围标、串标行为的。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 | 本须知规定提供的资料。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无 |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3.7.3 | 签字盖章要求 | 按本章投标人须知3.7.3款执行。 | ||||||||||||||||||||||||||||||||||||||||||||
3.7.4 | 投标文件的份数 | 投标函部分: 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商务部分: 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资格审查资料: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
3.7.5 | 装订要求 | 1.应将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各自分别装订成册。2.装订(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2)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3)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每一页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应编制目录。 | ||||||||||||||||||||||||||||||||||||||||||||
4.1.1 | 投标文件的密封 | 1.投标文件袋使用 “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资格审查资料”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2.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商务部分装入“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在“投标文件”大袋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6.“资格审查资料”单独封装,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在“资格审查资料”袋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7.如因投标资料较多,无法装入一袋的,可以装成两袋或更多,但必须符合上述各相应资料袋的封装要求。8.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 ||||||||||||||||||||||||||||||||||||||||||||
4.1.2 | 封套上写明 | 应在“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袋”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比选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或资格审查资料)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时间 | 地址:重庆市荣昌区昌龙大道37号瑞尔国际2号楼1112递交时间:2022年 8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至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 2022 年 8 月 12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重庆展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评标室(重庆市荣昌区昌龙大道37号瑞尔国际2号楼1112) | ||||||||||||||||||||||||||||||||||||||||||||
5.2 | 开标程序 |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若经核实委托代理人提供资料与实际不符的,不得参加开标会。核验合格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开标会,不参加开标会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2. 宣布开标纪律。3.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5. 投标文件的密封检查:投标人可对自己的投标文件封装情况进行检查,以确认其投标文件密封完好。6. 展示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并由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签字确认。7. 设有最高限价的,公布最高限价。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的还需计算最高限价的85%数值,以便评标委员会评审。8. 逐单位随机开启投标文件。开启投标文件大袋及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资格审查部分袋;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9.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当场答复,并记录到开标记录表中。异议处理完毕后,汇总开标情况,打印开标记录表。10.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主持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因其他原因未能签字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11. 开标结束。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比选人依法组建。 |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选人 | 否,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按报价由低到高推荐中标候选人。 | ||||||||||||||||||||||||||||||||||||||||||||
7.3.1 | 履约担保 | 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或现金+保函的组合。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选金额的5﹪。3.履约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务必在7个工作日内缴清履约保证金并完成合同签订,否则比选人将取消其中选资格。4.履约担保的期限:自提交履约担保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无息退还。 | ||||||||||||||||||||||||||||||||||||||||||||
8.1 | 重新比选 | 1.按投标人须知第8.1(1)执行;2.按投标人须知第8.1(2)执行;3.按投标人须知第8.1(3)执行;4.按投标人须知第8.1(4)执行。 | ||||||||||||||||||||||||||||||||||||||||||||
8.2 | 不再比选 | 重新招标的投标人仍然少于三个的,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开标和评标。重新招标经评审有有效投标人的,应当依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无有效投标人的,可以不再进行招标,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备案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报原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 | 钢结构施工完成电梯进场前1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50%,电梯经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验收合格注册交付使用后15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相关审计单位审计完成后30日内付至审定金额的97%;留审定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扣除相应款项(如有)后无息退还。 | ||||||||||||||||||||||||||||||||||||||||||||
10.2 | 结算原则 | 结算总价=中选价±工程量据实调整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据实调整±工程设计变更(含漏项)±其他项目费调整(如果有)±合同约定的其他因素。 | ||||||||||||||||||||||||||||||||||||||||||||
10.3 | 低价风险担保(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 | 1.低价风险担保:中标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时提供,如不按时足额提供低价风险担保金,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按照信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对中标人的不良行为直接记12分,纳入重点关注名单。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或按照联合体协议的约定提交低价风险担保。2.中标人提供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1)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2)低价风险担保的金额:最高限价×85%-中标价,且最高不超过最高限价的85%;(3)低价风险担保送达招标人的时间:与履约保证金同时缴纳;(4)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扣除其低价风险担保并取消中标资格。(5)低价风险担保的期限:自低价风险担保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3.低价风险担保的退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退还。4.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的项目,拟中标人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或者拒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低价风险担保或履约担保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拟中标人或中标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 ||||||||||||||||||||||||||||||||||||||||||||
10.4 | 对放弃中标等行为的处理 | 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或者拒不提交低价风险担保或者履约担保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中标候选人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行为的,视为特别严重信用不良行为且情节特别严重,按信用记分上限一次性记12分,纳入黑名单管理;中标人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行为的,按中标项目金额10‰罚款上限予以行政处罚,按信用记分上限一次性并处记12分,纳入黑名单管理。 | ||||||||||||||||||||||||||||||||||||||||||||
10.5 | 比选代理服务费 | 1.本工程的比选代理服务费由中选人支付。本工程比选工作结束后(即中选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应向比选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相应的比选代理服务费用。2.本次比选的比选代理服务费由中选人承担,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工程类标准执行:费率中标金额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万元以下1.5%1.5%1.0%100~500万元1.1%0.8%0.7%500~1000万元0.8%0.45%0.55%1000~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1亿元0.25%0.1%0.2%1~5亿元0.05%0.05%0.05%5~10亿元0.035%0.035%0.035%10~50亿元0.008%0.008%0.008%50~100亿元0.006%0.006%0.006%100亿以上0.004%0.004%0.004%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在中选通知书发出时,由中选人一次性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比选代理服务费,比选人不再支付招标代理费。 | 费率中标金额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万元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万元 | 1.1% | 0.8% | 0.7% | 500~1000万元 | 0.8% | 0.45% | 0.55% | 1000~5000万元 | 0.5% | 0.25% | 0.35% | 5000万元~1亿元 | 0.25% | 0.1% | 0.2% | 1~5亿元 | 0.05% | 0.05% | 0.05% | 5~10亿元 | 0.035% | 0.035% | 0.035% | 10~50亿元 | 0.008% | 0.008% | 0.008% | 50~100亿元 | 0.006% | 0.006% | 0.006% | 100亿以上 | 0.004% | 0.004% | 0.004% |
费率中标金额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
100万元以下 | 1.5% | 1.5% | 1.0% | |||||||||||||||||||||||||||||||||||||||||||
100~500万元 | 1.1% | 0.8% | 0.7% | |||||||||||||||||||||||||||||||||||||||||||
500~1000万元 | 0.8% | 0.45% | 0.55% | |||||||||||||||||||||||||||||||||||||||||||
1000~5000万元 | 0.5% | 0.25% | 0.35% | |||||||||||||||||||||||||||||||||||||||||||
5000万元~1亿元 | 0.25% | 0.1% | 0.2% | |||||||||||||||||||||||||||||||||||||||||||
1~5亿元 | 0.05% | 0.05% | 0.05% | |||||||||||||||||||||||||||||||||||||||||||
5~10亿元 | 0.035% | 0.035% | 0.035% | |||||||||||||||||||||||||||||||||||||||||||
10~50亿元 | 0.008% | 0.008% | 0.008% | |||||||||||||||||||||||||||||||||||||||||||
50~100亿元 | 0.006% | 0.006% | 0.006% | |||||||||||||||||||||||||||||||||||||||||||
100亿以上 | 0.004% | 0.004% | 0.004% |
1.2.1本比选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比选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比选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本比选项目比选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本次比选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比选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2.2本比选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4.2联合体投标:不接受。(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被责令停业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为本标段提供比选代理服务的;(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13)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竞争性比选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参与竞争性比选活动的各方应对比选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6保密
不召开1.10投标预备会1.9.3除比选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比选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踏勘现场
2.1比选文件的组成2.比选文件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分包。1.11分包
(5)工程量清单;(4)合同条款及格式;(3)评标办法;(2)投标人须知;(1)比选公告;本比选文件包括: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比选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匿名传真方式提交,要求比选人对比选文件予以澄清。2.2比选文件的澄清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比选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8)投标文件格式。(7)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投标文件的组成3.投标文件2.3.1在距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的任何时候,如果修改比选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比选文件的修改2.2.2比选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竞争性比选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3.2投标报价(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4)资格审查资料;(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4投标保证金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比选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投标有效期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2)中选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比选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4.3投标保证金退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不允许。3.6备选投标方案3.5.1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和“资格审查资料”的相关规定。3.5资格审查资料(4)提供虚假资料的。(3)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
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3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比选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比选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比选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比选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比选人的承诺。3.7投标文件的编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投标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4.2.4比选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投标人应在本章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比选人在本章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1开标时间和地点5.开标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比选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1在本章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标由比选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比选人或其委托的比选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评标委员会6.评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原则(4)曾因在比选、评标以及其他与比选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比选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选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比选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比选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1定标方式7.合同授予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
7.3.2中选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1在签订合同前,中选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比选人提交履约担保。7.3履约担保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且未有投标人的异议与投诉,比选人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比选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7.2中标公示及中标通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人将重新比选:8.1重新招标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7.4.2发出中选通知书后,比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向中选人双倍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选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4.1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根据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取消其中选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
重新招标的投标人仍然少于三个的,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开标和评标。重新招标经评审有有效投标人的,应当依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无有效投标人的,可以不再进行招标,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备案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报原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8.2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部分投标被否决,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但是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比选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比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比选人不得泄漏比选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1对比选人的纪律要求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比选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9.5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1.评标方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评审内容必须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对应内容一致,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未作要求的内容,不得列入评标办法前附表作为评定依据。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1款进行报价排序,按照本章第2.2款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按报价由低到高推荐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投标人投标报价相同的,由招标人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 | |
2.1 | 报价顺序 | 对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 | |
2.2 | 符合性审查 | 取报价排序前 5 名(若实际投标人数量小于 5 名,则全部纳入)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内容: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报价最低的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次低的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 |
2.2.1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2.1 | 资格评审标准 | 安全生产条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2.1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2.1 | 资格评审标准 | 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2.1 | 资格评审标准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2.1 | 资格评审标准 | 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2.1 | 资格评审标准 | 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2.1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2.1 | 资格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如有) |
2.2.2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2.2.2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单位章。 |
2.2.2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2.2.2 | 形式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若有)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在联合体协议中须明确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委托代理人。 |
2.2.2 | 形式评审标准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2.2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齐全。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协议书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签字、盖章齐全,投标文件上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齐全。 |
2.2.2 | 形式评审标准 | 委托代理人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委托代理人。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总报价 | 1.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2.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函部分中递交低价风险担保缴纳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暂定金额(暂列金) | 其他暂定金额(暂列金)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填报。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项规定。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组价文件 | 1.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2.招标文件中规定工程量清单不允许修改的内容不得修改。3.每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对应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算术错误修正 | 符合第三章3.评标程序第3.1项规定。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实质性要求 | 无涉嫌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其他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
3 | 评标程序 | 1.对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2.取报价排序前 5 名(若实际投标人数量小于5 名,则全部纳入)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内容: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报价最低的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次低的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3.若上述程序未能评出三名中标候选人,则评标委员会对剩余投标文件继续按上述第2条进行评审,直至评出三名中标候选人,或者评审完所有投标文件。4. 因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但是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注:若出现投标人投标报价相同的,由招标人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 | |
3.4 | 评标结果 |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推荐中标候选人。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
取报价排序前5名(若实际投标人数量小于5名,则全部纳入)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内容: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2.2符合性审查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报价排序2.评审标准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1款进行报价排序,按照本章第2.2款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按报价由低到高推荐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投标人投标报价相同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约定的原则确定排序。
对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3.1报价排序3.评标程序2.2.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顺序: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3.2符合性审查③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关于修正的要求。②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对单价予以修正;①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当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时,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修正原则如下: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3.2.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投标文件存在本一览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视为重大偏差并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则,评标委员会不得视为重大偏差而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附件A: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推荐中标候选人。3.4评标结果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章节号 | 条款名称 | 否决投标条件 |
第二章 | 资格评审 | A-1投标人的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1条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二章 | 资格评审 | A-2投标人的财务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2条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 |
第二章 | 资格评审 | A-3投标人的业绩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3条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 |
第二章 | 资格评审 | A-4投标人的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第4条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二章 | 资格评审 | A-5投标人的项目经理资格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5条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二章 | 资格评审 | A-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6、7条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二章 | 形式评审 | A-7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二章 | 形式评审 | A-8投标函格式规定签字、盖章的位置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单位法人章,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二章 | 形式评审 | A-9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编制投标文件时不得对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应要素作实质性修改,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二章 | 形式评审 | A-10投标文件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二章 | 形式评审 | A-11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二章 | 形式评审 | A-12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须齐全,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二章 | 形式评审 | A-1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二章 | 响应性评审 | A-14投标总报价必须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二章 | 响应性评审 | A-15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二章 | 响应性评审 | A-16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函部分中递交低价风险担保缴纳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二章 | 响应性评审 | A-17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暂定金额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填报,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二章 | 响应性评审 | A-18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二章 | 响应性评审 | A-19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二章 | 响应性评审 | A-20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二章 | 响应性评审 | A-21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二章 | 响应性评审 | A-2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二章 | 响应性评审 | A-23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第二章 | 响应性评审 | A-24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第二章 | 响应性评审 | A-25投标人提供的关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承诺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二章 | 响应性评审 | A-26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3项规定执行,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二章 | 响应性评审 | A-27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本次投标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的;3.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其他 | / |
5、中标人的中标价即招标范围内合同包干总价,在招标文件和供货合同要求范围内包干使用,不因任何原因进行调整(比选人提供的额外变更除外)。比选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4、施工期间,若发生占道施工情况,需要办理相关手续,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3、一个合格竞选人所应考虑到的不可预见风险;比选人提供的土建尺寸仅供参考,以现场实际尺寸为准;竞选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土建尺寸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相关手续,由中标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2、交货地点:详竞选人须知前附表。1、交货期即工期:详竞选人须知前附表。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7.2符合水陆联运及气候变化要求;竞选人各部件所采用的包装方式及材料,须满足设备防潮、防震、防锈、防腐及到达目的地完好无损的要求,所采用之包装材料必须结实,全新未用过。7、包装及包装方式6.2按政策和合同约定的应由供应商交纳的各种保险费,由供应商自行投保,保险费由供应商承担并支付,并根据企业自身和本工程情况,测算包含在相应的报价中;6.1比选人仅指定及协调解决临时施工用水及施工用电接口,其接口申请及产生的接口费用、使用费用,由竞选人现场踏勘后自行测算纳入报价中;6、其它说明
检验方式及依据为货物到达比选人指定工地后,比选人按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清单、技术1、交货期即工期: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2设备到达目的地后的检验制造厂商必须保证设备各部件的质量,保证所有设备及其零部件均为全新未使用过,并用先进工艺及材料制造,制造厂商必须在设备出厂前对所有设备及零部件的品质、规格、性能及数量/重量做全面、详细地检验,并签发型式试验报告及合格证。8.1设备出厂前的检验8、货物验收7.3若因供应商对投标设备包装(防护措施)不当,造成货物的损坏,锈蚀,损失或包装破损等责任事故,均由供应商负责完全赔偿。
6.1招标人仅指定及协调解决临时施工用水及施工用电接口,其接口申请及产生的接口费用、使用费用,由投标人现场踏勘后自行测算纳入报价中;6、其它说明5、中标人的中标价即招标范围内合同包干总价,在招标文件和供货合同要求范围内包干使用,不因任何原因进行调整(招标人提供的额外变更除外)。招标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4、施工期间,若发生占道施工情况,需要办理相关手续,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3、一个合格投标人所应考虑到的不可预见风险;招标人提供的土建尺寸仅供参考,以现场实际尺寸为准;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土建尺寸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相关手续,由中标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2、交货地点: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货物验收7.3若因供应商对投标设备包装(防护措施)不当,造成货物的损坏,锈蚀,损失或包装破损等责任事故,均由供应商负责完全赔偿。7.2符合水陆联运及气候变化要求;投标人各部件所采用的包装方式及材料,须满足设备防潮、防震、防锈、防腐及到达目的地完好无损的要求,所采用之包装材料必须结实,全新未用过。7、包装及包装方式6.2按政策和合同约定的应由供应商交纳的各种保险费,由供应商自行投保,保险费由供应商承担并支付,并根据企业自身和本工程情况,测算包含在相应的报价中;
技术资料与图纸是否与招标人要求的相符;检查设备及随机附件是否完整无损;检验方式及依据为货物到达招标人指定工地后,招标人按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清单、技术资料、合同等,招标人会同中标人和安装施工单位共同负责开箱检验,检验内容如下:8.2设备到达目的地后的检验制造厂商必须保证设备各部件的质量,保证所有设备及其零部件均为全新未使用过,并用先进工艺及材料制造,制造厂商必须在设备出厂前对所有设备及零部件的品质、规格、性能及数量/重量做全面、详细地检验,并签发型式试验报告及合格证。8.1设备出厂前的检验
9、对备件、易损件及随机工具的要求。验收内容按双方签订的合同、国家颁发的相关技术标准,以及制造厂相应的设备验收报告和规定执行。安装调试完毕后,由中标人申请重庆市法定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取得电梯监督检验报告。8.3安装调试后的最终检验设备是否与投标报价品牌、原产地相符等。设备是否符合制造标准之内容要求;设备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11.1设备机械部件,电器的完整安装图。11、技术资料要求。供应商在交货时应向招标人提供如下技术资料:10.2供应商派遣有丰富经验和相应能力的工程师进行现场安装调试,并对安装调试错误所导致的设备损坏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0.1由供应商负责设备的运输(含安装调试场内运输)、运到现场后安装前的保管、安装和调试,并经重庆市法定检测机构检验合格。10、设备运输、安装调试。供应商应储备招标人两年用量的备件、易损件以及特殊专用工具。
11.7设备运行、控制、故障报警等电子监控显示,目录索引。11.6易损件目录。11.5备品、备件(含规格型号和制造厂家)及易损件报价清单。11.4设备安装及安全标准。11.3设备安装、调试、使用操作及维修说明书。11.2成套设备质量合格证及配件质量合格证。
12.1供应商负责在设备安装调试和运行期间,应对招标人技术人员和操作工人免费提供技术培训,下列条款请在投标文件中说明。12、技术培训要求11.11制造厂检测报告及质量认证书。11.10设备出厂质量保证书。11.9使用操作说明。11.8安装所需辅助条件。
13、免费质保期和售后服务12.6培训地点:12.5培训水平:直至招标人工作人员全部掌握运行操作、维修保养技术,并能达到正确检修、维护、排除一般故障水平为止。12.4培训内容:参与安装调试、日常维护保养学习、运行操作实作。12.3培训时间:被培训人员能熟练操作为准。12.2培训人员数量:每个项目二人。
工程名称:荣昌区人民医院中医科内分泌住院部新增电梯工程合同13.4质保期满后,供应商应提交一份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13.3质保期内设备发生故障,供应商提供24小时优质服务,接到故障通知后应1小时内抵达现场维修,普通故障的修复时间不能超过1小时;如有损坏,则提供并更换零件的时间不能超过8小时;若主机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必须更换主机;更换笨重部件如电机、减速机等不能超过48小时。若有违反,招标人有权扣除部分质保金作为补偿。13.2质保期内供应商每15天1次定期上门进行例行检查,并作好记录,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若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应包换。13.1设备验收合格双方签字后,免费质保期为投标书承诺的质保期(从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验收合格的次日算起24个月);在质保期内,供应商免费向招标人供应并更换一切在正常情况下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并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备品、备件及易损件详细清单和单价。
1.本合同双方须遵守国家颁布的《民法典》,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规定,经买方(以下简称甲方)与卖方(以下简称乙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合同协议书合同签订时间:卖方:买方:
(5)电梯设备购销合同(4)投标文件;(3)招标文件及在招标期间发布的所有补充文件(2)中标通知书(1)协议书;2.合同组成及文件解释顺序:
C.在商洽本合同时,买卖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B.乙方在投标时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送的资料及附图;A.乙方在投标有效期内补充的所有书面文件;(8)附件:(7)维修保养合同(6)电梯安装合同
5.乙方保证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向甲方提供合格的设备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及义务。乙方的中标价即为合同总价,在合同要求范围内包干使用,不因任何原因进行调整(甲方认可的变更除外,甲方增减的项目按照投标文件分项价格表执行);4.工程结算原则:3.交货期(工期)80日历天(该工期为生产、供货、完成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并取得运行许可证)。合同总金额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次招标范围包含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电梯设备的制造、电梯井道深化设计及实施、装卸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验收、保险、税费、备品备件、电梯井道电源线及安装,井道五方通话的线缆及安装、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办理设备安装相关手续、质保期免费售后服务(必须符合最新执行的国家规定的相关电梯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并交付招标人使用,具体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本工程采购合同与安装合同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总价包干,其中设备费合同金额为元,安装费合同金额为元。不含税合同价元,增值税元(增值税税率按国家规定执行)。
11.合同生效及其他本合同在满足下列所有条件时即生效:10.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验收,甲方将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且不会因此而影响在合同项下要求乙方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投标人应按提供满足工期要求的承诺函,必须承诺满足招标文件工期要求,如不满足按每天0.05万元扣罚罚金,工期项违约扣罚罚金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时,甲方可终止合同。9.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国家或省、市政府指定的技术质量监督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其鉴定结论是终局的,买卖双方应当接受。8.本合同发生争议时,按下列顺序解决:a、协商解决;b、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已向甲方缴纳了履约保证金。6.甲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款项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本页以下无正文)1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12.本合同正本贰份,副本陆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2)乙方己递交了所需的履约保证金:(1)合同己由双方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
开户行:开户行:传真:传真:电话:电话:经办人:经办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廉政协议电梯免费维修保养协议电梯安装合同附件:电梯设备采购合同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帐号:帐号:
1、电梯的数量、规格型号及合同价:卖、买双方就荣昌区人民医院中医科内分泌住院部新增电梯合同要求,并经双方协调一致,达成以下合同:卖方:(以下简称乙方)买方:(以下简称甲方)电梯设备采购合同安全生产合同
钢结构施工完成电梯进场前1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50%,电梯经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验收合格注册交付使用后15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相关审计单位审计完成后30日内付至审定金额的97%;留审定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扣除相应款项(如有)后无息退还。2、付款方式:1.2电梯数量,型号及价格1.1本合同电梯品牌为:采购电梯台。其采购的数量、规格型号及价格详见下表:
序号 | 梯型 | 层站 | 载重 | 速度 | 设备费单价(元) | 安装费单价(元) | 数量(台) | 设备费+安装费合计(元) |
总 价 合 计 |
3.4技术资料:电梯交货时,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资料有:电器原理图、安装接线图、操作维修手册、电梯使用说明书、成套设备质量合格证质量合格证、设备出厂质量保证书及制造厂检测报告等全套技术资料。3.3电梯的安装质量以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验收合格为准。3.2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现行有关电梯制造和安装的国家标准及规程、规范。3.1乙方提供的设备规格必须是全新(包括零部件)的、未曾使用过的,电梯的制造、测试、安装、验收标准达到相关国家标准,并满足甲方的技术要求和功能需求。3、产品质量保证注:每次付款提供等额发票。
4.4乙方还应负责到工地的下车、楼内转运及保管等,费用包含在总价中。4.3若因乙方对合同内设备包装(防护措施)不当,造成货物的损坏、锈蚀、损失或包装破损等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完全赔偿。4.2乙方将本合同产品运到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后,应按甲方指定的位置进行卸货并采取相应的防淋、防潮、防窃、防震、防锈、防腐和防强光的保管措施,防止任何锈蚀、损失和损害。4.1乙方以合理的包装,保障产品符合正常运输的要求。4、产品包装及运输方式3.5符合国家电梯及扶梯最新规范要求:
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且经甲方书面签收的日期为交货日期。交货地点:本项目工地。5.1.1设备交付方式:5.1、设备的交付5、设备交付与查验4.5运输方式:铁路、公路。
6.1乙方保证依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电梯产品符合本合同中关于电梯品质的约定(参照附件)。6、承诺与保证5.2.2乙方初验后应通知甲方开箱查验,如电梯设备的品质、规格型号或数量等与合同所规定的不符,则乙方应予以无条件更换、补发所短缺的部件。若甲方未能参加验收,可视为货物的初验合格,仅为满足到货款支付的节点,但甲方以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验收合格为最终验收。5.2.1设备到货后,乙方应在3天内检查设备及附件的完整性、技术资料和图纸是否符合要求,若有损坏、受潮、缺箱等问题,应及时弥补,以完善本合同的设备。5.2、设备的查验5.1.2乙方可根据特殊情况,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条件下,将合同设备分批交货,以配合合同设备的安装和保证交付使用的时间。
7、履约保证金6.6货到现场后乙方自行负责产品的保管。乙方在设备运输及二次转运、保管等过程中的设备和人生安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6.5鉴于电梯设备所涉及的技术条件较复杂,为确保电梯的运行质量,电梯设备交付使用24个月质保期满后,建议由具有电梯维保专业资质的企业对电梯进行保养。甲方也可于本合同约定保修期满前10日内与乙方签订《电梯维保协议》,乙方将依约提供完善的电梯维保服务。6.4乙方承诺在竣工验收后24个月内,作为重点服务保证期,由乙方派专人保证电梯的正常使用。6.3乙方应当按照国家关于电梯生产企业实施制造、安装、维修全面负责一条龙管理制度的规定,与甲方签订《电梯安装协议》,并依约保证电梯产品的制造和安装质量。6.2乙方保证依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电梯产品,在甲方正常使用条件下,产品质量保修期为电梯设备安装完毕并经国家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取得监验报告之日起24个月。
(4)履约担保的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完成最终验收报告之日止。(3)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中标公示结束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签订合同以前。(2)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5%,红名单中的中标人履约担保金额为应缴纳金额的50%;中标人是否属于红名单方式: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1)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7.2、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7.1、中标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
8.1、低价风险担保:中标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时提供,如不按时足额提供,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按照信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对中标人的不良行为直接记12分,纳入重点关注名单。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或按照联合体协议的约定提交低价风险担保。8、低风险保证金招标人负责在合同签订前对中标人提交信用报告的真实性及有效性通过荣昌区行政服务中心(企业服务厅)“信用服务”窗口、第三方征信机构官方电话或二维码进行核验,对伪造信用报告的企业,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人可在重庆市荣昌区行政服务中心(企业服务厅)二楼“信用服务”窗口,或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官方网站获取信用报告。(6)除上述担保方式外,中标人也可选择提供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的有效信用报告原件(加盖中标人鲜章),并根据报告中载明的信用评价等级享受履约保证金减免优惠政策。具体优惠政策为:评价等级为AAA级(含AAA+、AAA-)的按合同金额5%缴纳履约保证金,评价等级为AA级(含AA+、AA-)按合同金额6%缴纳履约保证金,评价等级为A级(含A+、A-)按合同金额7%缴纳履约保证金,评价等级为BBB级(含BBB+、BBB-)按合同金额8%缴纳履约保证金,评价等级为BB级(含BB+、BB-)按合同金额9%缴纳履约保证金,评价等级为B级(含B+、B-)及以下不享受履约保证金减免优惠政策。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守信激励对象名单(简称红名单)中标人可自行选择信用报告评价等级相应优惠政策或红名单优惠政策,不重复享受。(5)履约担保的退还时间:工程电梯全部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5)低价风险担保的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完成最终验收报告之日止。(4)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扣除其低价风险担保并取消中标资格。(3)低价风险担保送达招标人的时间:从招标人低价风险担保书面通知送达拟中标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低价风险担保的金额:(最高限价×85%-中标价)×3,且最高不超过最高限价的85%,红名单中的中标人低价风险担保金额为应缴纳金额的50%;中标人是否属于红名单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1)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现金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采用现金+银行保函形式的,现金比例不低于50%,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且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保函格式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中标人出具保函时,不得修改“低价风险担保保函”名称,也不得对低价风险担保保函示范文本中付款条件等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否则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8.2、中标人提供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9、备件信息注: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须为以下四大行之一: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8.5、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中递交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备注:当中标人或拟中标人未按时提交低价风险担保,且属于可以延长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期限的特殊情形时,经招标人同意,可适当延长低价风险担保的提交期限。8.4、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的项目,拟中标人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或者拒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低价风险担保或履约担保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拟中标人或中标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3、低价风险担保的退还时间:最终验收报告签署之日起30日内。
10、技术服务9.2.2在停止生产后,如果甲方提出要求,免费向甲方提供备件的图样和规格。9.2.1事先将欲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甲方,使甲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9.2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甲方从乙方处选购的备件信息,其前提条件是选择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9.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与备件有关的文件、资料和通知(这些备件是由乙方制造的或代理的):
(3)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启动监督:10.3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0.2上述一套完整的资料应包装好随每批货物一起发运。10.1除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中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准备与合同设备或仪器相符的英文和中文技术资料,并于交货时送到甲方,例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等。如本条款所述资料寄送不完整或丢失,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立即另寄。
11.3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甲方未能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合同设备价款时,则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其支付办法是:每延迟一天,违约金为应付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2倍,但违约金总额最多不超过本合同价的5%。11.2直接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额赔偿。11.1甲方、乙方中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除不可抗力外),违约方须向另一方偿付本合同价的5%的违约金。11、违约责任10.4.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4)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11.9如果不可抗力影响的时间超过连续150天,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就履行合同的问题重新达成协议。11.8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影响方(甲方或乙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通知另一方(乙方或甲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天内提供由当地权威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证明。11.7不可抗力是指任何提出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所不能合理控制其在该方没有过错或过失的情况下发生的任何事件、条件或情况,包括暴风雪、闪电、洪水、台风、火灾、飓风、地震、山崩、战争、封锁、恐怖主义事件、暴乱、动乱、破坏活动或其他类似的自然事件。且在该等事件发生后,尽管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已采取合理的措施阻止其发生或将事件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但该等事件仍导致该方延迟或中断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义务。11.6当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责任时,履行合同的时间将延迟,延迟履行合同的时间与不可抗力持续时间相同,合同的价格不因不可抗力的作用而改变。11.5乙方到货电梯未按本合同规定是全新产品,电梯的规格、性能、功能配置、部件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甲方有权拒收设备和向乙方提出全额索赔,并保留向乙方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11.4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乙方未能按时将合同设备交货时,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其支付办法是,每延迟一日,违约金为人民币0.05万元,累计计算,但违约金总额最多不超过本合同设备合同价的5%;
12.4中标单位与总承包单位应相互配合,如发生的配合费应包含在投标报价内。12.3如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2.2电梯设备未经当地电梯特检单位验收合格,甲方不得擅自使用,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自付。12.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需对原条款做出修改、变更,甲、乙双方应另签合同补充协议,合同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2、其它事项11.10本合同未涉及的违约事宜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
电话:电话:经办人:经办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此页以下无正文)12.5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电梯设备安装合同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帐号:帐号:开户行:开户行:传真:传真:
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电梯施工图来确定电梯总体布置图,若有偏差甲方应根据双方确认的电梯总体布置图的标准进行整改,移交合格的电梯井道给乙方。4、土建要求3、安装费付款方式:与设备费用一起支付。2、安装费用:详见《合同协议书》。1、安装内容: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及负责代甲方办理电梯验收直至交付甲方使用的一切手续。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7.1提供符合电梯安装的合格井道和安全防护。电梯安装前甲方必须完成以下工作:7、甲方责任6、安装工期:井道符合要求后日历天。乙方负责任验收电梯井道,完全符合要求,乙方通知排产并确定发运时间。5、安装前的准备工作
8、乙方责任7.7负责电梯安装后的土建填充工作。7.6安装进场前,提供并敷设设备安装及验收所需的三相五线制的正式电源至机房电源箱或电梯控制柜。7.5协调电梯安装单位与其它施工单位交叉作业及相关事宜的协调工作。7.4在电梯安装工地现场提供场地,用来储藏电梯零部件及安装工具,并提供电梯安装调试工作所必须的电源到电梯机房。7.2电梯设备到达安装工地后,在电梯安装工作开始前,甲方提供足够的空间,以便于电梯设备的可靠安全地存放。
8.6提供通话设备及接口,并负责安装及调试电梯。8.5负责电梯安装工程中电梯零部件的搬运。8.4井道厅门洞入口处必须提供安全防护警示标语,以防止意外发生。8.3现场施工期内,乙方安装人员应遵守总承包单位现场管理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8.2电梯安装过程中的各类电梯部件由乙方负责保管,如有遗失或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8.1电梯设备货到现场,乙方对甲方井道土建情况进行勘察确认,对线路进行预埋,钻孔安装,对不具备进场条件的与甲方协商,提出完善要求,当符合进场条件后,乙方立即进场安装
8.12在安装施工过程中,乙方须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监理人员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验收规范等进行检查检验并按其要求返工、修改。因乙方原因达不到标准、规范要求则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若甲方原因达不到标准,甲方承担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仲裁条款解决。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8.11安全问题:承担安装调试过程中因自身原因产生的人员及设备等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其安全责任。8.10安装过程中所需脚手架费用及所需水电费由乙方自己负责。8.9乙方施工人员安装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此而导致甲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并有权在应付款中优先扣除。8.8提供利于电梯移交工作的配合工作。8.7负责配合电梯所在地的国家检测机构对电梯的检测工作;检测费由乙方承担。
8.15电梯的质期为货到工地24个月或电梯取得特种设备研究院验的检验报告之日起24个月,以先到期为准。8.14交付使用:经特种设备研究院验收合格并取得检验报之日起,即为电梯安装验收合格日,在甲方付清合同规定之款项后,乙方即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交付电梯使用钥匙和电梯竣工验收资料。(2)移交全部技术资料及技术档案包括:(1)己完成本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全部工程验收,并取得电梯监督检验报告并合格。;8.13.1竣工日期为乙方同时满足下列全部条件时的日期:8.13竣工验收或工程保修
10、争议解决:9.3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乙方未能按时将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毕时,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其支付办法是,每延迟一日,违约金为人民币0.05万元,累计计算,但违约金总额最多不超过本合同设备合同价的5%。9.2乙方所供产品规格、颜色、产地、配件(含备件)及质量与本合同和相关约定不符的或者与双方确认的配置图不符合的或者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的,由乙方负责退货、更换、返工;更换、返工后造成逾期供货或逾期安装完工的。在采取更换等补救措施之后仍不能满足合同要求的,乙方应无条件整改直至满足甲方要求,如甲方要求退货的,乙方除按甲方通知的时间退还已经支付的货款外,还应按退货部分的10%支付违约金及甲方因此受到的直接损失。9.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完工,甲方除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外,并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如甲方不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9、违约责任8.16乙方将向甲方有关技术人员提供必要的电梯操作培训。
传真:传真:电话:电话:经办人:经办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凡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买方:(以下简称甲方)电梯免费维修保养合同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帐号:帐号:开户行:开户行:
3、甲方、乙方责任质保期内乙方免费提供电梯维修保养服务,质保期内因质量原因损坏的电梯配件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凡因甲方或第三方错误使用、电压波动、人为破坏,火灾,水湿,水浸,等非乙方产品质量原因而导致电梯需要清理维修及更换零部件等,其费用(包括人工费及材料费)由甲方自行负担。2、维保费用本协议有效期自电梯安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之日起至电梯年维修保养期结束止。1、协议有效期关于乙方安装的电梯的维修保养事宜签订协议条款如下:
3.1.5如果甲方电梯需要在技术上有所改进时,乙方免费提供技术上的咨询建议服务。3.1.4如果因乙方操作不当造成甲方或者第三方人员因乙方原因(如乙方所提供的第三方电梯维保单位维修人员失职,疏忽或保养不良、维护不当等)导致电梯不能正常运行或发生安全事故并由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损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1.3如果因乙方直接原因而造成甲方设备的损坏,乙方将免费修复受损设备,并尽快恢复电梯的正常运行。3.1.2每次维修保养结束后,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管在乙方维保人员提供的维保单上签字认可。3.1.1乙方的技术人员将对该电梯进行例行维护保养服务,确保电梯的正常、安全运行。3.1乙方责任
3.2.4电梯发生任何故障或意外,甲方应即时向乙方提供情况,以便乙方能迅速到场,尽快恢复修理。3.2.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得到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允许任何第三方对电梯进行维修、翻新、更改、加装等工程,否则乙方将对此而产生的后果和损失不负任何责任。3.2.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凡因甲方或第三方错误使用、电压波动、人为破坏,火灾,水湿,水浸,等非乙方产品质量原因而导致电梯需要清理维修及更换零部件等,其费用(包括人工费及材料费)由甲方自行负担,但乙方所提供的价格不应超过市场价,否则甲方有权选择第三方进行维修和保养,其发生的相关费用直接在质保金中扣除。3.2.1电梯设备及其附属装置均为甲方拥有,甲方有保管和保护的责任,甲方应禁止任何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机房和井道。3.2甲方责任3.1.6配备专职维护人员1-2人。
5.不可抗力4.2如果甲方未按时付款,并经乙方书面催收仍不支付时,乙方有权暂时中止电梯的维保服务,而甲方应对由此而生产的后果和损失负责,乙方保留追收已发生的应收费用的权利。4.1质保期内,若发生甲方必要支付费用时,(如:3.2.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凡因甲方或第三方错误使用、电压波动、人为破坏、火灾、水湿、水浸等非乙方产品质量原因而导致电梯需要清理维修及更换零部件之费用),甲方应在乙方更换好零部件或恢复电梯运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这些费用全额支付给乙方。4.付款3.2.6甲方应在基站厅门旁墙上适当位置或轿厢内适当位置张贴乘客须知。3.2.5甲方对乙方呈送之维修及更换零部件(本协议中第3.2.2条规定的需要甲方承担费用的各种情况)报价,须在5天内给以乙方答复,否则甲方承担因推迟设备维修而造成的后果。
传真:传真:电话:电话:经办人:经办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协议无法执行,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责任。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项目名称:廉政协议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帐号:帐号:开户行:开户行:
(三)不要求或接受乙方为住房装修、婚丧嫁娶、亲属的工作安排等私人事务提乙方便。(二)不以任何方式向乙方索要或收受现金、礼品和有价证券等任何形式的财物。(一)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合同约定,不利用职务便利,获取个人利益。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义务为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廉政建设,确保廉洁高效开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廉政协议。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义务(八)不为谋取私利违规与乙方就工程分包、费用结算、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签证、核定、设计变更以及质量、进度、安全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七)不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等特定关系人从事与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六)不参加乙方安排的外出旅游、宴请、高消费娱乐和有利益来往的不健康活动(如色情服务、赌博等)等。(五)不要求或接受乙方承担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四)不要求或接受乙方购置或者提供通讯、交通工具以及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六)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违规与甲方、监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就工程分包、费用结算、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签证、核定、设计变更以及质量、进度、安全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五)不安排甲方、监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家属或者亲友等特定关系人从事与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四)不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监理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外出旅游、宴请、高消费娱乐和有利益来往的不健康活动(如色情服务、赌博等)等。(三)不为甲方、监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购置或者提供通讯、交通工具以及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二)不以任何方式向甲方、监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任何形式的财物。(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合同约定和设计图纸施工,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贿赂甲方、监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四、本协议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陆份,甲方双方各执叁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的上述约定即构成违约,乙方承诺向甲方支付所涉金额的五倍作为违约金(此违约金由甲方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若产生严重后果或造成重大影响,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取消业务往来。如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约定,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三、违约责任(七)对甲方、监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生的贪污、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乙方有权利和义务向甲方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并如实积极协助配合调查。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经办人:经办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二、责任目标本协议中所涉及的安全管理责任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至合同工程全部完工验收签字之日终止。一、协议有效期限为了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进一步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协调、管理力度,(以下简称“发包人”)与(以下简称“承包人”)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方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双方同意签订该协议作为正式合同安全管理方面的补充规定,并承诺本协议具有与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具体条款如下:安全生产合同附件二:安全生产合同
4、不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同时5人及以上的食物中毒);3、不发生负有同等及以上事故责任的造成人身重伤的一般交通事故;2、不发生火灾事故;1、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二)承包人的安全控制目标是确保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一)承包人承诺承担和履行合同和发包人所规定的安全责任,且满足要求。
1、人员轻伤事故。(三)承包人承诺在施工中控制以下安全事故的发生:8、不发生治安保卫事件(构成刑事拘留及以上的事件、盗窃直接损失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事件)。7、不发生对施工区附近生产、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如造成重大设备损坏、人员伤害等);6、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生活、工业垃圾及其他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和大面积水土流失);5、不发生流行性传染病(无甲型传染病、其他常见传染病未形成多人同时患病);
3、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负有全面的直接领导责任。2、承包人的法人或签署合同的公司总经理对合同安全负有全面的领导责任。1、承包人负有安全生产的管理责任和直接责任。三、安全责任3、其他安全未遂事故和异常事件。2、负有同等及以上事故责任的人身轻伤交通事故。
9、承包人保证为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含分包商员工及劳务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有承包人和/或其下属分包商标志的个人基本劳动保护用品。8、承包人保证现场的安全管理专职人员必须持有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保证在安全管理专职人员中至少指派一名注册安全工程师。7、承包人保证建立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注:项目安全管理大纲/手册、管理性的程序文件等)。6、承包人保证对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及其管理资源自行投入,保证安全资金的专款专用。5、承包人保证服从发包人对安全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管理。4、承包人保证执行“谁施工、谁负责”的施工安全原则。
四、接口及协调14、承包人负责在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周边群众及其他承包商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交流。承包人遇到与周边群众发生纠纷时,应负责协调工作,确保工程能够顺利进行。13、承包人保证制订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措施,保护环境、树木和植被,保持施工现场的良好秩序和整洁的作业环境。12、承包人保证对带入现场的设备、工具、材料按照国家法规和标准进行检测、试验,并持有法定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11、承包人保证施工生活营地(包括自建的和租用的营地)满足消防、安全用电、卫生防疫、防暴雨、防雷击等方面的安全要求。10、承包人保证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为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含分包商员工及劳务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6、开工后承包人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按照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公司的规定,定期报送安全月度快报、季报、年报和各种专项事故报告等。5、承包人指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与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公司建立联系,在业务上接受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公司的协调和指导。4、承包人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协调安全工作的能力和授权。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公司有权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能力和权力做出评价,对于不能胜任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公司有权要求承包人换人。3、承包人应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与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公司接口,参与安全协调和管理。安全协调和管理的内容包括职业健康、工业安全、消防安全、卫生防疫、交通安全、环境保护、治安保卫等各方面。2、承包人人员、车辆的出入,带入现场的设备、机具、材料,在现场使用的或直接管理的办公、生活、生产性设施的安全管理须满足发包人现场管理的基本要求。1、发包人委托监理公司对该工程实施监理,监理公司在安全管理方面代表发包人行使监督检查职能,承包人必须给予配合和支持。
3、企业主要安全管理人员(包括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2、企业近三年的施工简历及安全施工业绩证明文件。1、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承包人在项目开工前5个工作日内向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公司提供以下安全资质供审查和存档:五、安全资质审查7、在工程实体未全部正式移交发包人施工管理部门之前,承包人依旧对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管理负责。
1、身体健康,无影响工作的精神疾病、无传染病和其他重大疾病;承包人需对其雇用的施工人员签发健康声明并保证其健康。其中体检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医院)和健康声明作为人员办理入场证件的必备材料。承包人提供的人员必须满足下列要求:六、人员基本素质6、适用于本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安全管理大纲及管理程序文件)。5、项目安全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承包人必须配有专职的安全员)。4、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3、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公司有权检查承包人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是否符合国家的相应标准。2、承包人负责向特殊工种的员工提供特殊劳动保护,否则不得从事特殊工种作业。1、承包人负责为本单位任何用工形式的员工提供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安全帽、安全鞋等)。七、劳动保护3、无吸毒、酗酒、赌博、嫖娼等恶习及违法行为。2、无刑事案件牵连。
3、对于不属于法定检测的工器具,承包人也必须建立相应的管理、检测制度,这些工器具包括登高工具、脚手架材料、电动工具等等。2、对于承包人带入现场的特殊工器具,如起重设备、索具、机动车辆、压缩气瓶等,承包人必须按国家法规和标准进行检测、试验,并持有法定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1、承包人对带入现场的施工机械和工器具的安全负责。八、施工机具与材料5、承包人应配备临时安全围栏、警示带、警告标志、防火布等集体防护用品。4、承包人在特殊风险场所作业而需要特殊防护用品或安全仪表时,必须在上述防护用品全部到位后才能开工。
1、承包人应配备有满足项目安全管理需要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十、安全监督3、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公司检查发现的缺陷,承包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对于重大缺陷,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公司有权要求承包人推迟开工,由此对工期产生的影响或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2、开工前安全条件检查的基本内容包括: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安全资金投入、危险源识别和安全风险分析、施工机械的安全状况、安全工器具和材料、安全培训教材和教员、专职安全人员的到岗情况、培训的有效性、人员控制、个人劳动保护用品配备等内容。1、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公司将在合同生效后,工程项目正式开工5个工作日前,依据合同安全条款的要求逐项对承包人安全准备情况进行检查。不满足开工安全条件时,承包人将不得开工,由此产生的工期和成本的影响,由承包人自行负责。九、开工前安全条件检查
7、发包人和委托的监理公司有权对承包人履行安全管理协议的情况进行监督,并有权对违章行为实行停工和处罚,处罚情况将通知承包人。涉及经济处罚时将直接通知合同管理部门从合同结算中扣除。6、承包人应接受和配合发包人专业部门及委托的监理公司的监督与安全评价。5、承包人应在每个作业区任命兼职安全员,赋予兼职安全员相应的授权和义务,并对兼职安全员进行定期考核。4、承包人应建立班前安全交底制度;施工期间坚持开展安全检查和日常安全监督并形成相应的记录。3、承包人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在业务上接受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公司和发包人安全管理部门的协调和指导。2、承包人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
十二、职业健康与卫生防疫4、承包人应建立安全培训和考核机制,编制培训教材和培训滚动计划。承包人应组织安全考试/考核,建立培训考核记录,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公司有权查看这些记录。3、承包人应组织“入场培训”和考核。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公司有权监督培训、考核情况或组织抽查考核。2、承包人应在特殊工种之外的其他工种中,筛选出高风险工种,并对其开展针对性的专题安全培训。1、承包人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公司有权对其进行抽查。承包人要建立特殊工种定期培训和检查计划,这些工种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驾驶员、焊工、起重工、电工等。十一、安全培训与授权
2、承包人作业时应避免建筑材料抛洒、飞扬、流淌;应尽可能降低噪音、震动。1、承包人需制订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措施,保持良好的施工现场秩序。施工现场的物料堆放要摆放整齐,安全标志和宣传标志要清楚醒目,废料、废物要分类收集,安全通道要畅通。十三、文明施工与环保要求3、应建立卫生防疫措施计划,做好生活区和施工区的卫生防疫工作;制定和执行保证饮水卫生、饮食卫生、环境卫生和预防集体食物中毒的措施;有灭蚊、灭鼠和消毒的专项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制订预防SARS、禽流感、疟疾、霍乱、肠道传染病、肝炎、H1N1流感等疾病的措施。2、承包人应保证卫生防疫基本设施的投入,以满足医疗、急救的要求,建立外部医疗支持渠道。1、承包人应有特殊健康检查制度,预防有禁忌症患者从事有关职业,如恐高症患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患有心血管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特殊工种人员的体检应符合国家的规定。
十四、工程风险管理与事故预防7、承包人在施工中应防止水土流失,应及时对裸露的地基、边坡、开挖出来的沙/土以及砂、石、水泥等建筑材料予以保护,防止风刮扬尘,雨水冲刷,流入下水道、排洪沟。如因防护不及时而造成大量水土流失、淤塞道路、沟道或污染环境的,承包人应承担清淤、清扫以及相应的赔偿责任。6、承包人在施工中应禁止向环境,排放工业污水、生活污水、废油或其他有害物质。5、承包人应及时清理现场废物和垃圾。工业废料与生活垃圾必须分开,有害废物与普通废物必须分开(如油品废物、电池灯管等,必须单独收集、存放);禁止在非指定场所乱倒、乱堆垃圾。禁止违章处理危险化学品和工业垃圾。4、承包人在施工中应充分重视对环境的保护,保护绿色植被,保护古树。施工如需伤害古树,必须报告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公司,在未得到指令前,禁止擅自伤害古树。3、承包人应根据实际需要,在施工现场布置临时卫生设施(洗手间、卫生间等),施工作业不破坏环境卫生,不污染现场环境。
(4)主要工艺过程(或施工活动)的类别及其相关的事故风险。(3)施工作业条件的类型和主要事故风险。(2)施工能源和机械的种类、数量和主要事故风险。(1)高风险作业和工种清单:作业名称、类别和数量、主要事故风险。1、承包人应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深入的危险源识别和风险分析。在施工安全组织设计中提供危险源及重要危险源清单、作业风险分析报告,该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信息:(一)基本要求
3、承包人应建立日常施工活动的动态作业风险分析和安全交底制度。该制度应明确规定风险分析的方法、责任和交底的内容、时间及记录。2、承包人应针对识别出的危险源制定有针对性的事故预防措施并确保在施工中得到有效落实。(8)其他。(7)主要环境保护事件(有害垃圾、机械的跑冒滴漏、原材料流失、水土流失等)。(6)主要自然灾害(洪水、大风、雷暴、暴雨、地质灾害等)。(5)主要火灾危险(可燃物、点火源)。
3、承包人应建立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明确事故处置的基本原则,即现场发生事故时,首先抢救生命,向救援组织报警,并采取措施限制事故扩大。2、承包人应建立安全事故统计记录、未遂事故统计记录、违章统计记录,并根据统计情况进行分析,并就分析结果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1、承包人应制定对于未遂事故及以上级别的安全事件和事故,定期报送安全月度快报、季报、年报和各种专项事故报告等。十五、事故报告与应急救援承包人应规定现场作业的基本安全条件,包括照明条件、通风条件、作业平台和通道条件、物料堆放条件、供电供水条件、吸烟点、休息点等,并对临边现场、道路上作业现场、立体交叉作业现场、地面坑洞和沟道、夜间作业现场等的基本安全条件做出规定。(二)现场作业基本安全条件
9、由于发包人原因而造成的事故,发包人应负责按事故的具体损失情况给予承包人经济赔偿。8、承包人必须为事故处置支付各项费用,包括受伤者的抚恤、补偿等费用,并按合同要求赔偿对发包人造成的损失。7、在工地的其他施工单位发生重大事故时,承包人应无条件立即配合、支持事故抢险。6、承包人应对应急预案进行适当演练,保证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5、承包人应建立专项应急响应预案,包括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救护预案、火灾响应预案、“四防”预案(防风、防冻、防雷、防暴雨)、重大疫病防护预案、环境污染防护预案、地质灾害防护预案等。4、承包人应建立相应的应急响应组织,以便能迅速处理突发意外。
(2)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1)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为了落实安全管理的责任,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时,承包人除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责任和处罚外,发包人还将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考核:十六、安全业绩考核10、涉及承包人员工的伤害事故,承包人除要报告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公司外,还应负责按照国家、行业和本单位上级公司的要求,上报事故。
事件类型 | 违约金额 |
一般事故 | 建安费总额的1‰ |
较大事故 | 建安费总额的2‰ |
重大事故 | 建安费总额的4‰ |
特别重大事故 | 建安费总额的8‰ |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经双方友好协商,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也可做出相应的修改。十七、协议条款的修订4、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公司负责对承包人的安全业绩进行考核。每次合同支付前,承包人提交自我安全业绩评估报告,然后交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公司评价。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公司在签署评价意见后,将作为合同支付依据之一,同时也作为是否可接受承包人再次参加发包人项目投标的依据之一。(5)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4)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日期:日期:经办人:经办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本工程安全管理协议,由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施工承包合同签订后7日内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本工程为荣昌区人民医院中医科内分泌住院部新增电梯工程项目,采用钢框架结构。一、建筑结构类型及概况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在“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下载。第六章图纸在“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下载。
3、自然条件设计参数2、结构设计基本数据原建筑楼为行政楼,共三层,建筑高度9.7米,基础形式为独立基础,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原建筑楼为重点设防类,安全等级一级。1、建设规模:本次新增电梯为钢框架结构,共三层,建筑高度11.300M。总建筑面积28.65平方米,总占地面积为9.55平方米。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本工程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20年,建筑结构安全为一级,钢结构部分每3-5年做定期防腐维护。二、设计标准
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 | 一级 |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 | 丙级 | 框架抗震等级 | 三级 | ||
设计使用年限 | 20年 | 抗震设防类别 | 乙类 | ||||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 | 重点设防 | 基础设计等级 | 丙级 |
修正后的基本风压 | 0.40KN/㎡ | 抗震设防烈度 | 7度 | |
地面粗糙度 | B类 |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 | 0.10g | |
场地特征周期值 | 0.25S | 设计地震分组 | 第一组 | |
基本雪压 | 0 | 场地类别 | Ⅰ类 |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JGJ82-201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20《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17《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GB50661-20114、本项目设计遵循下列国家规范或规程:
《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CECS24:90《建筑结构设计术语和符号标准》GB50083-97《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0068-2018《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版)《建筑结构制图标准》GB/T50105-2010
《钢结构通用规范》GB55006-2021《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1-2021《重庆市建筑护栏技术舰程》DBJ50-123-2010《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2013《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2018
钢结构大六角型高强螺栓、螺母、垫圈GB/T1228~1231-2006《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55003-2021《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55008-2021《组合结构通用规范》GB55004-2021《砌体结构通用规范》GB55007-2021《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2021
6、设计计算软件: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PKPM(2021.V1.2版)STS系列结构计算软件基本风压:0.4KN/㎡栏杆线荷载:1.5KN/㎡屋面荷载:恒载:2.0KN/㎡;屋面活载:0.5KN/㎡5、设计荷载取值:钢结构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GB/T3632~3633-2008
d、本工程所用钢材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抗拉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大于0.85;钢材应有明显的屈服台阶,且伸长率不应小于20%,此外钢材应具有良好的焊接性和合格的冲击韧性。c、本设计图纸技术要求系钢结构制作安装最终要求,不包括工艺余量及加工,安装偏差,钢材用量以实际用量为准。b、钢材应具有出厂证明书,其质量标准应符合以上所列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必须具有抗拉强度、伸长率、屈服点以及碳、硫、磷含量的合格保证;a、粱柱构件(含连接板)采用材质详构件表:1、钢材。三、材料
b、高强度螺栓的孔距和边距、螺栓计算长度应符合《钢结构用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的规定。a、粱、柱连接螺栓采用标角头摩擦型高强度螺栓,螺栓强度等级为10.9级。高强螺栓及螺母、垫圈应符GB3633的规定。3、高强度螺栓b、手工焊接用焊条应符合现行标准《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焊条》(GB/T5117-2012)或《热强钢焊条》(GB/T5118-2012)的规定,焊条型号应于母材金属强度相适应。自动焊接或半自动焊接用焊丝、焊剂应与主体金属相适应;焊丝应符合现行标准《埋弧焊接用钢盘条》(GB/T3429-2002)《熔化焊用钢丝》(GB/T14957-94)的规定。a、Q235钢与Q235和Q335钢焊条用E43XX型,Q355钢与Q355钢焊条用E50XX型,或通过焊接工艺评定试验确定;焊条、焊丝、焊荆
6、屋面材料采用夹芯板(详屋面板布置图)所有主材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如果制作单位要求其他钢种或钢号进行代换时,必须征得原设计单位的同意,必要时应按GB50205-2020的规定进行试验。5、基础螺栓及预埋件采用Q235钢普通螺栓连接副采用国产产品.材质采用0235钢,执行《六角头螺栓-C级》(GB5782-2000)标准,其形式、尺寸和技术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普通螺栓的螺孔为钻制。4、普通螺栓c、高强度螺松的螺孔为钻制,孔径大小按附表采用,全部螺栓均应按机械加工手册中II类孔要求加工。本工程选用10.9级高强度螺检连接副。
3、焊接构件出厂前应进行试组装,组装范围应与安装部门另行协商,对连接部件确认无误后可出厂。焊接连接组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JGJ81-2002和GB50205-2020的规定,翼缘板的接料位置应避开节点100mm,鹿板接料位置要与翼缘板位置错开200mm以上,用角焊缝连接的构件,应保证钢板密贴,焊条应选用与母材相适应的E5xx虹43xx型。2、组装钢结构制作,运输和验收必须根据设计说明及相关规程规范要求进行,制造厂在放样时必须按规程要求通过1:1足尺放样号料,成电脑1:1放样并按设计图的节点详图设置加劲板,制造在制作构件时,应考虑制作地点与安装现场环境温度温度差异的影响,对钢结构制作质量的检查,首先由制造厂自检,提交产品出厂合格证书,然后由发包单位和安装部门进行检查验收,构件出厂前应进行结构予组装以对连接部件确认无误。1、总则四、制造与安装标准
5、涂装、编号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应按照《钢结构用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进行检验。喷砂(珠)处理的工艺由施工单位经过检验后确定,按(JGJ82-2002)的规定进行。高强度螺栓摩擦面的处理后抗滑移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即:μ≥0.454、摩察面处理按二级焊缝质量检验的有:焊接H型钢的翼缘板对接连接焊缝。及其它部位的溶透焊缝,本工程焊缝质量检验按GB50205-2020规定分二级:未注明焊缝高度:t≤6mm时,hf=4;t≥6mm时,hf=t-1~2mm;按三级焊缝质量检验的有:上述之外的所有连接焊缝。
c.面漆:2遍醇酸磁漆面漆,涂层厚度50~60微米;或技建筑防火等级要求涂防火涂料;b.中涂漆:1遍环氧云铁防锈漆,涂层厚度30微米;a.底漆:2遍醇酸磁漆防锈漆,涂层厚度50~60微米;(2)工厂加工的构件出厂应在加工厂进行除锈、底漆、中涂漆,在现场吊装完毕后再最后涂装二道而漆。钢结构表面手工除锈,采用纯酸瓷漆,除锈后12小时内涂装底漆,以免发生二次生锈。(1)钢佚表面除应按国家标准《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执行,被涂表面在施工前必须彻底清理,作到被涂表面无锈饮、无油污、无水渍、无灰尘等。
钢结构安装焊接部位两侧约50mm范围在焊接前不得涂漆,待安装焊接合格后再按上述要求补漆。钢结构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处理好的高强度螺栓摩擦面;设计图中注明的其它部份。(5)下列部分不得涂装:(4)高强度螺栓拧紧检查验收合格后,涂装防止锈蚀。(3)现场原因使钢结构表面涂装的底漆、中间漆损坏之处必须认真补漆。d.面漆颜色灰白色或由业主指定。
(4)所有上部构件的吊装,必须在下部结构就位,校正系牢支撑构件以后才能进行。(3)结构吊装就位后,应及时系牢支撑及其他联系构件,以保证结构的稳定性。(2)结构吊装时应采取适当的吊装措施,以防止过大的弯扭变形。(1)在安装钢柱前,应检查螺栓间的距离尺寸,其螺纹是否有损伤。(施工时应注意保护)结构安装
H型钢标识图例:
米t米tf
米htf
1
翼缘板厚度
腹板厚度
1
翼缘宽
截面高
焊接工型钢
1、参数表五、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9、本说明中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的有关规程、规范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本项目危险性较大的部分分项工程包括:基坑支护;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钢架构安装。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本工程防火等级为二级柱耐火极限2.5小时,梁耐火极限1.5小时,屋顶承重构件1.0小时。钢柱采用厚涂型防火材料,厚度为30mm;钢梁采用薄涂型防火材料,厚度为7mm;屋顶承重构件采用薄涂型防火材料,厚度为5.5mm。
楼号 | 类型 | 载重(kg) | 速度(m/s) | 台数 | 层站 | 井道尺寸(宽×深mm) | 门洞预留(宽×高mm) | 顶层高度(mm) | 地坑深度(mm) |
1# | 无机房医 梯 | 1600 | 1.0 | 1 | 3层3站 | 按设计图 | 1300×2200 | 按设计图 | 按设计图 |
4.1、驱动主机:4、其他要求:3、电梯功能要求2、配置要求
电梯型号 | 根据厂家自身型号填写 | ||||
电梯额定载重 | 1600 kg | 电梯额定速度 | 1.0 m/s | ||
电梯层站 | 3/3/3 | ||||
服务楼层 | 待定 | 基站 | 1 | ||
电梯数量 | 1台 | ||||
井道净尺寸 | 按设计图 | ||||
底坑深度 | 按设计图 | ||||
提升高度 | 待定 | ||||
顶层高度 | 按设计图 | ||||
机房位置 | 无 | ||||
轿厢尺寸 | 1500mm×2400mm×2400mm(宽×深×高) | ||||
开门方式 | 中分 | ||||
净开门尺寸 | 宽1200 mm×高 2100 mm | ||||
控制方式 | 单控 | ||||
驱动方式 | 永磁同步 | ||||
电源要求 | 动力电源:电压:380V±7%;频率:50Hz;相数:3相5线制,零线和地线始终分开照明电源:电压:220V;频率:50Hz;相数:单相 | ||||
轿壁装潢 | 厅门、轿厢均为采用国标304发纹不锈钢 | ||||
轿门装潢 | 国标304发纹不锈钢 | ||||
应急照明 | 轿内应急照明:自动充电、应急≥30分钟。 | ||||
吊顶 | 发纹304不锈钢材料LED照明 | ||||
轿底 | 仿大理石PVC耐磨地板(品质不低于阿姆斯壮、洁福、福尔波品牌) | ||||
操纵箱及显示 | 发纹304不锈钢面板,黑底白字LED显示 | ||||
外召盒及显示 | 发纹304不锈钢面板,黑底白字LED显示 | ||||
厅门及门套 | 发纹304不锈钢标准厅门及小门套 | ||||
摄像头、空调 | 1080P摄像头及到机房的线路、1.5P轿厢冷空调及通风 |
序号 | 功能 | 功能说明 |
1 | 全集选控制 | 在自动或司机状态,电梯在运行过程中,在响应轿内呼梯指令的同时,自动响应外召上/下呼梯指令,任何层楼的乘客,都可通过登记内外召上/下呼梯指令召唤电梯 |
2 | 检修运行 | 检修或调试电梯时使用的操作功能。当符合运行条件时,电梯取消自动运行以及自动门的操作。按上/下行按钮可使电梯以检修速度点动向上/向下运行。持续按下按钮,电梯保持运行,松开按钮电梯即停止运行 |
3 | 低速自救运行 | 当电梯处于非检修状态下,且未停在平层区。此时只要符合起动的安全要求,电梯将自动以慢速运行至平层区,开门放客 |
4 | 测试运行 | 为测试或考核新梯而设计的功能。在主控制器上将某个参数设置为测试运行时,电梯就会自动运行。自动运行的总次数和每次运行的间隔时间都可通过主控制器参数设置 |
5 | 保持开门时间的自动控制 | 在自动运行状态下,电梯到站自动开门后,延时若干时间自动关门(该时间可通过主控制器参数设置) |
6 | 本层厅外开门 | 如本层外召呼梯按钮被按下,轿门自动打开。如按住按钮不放,门保持打开 |
7 | 关门按钮提前关门 | 在自动运行状态下,在保持门开的状态时,可以按关门按钮使门立即响应关门动作,提前关门 |
8 | 开门按钮开门 | 电梯停在门区时,可以在轿厢中按开门按钮使电梯已经关闭或尚未关闭的门重新打开 |
9 | 重复关门 | 如果电梯持续关门一定时间后,尚未使门联锁闭合,则电梯自动开门,然后重复关门,可防止门机系统的偶然性故障或异物卡在门中间导致的门不能闭合的意外情况 |
10 | 换站停靠 | 如果电梯在持续开门超过一定时间后,开门到位尚未动作,电梯就会变成关门状态,并在门关闭后,自动运行到下一层站开门,防止某一层层门不能打开到位导致的停梯情况 |
11 | 错误指令取消 | 乘客按下轿内操纵箱上的呼梯按钮被响应后,发现与实际要求不符,可在呼梯指令登记后连按2次错误指令的按钮,该登记的呼梯指令即被取消 |
12 | 反向时轿内自动消除呼梯指令 | 当电梯到达最远层站将要反向时,原来所有后方登记的操纵箱上的呼梯指令全部消除,以提高运行效率 |
13 | 满载直驶 | 在自动运行状态下,当轿内满载时(一般为额定负载的80%以上),电梯不响应经过的外召呼梯指令而只响应轿内呼梯指令,同时,外召呼梯指令任仍然可以登记,将在下一次运行时服务(单梯),或是由其他梯服务(并联/群控) |
14 | 直接停靠 | 系统采用模拟量控制,可完全按照距离原则减速,平层时无任何爬行,以提高运行效率 |
15 | 待梯时轿内照明、风扇自动断电 | 电梯在全自动状态,如果无内外召呼梯指令登记超过若干时间后(该时间可通过主控制器参数设置),轿厢内照明、风扇自动断电。在接到内外召呼梯指令后,又会自动重新上电投入使用 |
16 | 自动返基站 | 在自动运行状态下,如果设定自动返基站功能有效,当无内外召呼梯指令时,电梯在若干时间(该时间可通过主控制器参数设置)延迟后自动返回基站 |
17 | 锁梯服务 | 在自动运行状态下,锁梯开关被置位后,电梯消除所有呼梯登记,返回锁梯基站,自动开门后关闭轿内照明和风扇,然后自动关门,电梯停止运行。当锁梯开关复位后电梯重新投入正常运行 |
18 | 故障历史记录 | 可自动记录若干电梯最近发生故障时的详细信息,包括故障发生时间、楼层、代码,提高维保的效率 |
19 | 井道层楼数据自学习 | 在电梯正式运行前,起动系统的井道学习功能,学习井道内各种数据(层高,保护开关位置、减速开关位置等),并永久保存,保证电梯正常运行 |
20 | 层楼位置信号的自动修正 | 系统运行时在每个终端开关动作点和每层楼平层开关动作点都对电梯的位置信号以自学习时得到的位置数据进行修正,以保证电梯运行的精确性 |
21 | 服务层的任意设置 | 可以根据需要任意设置电梯哪些层站停靠,哪些层站不停靠 |
22 | 电梯状态显示 | 电梯厅外和轿内层楼显示器可显示电梯状态:检修、故障、满载、超载等 |
23 | 运行方向的滚动显示 | 厅外和轿内的层楼显示器在电梯运行时都采用滚动的方式显示电梯运行的方向 |
24 | 运行时间累计 | 主控制器自动累计电梯运行时间 |
25 | 司机操作 | 通过操纵箱拨动开关可以选择司机操作。司机操作时,电梯不会自动关门,只有在司机持续按下关门按钮的方可进行关门。同时还具有司机选择定向和按钮直驶功能 |
26 | 层楼显示字符的任意设定 | 可以任意设置每一层楼显示的字符,如设置地下一楼显示“B”等,方便特殊状况使用 |
27 | 运行次数累计 | 主控制器自动累计电梯运行次数 |
28 | 门光幕保护 | 当两扇轿门的中间有东西阻挡时,门光幕保护动作,电梯就会开门。但门光幕保护在火灾紧急返回操作时不起作用 |
29 | 超载保护措施 | 当超载开关动作时,电梯不关门,且蜂鸣器鸣响 |
30 | 火灾紧急返回运行 | 当遇到火灾时,将火灾返回开关置位后,电梯立即消除所有内外召呼梯指令,以最快的方式运行到消防基站后,开门停梯 |
31 | 用户消防联动功能 | 将消防状态以继电器节点形式提供给用户;同时用户通过消防联动节点可在值班室对电梯进行火灾紧急返回运行 |
32 | 五方对讲 | 配备轿内、轿顶、控制柜、底坑、值班室五方对讲功能 |
33 | 无障碍功能 | 语音报站、后壁扶手1根、镜子、残疾人操纵箱、盲文按钮 |
③三相交流永磁同步无减速装置。②卧式、输出轴两点支撑、悬臂式;①双支撑永磁同步无减速装置;c、整体结构型式满足以下之一:b、驱动方式:曳引驱动;a、与投标品牌整梯同一制造商;
d、轿厢悬吊方式:底托式。c、饶绳方式:单绕;b、悬挂比:2:1;a、悬挂绳数量6根及以上;4.2、悬挂系统:d、绝缘等级F级及以上。
4.4、层门门锁:与投标品牌整梯同一制造商。d、通讯方式:串行。C、控制方式:集选;b、调试方式:交流变频调速;a、调试装置和控制装置均与投标品牌整梯同一制造商;4.3、拖动及控制系统:
夹紧(制动)元件型式满足以下之一:①齿形②平面带槽③槽型楔块。安全钳型式:渐进式;4.7、安全钳:与投标品牌整梯同一制造商。a、结构型式:离心甩块式或摆锤式。4.6、限速器:与投标品牌整梯同一制造商。4.5、轿门门锁:与投标品牌整梯同一制造商或知名品牌。
a、作用于曳引轮或只有两个支撑的曳引轮轴上;4.10、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与投标品牌整梯同一制造商;型式满足以下之一:b、作用于曳引轮或仅两个支撑的曳引轮轴。a、曳引机制动器式;4.9、上行保护装置:与投标品牌整梯同一制造商或知名品牌;型式满足以下之一:4.8、安全电路:与投标品牌整梯同一制造商或知名品牌。
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鲜章,原件备查。以上4.1-4.12提供有效期内≥本次载重和速度的整梯型式试验报告(可提供部件型式试验报告补充)。4.13提供有效期内≥本次载重和速度的整梯型式试验报告(可提供部件型式试验报告补充)或第三方权威机构颁发的证书。4.13、投标电梯需满足以下功能之一:无机房电梯机械锁定装置;升降式电梯防坠落装置;可调节补偿绳张紧装置;电梯钢丝绳的松断检测装置。4.12、导轨:轿厢导轨型号T89/B及以上;对重导轨型号:TK5A及以上。4.11、缓冲器:与投标品牌整梯同一制造商;型式:耗能型。复位方式:外部上置弹簧复位或内部上置弹簧复位。b、曳引机制动器式。
(二)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一、投标函部分目录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备注:投标人所投所有电梯必须为同一品牌,其技术参数、性能、品质不能低于杭州西奥、怡达、科莱、威特等品牌或同档次标准(以上所列参考品牌仅供参考,投标单位可选择不低于参考品牌要求的产品进行投标)。比选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参数不一致时以图纸为准。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三、资格审查资料(一)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组价文件二、商务部分(四)低价风险担保缴纳承诺书(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项目名称)施工比选一、投标函部分(五)其他资料(四)承诺(三)营业执照、资质文件(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投标函部分竞选文件
(一)投标函(四)低价风险担保缴纳承诺书(如有)(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二)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目录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如我方中标: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施工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含暂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元),该项目经理为,工期日历天,缺陷责任期,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比选人名称):
竞选人:(盖单位公章)6.(其他补充说明)。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3)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邮政编码:传真:电话:网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项目名称:(二)投标函附录年月日
设备名称 | 合同设备数量(台) |
电梯 | |
钢结构 | |
投标总价(小写): 元 | |
投标总价(大写): | |
备注 |
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双面)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授权委托书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年月日
单位电话(座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
3.授权委托书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另外须准备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在开标现场出具。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双面)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
投标人:(盖单位章)特此承诺。我公司(投标人名称)参加了你单位(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我公司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若获得中标资格,我公司承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递交低价风险担保。否则,我公司愿承担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因未按规定递交低价风险担保的相应责任。(招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低于招标项目最高限价85%时采用)(四)低价风险担保缴纳承诺书
竞选文件(项目名称)施工比选二、商务部分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目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商务部分
资格审查资料竞选文件(项目名称)施工比选三、资格审查资料(一)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组价文件[目录由投标人自行编制]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目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五)其他资料(四)承诺(三)营业执照、资质文件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
授权委托书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双面)特此证明。
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双面)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单位电话(座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
(三)营业执照、资质文件(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3.授权委托书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另外须准备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在开标现场出具。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 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1)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1、我公司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我公司(投标人名称)参加了贵单位(项目名称)的投标,自愿作出以下承诺:(招标人名称):(四)承诺
我公司若中标,在签订合同之前,将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招标人。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并提供我公司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我公司拟派的项目经理未被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且参加投标的投标将被否决;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2、我公司拟派的项目经理中标后只能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一致,并满足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相关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5)被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7、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如有)。6、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中没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5、我公司在资格审查部分中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我司提供的资料(如业绩截图信息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我司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我公司承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招标文件中规定工程量清单不允许修改的内容不得修改,每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对应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你公司可在合同签订前对我公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清标。若发现我公司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超过招标时给出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的,在工程结算时你公司以发出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基础,按照我公司的中标总报价与本工程的总价最高限价的下浮比例进行同比例下调,我公司无条件接受,否则按我公司违约处理。
联合体协议(格式)1.2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1.1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1.投标保证金(五)其他资料年月日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联合体协议书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比选人各执一份。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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