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晋江市图书馆
乙方:泉州信通科技电子有限公司 大型企业 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82]WS[GK]2018020的晋江市图书馆监控系统工程安装及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本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等。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报价单位 | 联系方式 |
1 | 1-1 | 监控系统工程安装 | 监控系统工程安装 | 1 | 1694500 | 海康威视DS-B21-04D-12HU等 | 合同签订后 ( 45) 天内交货 | 3年 | ||||
合计: | 16945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玖万肆仟伍佰元整(¥16945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45) 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每延迟1个日历日采购人将处违约金1000元。违约金从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世纪大道文化广场图书馆、崇德路少儿图书馆;
4.3交付条件:①合同签订后,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②中标通知书、验收单、合同的原件、税务发票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③中标供应商、收款单位、开票单位三者应一致;收款账号应为经人民银行批准的收款单位银行账号。。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招标文件内第五章的技术和服务要求,详见投标文件投标标的清单附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合同签订,设备安装完成并通过最终验收后,采购单位支付总货款的100%。。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1)中标人在签定合同前必须向采购人提交按中标总金额5%计算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全部供货且验收合格后转为质量保证金,该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15个日历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退还时,中标人需提供采购合同及汇款单复印件等)。 (2)提交方式:电汇、银行转帐、现金、保函。 (3)中标人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违约,其履约及维护保证金将被没收: ① 所提供的货物、配件与投标文件的承诺不相符; ② 不能按期交货并造成合同工期延误; ③ 违反所承诺的生产厂家、货物报价和质量、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与性能、售后服务等行为; ④ 违反双方签署合同书的其他主要条款。
9、合同有效期
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后满三年。
10、违约责任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追究乙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依照招标文件第五章的所有内容规定及要求,本合同未作约定的,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 晋江市图书馆 | 乙方: | 泉州信通科技电子有限公司 |
住所: | 晋江市世纪大道文化广场晋江市图书馆 | 住所: | 青阳街道崇德路206号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张毅鑫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3808512582 | 联系方法: | 15960401291 |
开户银行: | 晋江市工商银行 | 开户银行: | 福建晋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岭支行 |
账号: | 1408 0121 0902 2101 229 | 账号: | 9070425010010000099201 |
签订地点:晋江市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