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8263.1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2/01/14
投标截止时间2022/01/17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宁波洞桥垃圾焚烧发电新建项目(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
项目代码:

招标人:
名称:宁波洞桥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项目概况:
承担本项目一期工程所有建设内容及招标人指定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作和工程建设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1)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招标技术要求,承担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垃圾焚烧发电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建筑工程的结构(含钢结构)、建筑、给排水、暖通、机电、消防、装修、建筑智能化、景观绿化、室外附属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编制技术规格书和竣工图,以及后续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2)
招标条件:
已具备招标条件
招标内容、范围:
承担本项目一期工程所有建设内容及招标人指定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作和工程建设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1)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招标技术要求,承担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垃圾焚烧发电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建筑工程的结构(含钢结构)、建筑、给排水、暖通、机电、消防、装修、建筑智能化、景观绿化、室外附属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编制技术规格书和竣工图,以及后续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2)施工图范围内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3)垃圾焚烧发电各专业成套设备采购、安装、联调联试、联合试运行,并通过“72+24”小时满负荷试运行。(4)工程建设其他内容:包括工程建设手续办理、场地准备费及临时设施、生产职工培训、联合试运行、设备成套技术服务、设备监造、工程建设检测、“72+24”小时满负荷试运行前需要完成的专项验收所需的各项工作和服务、稳定试运行期间机组性能测试和专项测试等;配合招标人完成规划验收、消防验收、环保验收、档案验收、竣工验收等各项验收、提交有关竣工资料,并承担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工作。(以上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第六章)
招标规模:
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包)划分:
1个标段
标段(包)名称:
宁波洞桥垃圾焚烧发电新建项目(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
标段(包)编号:
A3302030230000562001001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782631254.00元
资金来源:
自筹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可单独或组成联合体投标,须同时具备以下(1)、(4)资质要求,或同时具备以下(2)、(3)、(4)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具备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特指承担生活垃圾焚烧工程设计任务)。(3)具备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设计资质(特指承担电力工程设计任务)。(4)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特指承担施工任务),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12-23至2022-01-14,获取方法:投标人在投标之前,须注册成为我市电子招投标交易正式会员,取得交易密钥,并“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上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施工图纸等,方可参加投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模块下载)投标人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开标时,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01-17,递交方式:(1)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份)与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浙江省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行政监督机构:
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电话:
0574-87078169
信息来源:
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接收时间:
2023-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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