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合肥工业大学产学研综合楼智能车库设备采购及安装 | ||
项目法人: | 合肥工业大学 | 项目地址: | 合肥市屯溪路193路 |
立项批文名称: |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合肥工业大学产学研综合楼项目备案意见的函 | 项目审批单位: | 教育部 |
监督部门: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代理机构: |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1-08-26 14:01:27 |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工业大学产学研综合楼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教育部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教发司【2018】283号
1.4 招标人:合肥工业大学
1.5 项目业主:合肥工业大学
1.6 资金来源:其他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工业大学产学研综合楼智能车库设备采购及安装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1BFWAZ01850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1BFWAZ01850
2.5 招标项目地点:合肥工业大学产学研综合楼
2.6 招标项目规模:合肥工业大学产学研综合楼智能车库设备采购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
2.7 合同估算价:2390万元
2.8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9 交货及安装地点:合肥市屯溪路193号合肥工业大学校园东北角
2.10 交货及安装周期:合同签订后240个日历日内。中标人应保证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培训工作,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合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2.11 项目类别:工程货物
2.12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机械式停车设备)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机械式停车设备);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机械式停车设备),并具有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3.1.2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平面移动式立体车库)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3.2 业绩要求:
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特检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已完成单个合同的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设备中车位数不低于340个的立体车库项目业绩。
3.3 财务要求: /
3.4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本招标项目不适用)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8 其他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未因承建车库或投标人原因导致发生人员重伤或死亡事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2年01月29日00:00至2022年02月23日24:0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3月0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2年03月01日10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2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工业大学
地 址:合肥市屯溪路193路
邮 编:230000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0551-6291760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51-66223645、66223646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9. 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9.3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 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10.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标段简称:1标段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户名: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76700188012410459
开户银行: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瑶海支行
户名: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0000536770766600043272
开户银行: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瑶海支行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工业大学产学研综合楼智能车库设备采购及安装
原项目编号:2021BFWAZ01850
原公告日期:2022年01月28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工业大学产学研综合楼智能车库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分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备注中原为“(3)关于项目业绩已保持运行良好状态的年限,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现变更为“(3)关于项目业绩已保持运行良好状态的年限,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甲方或车库使用管理单位的证明材料”。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分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产品专利证书”备注中原为“投标人具有平面移动类停车设备相关控制系统(或搬运装置)的发明专利,每个证书得1分,满分4分”,现变更为“投标人具有搬运器(或搬运机器人)发明专利或平面移动类控制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份得1分,满分为4分”。
三、请问是否修改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8条?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四、如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分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评审因素中业绩合同的车位数与合同项目对应特种设备检验报告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以合同项目对应特种设备检验报告为准。
五、请问是否修改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需求“汽车搬运器”参数要求中“5)搬运器且出入口处具有2套独立的对中机构,前后车轮轮距不同的汽车也能进行精准对中”?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六、请问是否修改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分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业绩”中“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特检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已完成单个合同的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设备中车位数不低于500个的立体车库项目业绩且该业绩目前正在运行,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基础上:1.该项目业绩已保持1年(含)-2年(不含)运行良好的状态,每个业绩得2分;2.该项目业绩已保持2年(含)-3年(不含)运行良好的状态,每个业绩得2.5分;3.该项目业绩已保持3年及以上运行良好的状态,每个业绩得3分”的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七、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分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项目经理业绩”备注中第2条原为“业绩合同可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车位数、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项目经理姓名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如合同中未体现车位数,以特种设备检验报告车位数为准。”
现变更为“业绩合同可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车位数、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项目经理姓名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如合同中未体现车位数,以特种设备检验报告车位数为准;如合同中未体现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姓名,以特种设备检验报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八、请问是否修改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分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设计方案”评分标准第1条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九、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分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中分为“价格分评标基准价计算”和“报价合理性得分评标基准价计算”,请问基准价方式采用哪种方式?
答:本项目价格分为“30分”,报价合理性得分为“0分”,投标人无须考虑报价合理性得分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十、请问是否修改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分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车库投保”评分标准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十一、请问是否修改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分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设计方案”评分标准第4条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十二、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分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以往业绩项目运行情况展示”评分标准要求“演示项目应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人业绩中选取至少两个”,请问是否要求两个演示项目的演示人是同一人?
答:两个演示项目的演示人不要求是同一人。
十一、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分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以往业绩项目运行情况展示”评分标准要求“视频证明演示项目为投标人业绩项目”,请问此处投标人业绩指满足招标文件第41页第三章评分办法投标人业绩要求,还是指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业绩?
答:视频证明演示项目为符合招标文件第41页第三章评分办法投标人业绩要求的项目。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肥工业大学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合肥工业大学产学研综合楼智能车库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补疑(二).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工业大学产学研综合楼智能车库设备采购及安装
原项目编号:2021BFWAZ01850
原公告日期:2022年01月28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工业大学产学研综合楼智能车库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本项目开标时间现变更为:2022年03月15日10时00分;
2.本项目开标地点现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1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肥工业大学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合肥工业大学产学研综合楼智能车库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补疑(一).pdf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工业大学产学研综合楼智能车库设备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2021BFWAZ01850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1月28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2年03月15日
合肥工业大学产学研综合楼智能车库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江苏中泰停车产业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仟柒佰捌拾万元整(¥17800000 元)
质量:合格
工期:240天
备注说明:/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深圳怡丰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仟伍佰贰拾捌万元整(¥15280000 元)
质量:合格
工期:240天
备注说明:/
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货物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工业大学
地址: 合肥市屯溪路193路
联系人: 陈老师
联系方式:0551-629176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杜忠凯 联系电话:0551-66223733、66223645
公示期:2022年03月16日至2022年03月2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77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46【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16日
评标情况一览表.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