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攀长特炼钢厂二作业区新废钢料场封闭项目-雾炮分控中心、监控系统、电动堆积门联控弱电专业分包(第2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8/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gxyzlggzhd240814150205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成都招标部
代理联系人熊仁华028-8770879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攀长特炼钢厂二作业区新废钢料场封闭项目-雾炮分控中心、监控系统、电动堆积门联控弱电专业分包(第2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攀长特炼钢厂二作业区新废钢料场封闭项目-雾炮分控中心、监控系统、电动堆积门联控弱电专业分包(第2次)PGXYZLGGZHD240814150205招标人为成都星云智联科技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攀长特炼钢厂二作业区新废钢料场封闭项目-雾炮分控中心、监控系统、电动堆积门联控弱电专业分包(第2次)

2.2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2.3招标范围及图纸:详见《分包工程量(暂估)清单》

2.4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

(2)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3)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3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

2、投标时,须提供有效期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明。

3、投标时须提供有效期内安全许可证。4、注册资金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14日17时00分2024年08月22日09时1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2日09时1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成都星云智联科技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成都招标部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266号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266号

联系人:

王琛

联系人:

熊仁华

电话:

028-87709454

电话:

028-87708796

8.    专项治理举报电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国贸公司以及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312866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9.    其他事项

备注:

1.不接受工商注册成立时间未满1年的供应商投标。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电子税务登记网上截图证明或近5年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等证明资料任选一项即可。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中标方严禁转包,一经发现,甲方将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负责。 4.禁止鞍钢集团公司级、采购组织的限期整改、灰名单、黑名单企业参与本次投标。 5.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无效。 6.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投标文件无效。 7.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8.本次招标范围及要求详见《分包工程量(暂估)清单》。 9.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投标方的响应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质量、服务、付款条件等要求,总价最低且不高于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直接成交,若只有2家报价的,直接转询比采购。 10.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为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投标无效。 11.如遇最低报价相同时,按企业注册资金排序,注册资金高的优先。 12.报价单价(《分包工程量(暂估)清单》中报价单价)或总价超出最高限价,做废标处理。 13.投标时,招标附件中《分包工程量(暂估)清单》须填写完整并上传签字或盖章版。(投标时未上传/删改将被否决投标文件)

20240814

                                                                                              公章E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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