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平远镇田心社区松毛坡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00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4/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3066da1-f850-42dc-b4d7-226f314b3365
预算金额100万元
招标公司砚山县平远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左大富18869253873
招标代理机构文山亿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文萍1388763426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7
公告正文
平远镇田心社区松毛坡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3 08:3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平远镇田心社区松毛坡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平远镇田心社区松毛坡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一、民族团结示范方面:1.民族团结示范村标识标牌1块:采用规格为高2.2米、宽97厘米、厚12厘米的整块石碑,表面粉刷上色,并雕刻醒目的项目名称。2.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栏2块:采用木质材料制定约3平方米的,用盖板加盖,加挡雨帽檐。3.人居环境整治10处:残檐断壁拆除,“五堆十乱”清理,人工和机械混合作业,共计10处;二、村容村貌整治方面:1.村容村貌改造2712平方米,砂石底灰一层,三道腻子粉,上墙漆。2.民族文化绘画传承200平方米,砂石底灰一层,采用颜料在墙上画本土民族元素相关内容。3.民族团结宣传标语30平方米,采用雪弗板材料。三、产业道路建设方面:产业路硬化7000平方米,采用砂石料垫层10厘米,硬化厚度20厘米,使用C25标准混凝土浇筑,需要进行拉缝刻纹。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其它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3-04-03 08:3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0876-3012220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砚山县平远镇人民政府 | 经办人: | 左大富 |
办公电话: | 18869253873 | ||
招标代理机构: | 文山亿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周文萍 |
办公电话: | 13887634261 | 移动电话: | 13887634261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2600202300168001001 |
标段名称: | 平远镇田心社区松毛坡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04-10 17: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04-27 15:00 |
开标地点: | (砚山县)开标一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网上递交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0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招标内容: 一、民族团结示范方面:1.民族团结示范村标识标牌1块:采用规格为高2.2米、宽97厘米、厚12厘米的整块石碑,表面粉刷上色,并雕刻醒目的项目名称。2.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栏2块:采用木质材料制定约3平方米的,用盖板加盖,加挡雨帽檐。3.人居环境整治10处:残檐断壁拆除,“五堆十乱”清理,人工和机械混合作业,共计10处;二、村容村貌整治方面:1.村容村貌改造2712平方米,砂石底灰一层,三道腻子粉,上墙漆。2.民族文化绘画传承200平方米,砂石底灰一层,采用颜料在墙上画本土民族元素相关内容。3.民族团结宣传标语30平方米,采用雪弗板材料。三、产业道路建设方面:产业路硬化7000平方米,采用砂石料垫层10厘米,硬化厚度20厘米,使用C25标准混凝土浇筑,需要进行拉缝刻纹。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020年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如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设备配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②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身份证、毕业证,并且不能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
业绩要求: | / |
其他: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附件信息
附件: |
|
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