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czb-2022-1104
预算金额9.89万元
招标公司资中县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刘老师0832-5602601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蜀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黎先生028-85700018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资中县沱江右岸资中城区六洞桥段堤防工程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设施验
收和第三方质量抽检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SCZB-2022-1104)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水土保持监测服务:
中标人:四川鑫才能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9.895万元
标段(包)<002>水土保持设备验收服务:
中标人:中资锐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4.895万元
标段(包)<003>第三方质量抽检服务:
中标人:四川省内江水利电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6万元
二、其他: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包1:水土保持监测服务
(1)工作目标
准确掌握资中县沱江右岸资中城区六洞桥段堤防工程项目建设水土流失状况和防治效
果,提出水土保持改进措施,减少人为水土流失及时发现重大水土流失危害隐患,提出水
土流失防治对策建议提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技术依据和公众监督基础信息,促进项目区生
态环境的有效保护和及时恢复。
(2)工作内容
1、根据资中县沱江右岸资中城区六洞桥段堤防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工程实际情
况制定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和计划,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全面及时的掌握项目的水土
流失动态,为监理、验收单位制定整改或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提供依据;
2、按照监测报告制度要求完成监测工作,编制、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报告,报告内容需符合
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
3、与项目监理、验收单位协同开展工作,配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服务单位编制、
整理、提交验收需要相关监测成果文件,配合完成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服务工作;
4、与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相关的其他工作。
(3)工作期限:
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资中县沱江右岸资中城区六洞桥段堤防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检测
服务,有关成果通过采购人或其他相关部门验收为止。
(4)服务质量标准。
1、监测工作必须科学、客观、公正;编制成果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并执行水
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标准、规范等,并通过采购人或其他相关部门审批;
2、服务标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 号)等相关技术规定、技术标准
和文件。
包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
(1)工作目标
完成资中县沱江右岸资中城区六洞桥段堤防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并负责协助采
购单位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
(2)工作范围
完成资中县沱江右岸资中城区六洞桥段堤防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服务工作,
具体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以实际发生为准。
(3)工作内容
1、检查项目水保措施“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根据落实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并协助项目业
主完成整改。
2、指导监理、监测单位工作,督促监理、监测单位按验收要求整编成果文件,并对成果文
件进行复核。
3、编制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4、协助建设单位成立竣工水保验收组对验收报告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对竣工验收报告
进行公示,负责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
5、检查本项目有无重大变动,如有重大变动,需及时提醒采购人组织开展水土保持变更工
作。
6、与项目竣工水保验收相关的其他工作。
(4)工作期限
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资中县沱江右岸资中城区六洞桥段堤防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
竣工验收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之日止。
(5)编制资中县沱江右岸资中城区六洞桥段堤防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成果文件。
(6)服务质量标准
1、编制成果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并执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标准、规
范等;验收工作必须科学、客观、公正;须通过相关评审或备案。
2、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相关技术规定、技术标准和文件。
包三:第三方质量抽检服务
(1)检测服务内容:
完成资中县沱江右岸资中城区六洞桥段堤防工程项目第三方质量抽检服务,含原材料及中间
产品质量抽检、实体质量抽检和其他临时检测项目三个部分:
1、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质量抽检项目
①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胶砂强度
②砂:细度模数、表观密度、含泥量、泥块含量、有机质含量等
③石:颗粒级配、表观密度、针片状颗粒含量、超逊径颗粒含量等
④钢筋: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冷弯性能、焊接性能等
⑤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抗渗等级、抗冻等级等
⑥其它:规范要求的其他检测项目
2、实体质量抽检项目
实体质量抽检地基承载力、高程、混凝土结构外观质量、土料填筑压实度或相对密度、结
构构件断面尺寸、坡面平整度、排水孔设置及反滤、变形缝结构与填充质量、金属结构及管
道焊缝探伤等。
3、其他临时检测项目(包干)
质量监督机构或甲方临时指定的资中县沱江右岸资中城区六洞桥段堤防工程项目临时增加
的检测项目、设计变更等。
(2)检测及验收依据
1、《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SL734-2016;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223-2008;
4、《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12;
5、川水质监(2013〕4号关于加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0314)
等其它规范或通知。
(3)抽检频率
按照法律、法规、质量条例及有关规范、规程规定的抽检频率对项目进行质量检测。
(4)成果要求
1、成果须符合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并执行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等并
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2、成果以报告的形式体现,项目完成后需提供装订成册的纸质文本3套,电子文档1套。
(二)其他要求
(1)其他服务要求
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实施拟定详细的质量保证措施方案、进度措施方案、后续服务等内容。
所拟定的方案将依据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定进行评审,也将作为服务过程中采购人对供应商
的监督及对成果的验收依据。
2、供应商负责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他有关技术人员,保障项目实施全过程中
有关责任明确到具体人员。
3、供应商应实时更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根据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人员检查、风
险人员隔离及转运工作。
(2)本项目允许同一供应商同时参与单个或多个包件的响应,但充分考虑服务内容的兼容
性,包1与包2的成交供应商不得为同一家或者存在管理关联。本项目评审过程中,评审小
组按包1-包2-包3的先后顺序逐一对通过资格性及有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同
一供应商参投多个包件时,如果经评审作为包1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则其将不再参
与包2的评审。
(三)商务要求
包1:
(1)合同类型:委托合同
(2)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成交价为完成本包件所有工作的费用,包括供应商履约过
程中的人工、差旅、保险、税金和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所有费用,除成交价以外采购人
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合同履行期限: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资中县沱江右岸资中城区六洞桥段堤防工
程项目水土保持检测服务,有关成果通过采购人或其他相关部门验收为止。
(4)合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
1、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收到支付申请书及专用增值税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
方预付款,预付款为合同款总价的30%。
2、乙方在完成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后,需承诺配合甲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在收到乙方
的支付申请书、发票及承诺函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00 %。
(6)知识产权要求: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果在项
目实施过程中涉及采用自有知识成果,供应商提供使用自有知识成果的相关资料并为其真实
性单独负责,在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给采购人,
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
发的使用权)。
(7)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验收标准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及采购文件质量及成果要求、技术指标、供应商响应文件及有
关承诺、合同约定条款进行验收,其余未尽事宜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
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
求进行验收。
包2:
(1)合同类型:委托合同
(2)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成交价为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供应商履
约过程中的人工、差旅、保险、税金和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所有费用,除成交价以外采
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合同履行期限: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资中县沱江右岸资中城区六洞桥段堤防工
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之日止。
(4)合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
1、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收到支付申请书及专用增值税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
方预付款,预付款为合同款总价的30%
2、乙方配合甲方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公示,公示完成并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
甲方收到支付申请书及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
(6)知识产权要求: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果在项
目实施过程中涉及采用自有知识成果,供应商提供使用自有知识成果的相关资料并为其真实
性单独负责,在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给采购人,
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
发的使用权)。
(7)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验收标准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及采购文件质量及成果要求、技术指标、供应商响应文件及有
关承诺、合同约定条款进行验收,其余未尽事宜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
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
求进行验收。
包3:
(1)合同类型:委托合同
(2)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成交价为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供应商履
约过程中的人工、差旅、保险、税金和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所有费用,除成交价以外采
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完成所有服务提供合格有效的成果并通过相
关部门的审查为止。
(4)合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
1、双方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收到支付申请书及专用增值税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
付供应商预付款,预付款为合同款总价的30%。
2、乙方在完成工作,成果通过验收后,采购人凭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的支付申请书、发票及
成果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00 %。
(6)知识产权要求: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果在项
目实施过程中涉及采用自有知识成果,供应商提供使用自有知识成果的相关资料并为其真实
性单独负责,在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给采购人,
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
发的使用权)。
(7)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验收标准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及采购文件质量及成果要求、技术指标、供应商响应文件及有
关承诺、合同约定条款进行验收,其余未尽事宜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
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
求进行验收。
(四)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
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磋商小
组中的采购人代表确认。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单位上级主管部门。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资中县水利局
地 址:内江市资中县花圃街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832-560260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蜀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驻资中办事处)资中县资州大道南二段五馆汇金天地商业街3栋4楼
联系人: 黎先生
电 话: 028-85700018
电子邮件: 749684636@qq.com
狼走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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