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部便携式激光销毁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75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4/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某部便携式激光销毁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以电话联系为准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0日 18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LZLCJ-W1007
项目名称:某部便携式激光销毁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某部便携式激光销毁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2024-JLZLCJ-W1007)
一、项目名称
某部便携式激光销毁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4-JLZLCJ-W1007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 安阳某部
2.项目概算:750000元
3.时间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天内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
4.招标范围: 便携式激光销毁设备,(详细参数清单见《技术参数确认单》)
5.评审方法: 最低价法
四、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截止于报名开始时间之前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含)的企业法人,且为非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有专门的经营场所和多个产品供应的渠道的企业或个体批发商。
4. 能够遵守国家和军队的采购法律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企业之间股东(含董事、监事)有关联的,一律视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企业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和招标活动的处罚。
6.未列入政府采购网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被其他军兵种及友邻单位列入禁采对象的单位均不得参与投标。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个人所辖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在上述“不得参与本次投标”的单位中担任公司法人、董事、高管的相关人员,不得担任此次投标单位的法人、董事、高管,否则将取消该单位投标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名要求
若对本招标项目有意向,可按以下规定时间进行报名、提交资料。若报名后放弃,须向招标单位及时做出回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30日 至2024年5月10日每日8时00分至12时00分,15时00分至18时00分。
2.报名资料: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1份,按顺序装订,每页加盖公章)进行报名。
2.1 营业执照(彩色复印);
2.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需为本公司员工,提供公司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报名当月之前4个月内(不含当月)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2.4 非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www.ccgp.gov.cn):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查询截图。(共6张,必须提供彩色截图,查询截图时间需在报名开始时间之后);
注:供应商参加组织本物资采购站实施的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提供注册成功的证明截图或已完成注册的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截图内容必须有公司名称。此项报名资料可不提供)。
六、报名材料递交要求
1.材料统一装入密封袋内,封口处应加盖公章,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申请人全称,并注明“报名材料”字样,密封带上留好授权委托人姓名、电话和电子邮箱,未按要求递交的报名资料一律作废。(请电话联系获取报名地点)
2.申请人应当在本公告明确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送达指定地点,也可快递等形式送达,逾期递交的一律拒绝接受。
3.待报名结束审查通过后给通过的公司发送招标文件。
4.报名地点:河南省安阳市。
5.报名材料要按照顺序装订成册且带有目录和页码,若未按要求递交的报名资料一律视为无效。
6.社保证明材料需提供可查询的二维码,截图需提供查询时间和查询网站地址,以上材料将作为查询资料真伪情况的依据。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我部将保留处罚权力。
七、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1.投标开始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2.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地点:以《招标文件》为准;
4.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2.开标地点:以《招标文件》为准。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0372-5283438(主)、15331308289
(如电话不通,请短信留言)
监 督 人: 吴先生
监督电话: 15331308396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附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30日 至 2024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1:45,下午15:00至17:45。(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以电话联系为准
方式:以电话联系为准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0日 18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8日 18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以询价文件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阳某部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
联系方式:陈先生:0372-5283438(主)、15331308289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0372-5283438(主)、15331308289
某部便携式激光销毁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以电话联系为准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0日 18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LZLCJ-W1007
项目名称:某部便携式激光销毁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某部便携式激光销毁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2024-JLZLCJ-W1007)
一、项目名称
某部便携式激光销毁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4-JLZLCJ-W1007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 安阳某部
2.项目概算:750000元
3.时间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天内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
4.招标范围: 便携式激光销毁设备,(详细参数清单见《技术参数确认单》)
5.评审方法: 最低价法
四、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截止于报名开始时间之前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含)的企业法人,且为非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有专门的经营场所和多个产品供应的渠道的企业或个体批发商。
4. 能够遵守国家和军队的采购法律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企业之间股东(含董事、监事)有关联的,一律视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企业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和招标活动的处罚。
6.未列入政府采购网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被其他军兵种及友邻单位列入禁采对象的单位均不得参与投标。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个人所辖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在上述“不得参与本次投标”的单位中担任公司法人、董事、高管的相关人员,不得担任此次投标单位的法人、董事、高管,否则将取消该单位投标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名要求
若对本招标项目有意向,可按以下规定时间进行报名、提交资料。若报名后放弃,须向招标单位及时做出回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30日 至2024年5月10日每日8时00分至12时00分,15时00分至18时00分。
2.报名资料: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1份,按顺序装订,每页加盖公章)进行报名。
2.1 营业执照(彩色复印);
2.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需为本公司员工,提供公司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报名当月之前4个月内(不含当月)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2.4 非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www.ccgp.gov.cn):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查询截图。(共6张,必须提供彩色截图,查询截图时间需在报名开始时间之后);
注:供应商参加组织本物资采购站实施的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提供注册成功的证明截图或已完成注册的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截图内容必须有公司名称。此项报名资料可不提供)。
六、报名材料递交要求
1.材料统一装入密封袋内,封口处应加盖公章,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申请人全称,并注明“报名材料”字样,密封带上留好授权委托人姓名、电话和电子邮箱,未按要求递交的报名资料一律作废。(请电话联系获取报名地点)
2.申请人应当在本公告明确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送达指定地点,也可快递等形式送达,逾期递交的一律拒绝接受。
3.待报名结束审查通过后给通过的公司发送招标文件。
4.报名地点:河南省安阳市。
5.报名材料要按照顺序装订成册且带有目录和页码,若未按要求递交的报名资料一律视为无效。
6.社保证明材料需提供可查询的二维码,截图需提供查询时间和查询网站地址,以上材料将作为查询资料真伪情况的依据。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我部将保留处罚权力。
七、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1.投标开始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2.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地点:以《招标文件》为准;
4.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2.开标地点:以《招标文件》为准。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0372-5283438(主)、15331308289
(如电话不通,请短信留言)
监 督 人: 吴先生
监督电话: 15331308396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附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30日 至 2024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1:45,下午15:00至17:45。(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以电话联系为准
方式:以电话联系为准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0日 18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8日 18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以询价文件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阳某部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
联系方式:陈先生:0372-5283438(主)、15331308289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0372-5283438(主)、15331308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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