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营院文化氛围营造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年07月19日 13:0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营院文化氛围营造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文化艺术服务/其他文化艺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某部 | ||
行政区域 | 大连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19日 13:05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连市沙河口区)。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7月19日至2024年07月2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17.4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奇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1-84651716 | ||
采购单位 | 某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连市旅顺口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黎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奇 0411-84651716 |
项目概况
营院文化氛围营造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连市沙河口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HBDAI-W3001
项目名称:营院文化氛围营造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7.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营院文化氛围营造。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八)特别提示:报价方必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授权代表递交报价文件时须提供报价方在军采网注册完成信息的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列入资格性审查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9日 至 2024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连市沙河口区)。
方式: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326282513@qq.com。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市旅顺口区。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市旅顺口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大连市旅顺口区
联系方式:黎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联系方式:王奇 0411-846517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奇
电 话: 0411-8465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