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12-420583-04-01-882321
预算金额50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舒奇昊15872508883
招标代理机构枝江市港化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屈婷1347785773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宜昌姚家港化工园(宝林片区)基础设施及综合管廊建设工程项目已由枝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枝发改审批〔2024〕2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和申请地方政府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枝江市顾家店仓储物流中心(一期)已取得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代码为2312-420583-04-01-882321,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姚家港绿色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枝江市港化服务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姚家港化工园内;顾家店镇225省道以西、顾店红项目以南。
建设规模:宜昌姚家港化工园(宝林片区)基础设施及综合管廊建设工程:场地平整工程、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综合管廊工程等。(1)场地平整工程:面积约1000亩,土方约150万m³;(2)道路工程:新建道路约6km,其中主干道约3km,红线宽40m;次干道约3km,次干道红线宽20m;(3)给水工程:新建生产、生活给水管道各约6km;(4)排水工程:新建雨水管道约6km;(5)综合管廊工程:新建综合管廊约3km,配套建设蒸汽管道、污水管道、物料管道等约20km;(6)电力工程:电力供电设施。
枝江市顾家店仓储物流中心(一期):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为46428.54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76867.08平方米。主要功能包含企业办公、商务酒店、餐饮中心、加工分拣、包装配送职工宿舍和辅助功能用房
项目总投资约5亿元,其中宜昌姚家港化工园(宝林片区)基础设施及综合管廊建设工程约3.2亿元,枝江市顾家店仓储物流中心(一期)1.8亿元。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建设项目进行设计(含施工图设计、变更出图及施工图专业机构审查)、采购(甲供材料除外)、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资料整理移交、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全过程服务,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环保全面负责。其中:
(1)设计招标范围: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完成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深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验收等后期设计服务等。
(2)施工招标范围: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完成经审批确认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主体工程、道路、给排水、消防、绿化、边坡支护及围墙配套设施等。
计划工期:900日历天。
2.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等级,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具体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
3.1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参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的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的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资审委员会不予采信;(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5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设计单位)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执业单位为该投标单位。
3.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和建筑工程专业,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任意一家单位),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须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3.7项目施工负责人(可以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
(1)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1人同时具备或2人分别具备均可),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任意一家单位)
(2)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出承诺。
(3)拟派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
3.8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9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申请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项目施工负责人2人,技术负责人2人,施工员不少于2人,质量员不少于2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6人[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3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17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1)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申请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3.10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近5年(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来承担过单项投资金额在2.24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设计阶段须包含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业绩的。[考核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以供核查;若申请人承接的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EPC、PPP等)为联合体中标,除上传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上传联合体协议原件彩色扫描件,用以证明申请人在联合体中标后实际承担的设计工作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若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还应上传项目批复(备案)文件或工程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进行补充证明。]
3.11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近5年(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来承担过单项投资金额在1.26亿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设计阶段须包含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业绩的。[考核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以供核查;若申请人承接的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EPC、PPP等)为联合体中标,除上传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上传联合体协议原件彩色扫描件,用以证明申请人在联合体中标后实际承担的设计工作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若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还应上传项目批复(备案)文件或工程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进行补充证明。]
3.12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枝江市顾家店仓储物流中心(一期)施工工作任务的成员)近5年(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来承担过单项投资金额在1.26亿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的。[在建工程考核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已完工程考核时间以通过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彩色扫描件、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若申请人承接的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EPC、PPP等)为联合体中标,除上传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上传联合体协议原件彩色扫描件,用以证明申请人在联合体中标后实际承担的施工工作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若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还应上传项目批复(备案)文件或工程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进行补充证明。]
3.13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中承担宜昌姚家港化工园(宝林片区)基础设施及综合管廊建设施工工作任务的成员)近5年(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来承担过单项投资金额在2.24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的。[在建工程考核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已完工程考核时间以通过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彩色扫描件、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若申请人承接的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EPC、PPP等)为联合体中标,除上传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上传联合体协议原件彩色扫描件,用以证明申请人在联合体中标后实际承担的施工工作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若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还应上传项目批复(备案)文件或工程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进行补充证明。]
3.14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须提交上述所有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上传上述所有人员2024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申请人或其分公司,提供退休证、返聘合同的人员资审委员会不予采信。)
3.15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16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资格审查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预审文件要求对所有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资格预审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资格预审;(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
3.1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
3.19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①联合体的组成数量不得超过3家,其中,联合体施工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不得为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力、协调工作。共同投标协议中要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上传;;(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申请文件中)
③本项目的电子资格预审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申请文件须由牵头人上传至网员专区;
④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申请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等级。
⑤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审查。
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文件的同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申请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1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11家,有效申请人不足11家时,推荐全部申请人参加投标;不足3家时,招标人重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实体CA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
5.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6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实体CA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2日9时00分。
6.2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实体CA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在交易平台中添加联合体成员单位信息,并需成员单位予以确认。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
7.1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枝江市仙女大道190号)开标室开标大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电子申请文件的CA数字证书(实体CA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解密,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8.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4年8月9日。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解密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资格预审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姚家港绿色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枝江市马家店街道迎宾大道118号
联 系 人:舒奇昊 
联系电话:15872508883
招标代理机构:枝江市港化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枝江市马家店街道迎宾大道118号
联系人:屈婷
联系电话:13477857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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