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闽侯民本村镇银行营业厅及办公室装修工程
金额
351.38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7/12/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51.38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主任18950283331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陈15396016870
标书截止时间2017/12/2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JXFJ招201713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侯民本村镇银行营业厅及办公室装修工程项目业主为福建闽侯民本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福建闽侯民本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闽侯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投资约35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一、二层营业厅装修及十四层办公室装修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513882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含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其有关规定)

备注:根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

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12 22日至2017 12 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30 分至 1200 分,下午 14 30 分至 17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健康路38号4楼)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代表处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600 元(包含工程量清单等),图纸若有需要则需另行提出购买申请,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8年 1 月 17 日17时00分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闽侯民本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州市闽侯县甘蔗镇入城路口,邮编:350100

联系电话:18950283331 ;联系人:吴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南平西路89号4楼,邮编: 350001

电话:15396016870 联系人:小陈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仓山支行

帐 号:100053850640010001

监督部门: 闽侯民本村镇银行综合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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