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3
金额
100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2/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6403-20241210000006
预算金额1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泽升
招标代理机构吴忠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代理联系人王倩0953-212966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30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14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WZ)003039
项目编号: D6403-20241210000006
项目名称: 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10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 一体式视频会议终端 终端机 8 详见招标文件 136000
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 超高清视频会议摄像机 通用摄像机 2 详见招标文件 36000
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 超高清视频会议终端 其他终端设备 2 详见招标文件 160000
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 调音台 其他音频设备 1 详见招标文件 4000
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 鹅颈数字麦克风 其他输入输出设备 2 详见招标文件 1300
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 会议屏 LED显示屏 11 详见招标文件 330000
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 鹅颈数字麦克风 其他通信设备 11 详见招标文件 7150
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 鹅颈数字麦克风 其他输入输出设备 11 详见招标文件 7150
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 调音台 其他音频设备 1 详见招标文件 2600
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 多点控制单元(MCU) 其他通信设备 2 详见招标文件 300000
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 电视 其他通信设备 3 详见招标文件 12000
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 矩阵 其他通信设备 1 详见招标文件 3800
数量合计: 55 预算合计: 1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是 0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2.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2.4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详见招标文件中 20.6 条); 2.5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12-23 14:27:19 至 2024-12-30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1-14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
       地    址: 吴忠市利通区金积大道
       联系方式: 0953-20251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吴忠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    址: 吴忠市利通区利华北街39号
       联系方式: 0953-212966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李泽升
       电话: 0953-2025117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王倩
       电话: 0953-2129665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docx

代理机构 :吴忠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 202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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