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1100-06414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公司盘锦市数据局
招标联系人-0427-6693986
招标代理机构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张鹤腾0427-865005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盘锦市数据局数据中心IDC机房高低压配电系统运维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盘锦市数据局数据中心IDC机房高低压配电系统运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0日 09时0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100-06414
项目名称:盘锦市数据局数据中心IDC机房高低压配电系统运维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0,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项目需求
 
一、项目背景:
盘锦市数据局负责盘锦市政务大数据中心IDC机房管理工作,该机房于2016年建设,2017年正式投入使用。为全市政务信息化发展提供统一的云计算与云存储资源、IDC托管、网络带宽共享等服务,是我市智慧城市发展最重要的基础保障。因此,保障机房整体电力平稳供应十分重要。
本次项目需要提供数据局数据中心IDC机房高、低压配电系统运维服务。
二、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在财政预算有保障的前提下 ,供需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续签(续签合同须每年一签),续签不能超过两年。
三、服务地点:辽东湾政务大数据中心IDC机房(辽东湾行政中心政通物业办公楼1楼)
四、监控要求:由于盘锦市大数据中心IDC机房的重要性,要求投标方必须熟悉IDC机房的高、低压配电系统,投标方需能通过物联网技术实现机房内低压主干线实时监控。
五、人员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至少6名运维人员具备特种作业的操作证(准操项目包含高压电工作业和低压电工作业,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六、服务内容:
其中第1-10项需进行定期巡检维护,每天1次;第10项为变电所值守,要求365天,且每天24小时驻场值班,每班至少2人进行值守。
投标方需将巡检维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1小时内向甲方上报,如在巡检中未能发现已存在的故障隐患或超时上报,造成的损失需投标方承担。
 
服务内容明细表
序号
项目内容
单位
数量
服务要求
1
巡检高压电缆

5600
每天1次巡检
提供《日巡检报告》
2
巡检高压电缆头

30
3
巡检电缆排管沟

3550
4
巡检顶管

1610
5
巡检电缆井

63
6
巡检箱式开闭所

4
7
巡检电缆分支箱

9
8
巡检护电缆标示柱

230
9
巡检10KV线路出口设备

2
10
机房内高低压配电系统
平方米
2190
11
变电所值守

1
提供365天且每天24小时驻场值班服务,每班至少2人值守

 
 
七、付款方式:本项目分四次付款,每三个月支付一次。供方在完成全部标的服务并提交服务期内全部巡检交付物后,经需方验收合格,供方凭税务部门验印的发票(复印件2份、加盖采购人财务专用章)、《政府采购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政府采购合同到盘锦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办理付款审核手续后,采购资金由市财政局国库科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直接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二十五(25%)的标的款。余下三次付款方式同上。
                   
评分细则
(综合评分法适用)
顺序号
项目
分项名称
评分标准
满分
1
价格部分
价格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30。对于明显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超低报价,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证明材料。(小数点后保留2位)
30
2
商务部分
业绩
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同类或类似的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2分(投标人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
3
商务部分
体系认证
投标人具有: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每提供一个认证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投标人提供证书需加盖公章且在有效期内,不提供或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分)
 
3
4
商务部分
运维人员1
投标人所提供运维人员中具备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安全B证及以上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注:投标人提供以上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作为本单位正式员工的劳动合同及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提供证书)
3
5
商务部分
运维人员2
投标人所提供的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运维人数数量:
(1)满足8名运维人员得2分;
(2)8-10名运维人员得4分;
(3)10名(不含10人)以上运维人员得6分;最高得分6分;(注:投标人提供以上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分)
6
6
技术部分
技术部分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第10项变电所值守工作提供:(1)每天4人,365天*24小时值守,得2分;(2)每天4人(不含4人)以上,365天*24小时值守,得4分;最高得4分。
4
7
技术部分
技术部分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所提供的运维团队对招标文件中第1-9项工作在服务期内:每天定期巡检2次得1分;每增加1次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4
8
技术部分
技术部分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服务期内对每日巡检内容留存纸质记录并装订成册得2分,否则不得分。
 
2
9
技术部分
技术部分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巡检维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1)15分钟(含15分钟)内上报得4分;
(2)15-30分钟(不含15分钟,含30分钟)内上报得2分;
(3)30-45分钟(不含30分钟,含45分钟)上报得1分。最高得4分。
4
10
技术部分
技术部分
投标人有针对本项目的人员运维团队配备提供一个详细说明,包含:
(1)人员名称;
(2)人员职务职责;
(3)人员联系方式。每有一个方面内容完善、科学合理的得1分,最高得3分。
3
11
技术部分
技术部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完整的运维应急预案,内容如下:
(1)应急预案体系;
(2)应急预案制定;
(3)组织机构及职责;
(4)应急预案工作安排;
(5)危险性分析;
(6)预防与预警;
(7)报告处置。每有一个方面内容完善、科学合理的得1分,最高得7分。 
 
7
12
技术部分
技术部分
投标人对高压配电系统运维方案的描述中包括:(1)高压配电系统平面图;
(2)高压配电运维现状分析;
(3)高压配电系统功功能;
(4)高压配电系统日常运维制定;
(5)高压配电系统运维注意事项;
(6)高压配电系统应急预案;
(7)高压配电运维负责人;
(8)高压配电运维范围。每有一个方面内容完善、科学合理的得1分,最高得8分。
 
8
13
技术部分
技术部分
投标人对低压配电系统运维方案的描述中包括:(1)低压配电系统平面图;
(2)低压配电运维现状分析;
(3)低压配电系统功功能;
(4)低压配电系统日常运维制定;
(5)低压配电系统运维注意事项;
(6)低压配电系统应急预案;
(7)低压配电运维负责人;
(8)低压配电运维范围。每有一个方面内容完善、科学合理的得1分,最高得8分。
 
8
14
技术部分
技术部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信息化运维方案内容包含:
(1)运维目标;
(2)运维制度;
(3)运维规范;
(4)运维范围;
(5)运维工作安排。每有一个方面内容完善、科学合理的得1分,最高得5分。
 
5
15
技术部分
技术部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对物联网技术实时监控部分提供的方案内容包括:
(1)监控目的;
(2)监控方式;
(3)监控流程;
(4)监控设备;
(5)应急预案。每有一个方面内容完善、科学合理的得1分,最高得5分。
 
5
16
技术部分
技术部分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对运维人员提供针对性的定期培训并制定培训方案,包含:
(1)培训概述;
(2)培训目标;
(3)培训目的;
(4)培训对象;
(5)培训方式;
(6)培训内容。每有一个方面内容完善、科学合理的得1分,最高得6分。
 
6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在财政预算有保障的前提下 ,供需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续签(续签合同须每年一签),续签不能超过两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进行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0日 00时00分至2024年09月10日 09时0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9月10日 09时05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东华路7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盘锦市数据局(盘锦市营商环境建设局、盘锦市行政审批局)
地  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270号
联系方式: 0427-6693986,13104270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 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 0427-8650051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无
账户名称: 无
账号: 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鹤腾
电  话: 0427-865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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