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市第四印刷厂财务审计项目
金额
4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9/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ybid644-2024
预算金额4万元
招标联系人林久再13998184677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子悦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沈阳市第四印刷厂财务审计项目 (招标编号:SYBID644-2024)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市第四印刷厂财务审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4万元,招标人为沈阳市第四印刷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 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资委令第1号)及相关清产核资工作文件等有 关规定,做好企业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法律鉴证等工作。出具专项财务审 计报告、清产核资工作报告、清产核资报表、资产评估报告及法律鉴证意见书。(详见招标 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阳市第四印刷厂财务审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沈阳市第四印刷厂财务审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资格证书,如分 支机构参加投标,须获得其所属的法人单位授权并由法人单位承诺承担分支机构执业的责 任;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4.项目负责人未处于国家、辽宁省、沈阳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中规定的停止 承接业务期限内;(需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13日08时30分到2024年09月20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请携带营业执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招标代理处获取售价: 500 元每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号北市商务大厦五楼第二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号北市商务大厦五楼第二开标室 因热, 七、其他 项目规模根据《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资委令第1号)及相关清产核资工作文件 等有关规定,做好企业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法律鉴证等工作。出具专项财 务审计报告、清产核资工作报告、清产核资报表、资产评估报告及法律鉴证意见书。(详见 招标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沈阳市第四印刷厂。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市第四印刷厂 地 址:沈河区中山路友爱西巷4号 联系人:林久再 电 话:1399818467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号北市商务大厦 516 室 联系人: 杨子悦 电 话: 024-83961750-801 电子邮件: 140326447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im早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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