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北里207号楼5单元1201房屋出租
金额
5000.00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9/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l2024bj1001381
预算金额5000.00元
招标公司北京华阳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郑傲1860190059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经理010-6629563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北里207号楼5单元1201房屋出租
项目名称 | 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北里207号楼5单元1201房屋出租 | 项目编号 | GL2024BJ100138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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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 北京华阳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出租方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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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 5000元/月 | 出租面积 | 70.28平方米 | |
租赁期 | 2年 | 房屋出租用途 | 居民住宅,不接受集体宿舍使用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年09月12日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2024年09月26日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刘经理 / 联系电话:010-66295632 | 部门负责人:刘经理 / 联系电话:010-66295769 |
- 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披露信息
- 项目图片
- 项目附件
一、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北京华阳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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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出租方联系人 | 郑傲 | |||
出租方联系电话 | 18601900597 |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 所在地区 | 北京市市辖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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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位置 | 朝阳区八里庄北里207号楼 | |||
房屋使用现状 | 空置 | |||
建筑面积 | 1686.72平方米 | |||
房屋用途 |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 否 |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决策类型 | 北京华阳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京广中心商务管理分公司2024年第21次经理办公会纪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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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华阳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
租金估价情况 | 估价单位名称 | 北京华阳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租金估价 | 4500元/月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该房屋无房产证。 |
二、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5000元/月 |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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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挂牌价补充说明 | 租金挂牌价含税 | |||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 70.28 | 租赁期 | 2年 | |
起租日 | 以合同签订为准。 | 免租期 | 1个月 | |
租金调整方式 | ||||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 押一付三,季度预付 | |||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 水;电;气;热;物业费 水费(含自来水费、中水费)、电费、电话费、燃气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物业管理费、房屋租赁税费、卫生费、上网费、车位费、室内设施维修费等各项杂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 |||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 居民住宅,不接受集体宿舍使用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承租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含恢复原状),应事先向出租方提交装修设计施工图及施工方案,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由承租方办理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全部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部门审批,街道安监科、防火办及城建科报备)后,向出租方提交相关批复文件资料,经出租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按获准的设计施工图及有关规范进行施工。承租方应使用经出租方认可的施工方,并支付装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承担全部责任。承租方进行装修时,必须遵守出租方的规定,不得损坏房屋的建筑结构及楼内的任何设施。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愿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金额承租房屋,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3本项目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收取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含)以下部分,收取8‰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至1000万(含)部分,收取7‰服务费;年平均租金1000万至5000万(含)部分,收取6‰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0万以上部分,收取5‰服务费。4本项目禁止转租、分租及合租。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 | 意向承租方与出租方无租金拖欠等违约行为。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0.6 | 交纳时间 |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电汇;网上银行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冲抵价款转付出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无息返还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 (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
三、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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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遴选方式 |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四、项目图片
项目图片 | VR全景:请点击查看本项目的"VR全景"展示 图片:客厅.jpg 图片:卧室1.jpg 图片:卧室2.jpg 图片:卧室3.jp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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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附件
项目附件 | 附件: 如何实名认证-个人用户.pdf 附件: 如何意向承租申请-房屋出租(个人用户).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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