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1815028000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全咨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先生1865021313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附件1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上塘珠宝城标准工业旅游项目(上塘银饰专业化标准厂房)施工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塘珠宝城标准工业旅游项目(上塘银饰专业化标准厂房)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闽发改备[2024]B050061准建莆田市秀屿区上塘银饰小镇实业有限公司企业自筹莆田市秀屿区上塘银饰小镇实业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全咨工程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备招标条件监理进行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秀屿区东峤镇上塘珠宝城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54.34亩,总建筑面积约8.8万平方米,新建1栋综合楼、8栋厂房,框架结构。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一般土建及装饰、室内电气及照明、室内给排水、消防、通风及空调、强弱电、电梯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等工程。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设计范围:本招标项目满足方案及初步设计确定功能的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二次深化设计)、后续设计配合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安装(暖通、电气、给排水等)、装修、电梯工程、消防工程、节能、人防、绿色建筑、智能化系统、幕墙、景观绿化设计、标识、充电桩、BIM技术应用等专业工程设计,并提供后续设计配合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期间的指导配合服务)等。 采购范围:本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和设备采购; 施工范围:本招标项目满足方案及初步设计确定功能所有的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桩基工程、主体建筑、结构、安装(暖通、电气、给排水等)、装修、电梯工程、室外配套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系统、幕墙工程、景观绿化、标志标识系统、BIM 技术应用(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等内容。投融资:根据项目资金需求,投标人在中标后积极对接金融机构,协助项目业主融资。具体合作的建设内容及规模按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执行,并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17397.279万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及结合市场行情(下浮系数为6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118万元。最终以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委托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建筑安装工程结算价作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并按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其中:高程调整系数为1.0、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0.85,下浮系数为60%)调整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包含在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不另行计取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包含在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不另行计取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包含在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不另行计取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包含在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不另行计取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施工前15+施工工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存档备案完成,中标人监理总工期以外的善后服务须随时到位(备注:总工期为770日历天;各投标人投标时施工阶段服务期统一按770日历天填写)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和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未对总监理工程师有无在建作为资格条件要求,评标时不对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有无在建进行查询,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机构成员实行到位承诺。中标后,人员配备按闽建建(201836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简化房建市政工程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的通知》、闽建建〔201837号《关于房建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备案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31 08:00:002024-08-19 18:00:00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最新版的工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82008:3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上塘银饰小镇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秀屿区,邮编:351100

电子邮箱:/

电话:18150280001,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全咨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2号楼13层1302,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fjqzpt888@163.com

电话:18650213133,传真:/

联系人:林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

联系电话:0594-222121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莆田市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莆田市秀屿区政府机关大院内

联系电话:0594-587281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荔城中大道1998号

联系电话:0594-2221086

 

 

保证金缴纳账号信息如下,如果该保证金账号信息与招标文件中保证金账号信息有差异,请停止缴纳,并及时联系代理机构

[户名:莆田市秀屿区上塘银饰小镇实业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府支行;子账号:134415010400050215376789725]

[户名:莆田市秀屿区上塘银饰小镇实业有限公司;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厢支行;子账号:9040210010010000192312000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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