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白银市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概念性方案设计征集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06/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高俊杰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
白银市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概念性方案设计征集公告
白银市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概念性方案设计征集公告,征集人为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进行公开征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白银市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概念性方案设计
2、项目依据:2023年1月19日白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白银市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进行批复(市发改社会[2023]28号号);2023年5月23日白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白银市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市发改社会[2023]176号);
3、项目地点:本工程为白银市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总体规划拟用地194569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白银市银西经济开发区(银西小区南侧、高速路西出口西侧空地)。本次用地面积为111000.00㎡,位于总用地西南部分。
4、设计规模:建设床位 1000 张,停车位1200辆,地下一层。
5、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23900万元。
6、设计内容:
本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包含:总平面图、建筑平面图、立面图、鸟撖图、设计参数、设计依据等;
二、参征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参加征集人员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住建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人员要求:
参加征集人员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须具有丰富设计经验,且为项目主创团队成员;
3、业绩要求:
参加征集人员承担过至少二项三级综合医院设计项目(新建、扩建),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方案设计业绩,或获得相应设计奖项,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等资料。
    4、允许采用联合体方式参与方案征集。
5、信誉要求:
5.1参加征集人员近三年(自2020年6月1日至今)社会信誉良好,提供社会信誉自查承诺(加盖公章);
5.参征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
三、参征人登记资料要求
凡有意参加方案征集者请于2023年6月9日9:00前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809672483[at]qq[dot]com,邮件须简要注明项目名称。
1、单位须提供的资料:
①授权委托书
②营业执照
③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④社会信誉自查承诺(加盖公章)
⑤“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⑥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
注:1、登记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2、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形式登记,如未按征集公告要求将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或未按征集公告要求通知代理机构或因登记联系方式有误(不清晰)、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未及时查阅等原因给参征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参征人承担。
3、参征人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使用其他语种的资料应附有经权威翻译机构核准的中文译文。对资料的理解将以中文为准。
四、征集文件的获取
参征人按照本征集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完整资料后发送至参征人联系邮箱。待资质证件预审通过后将获得相应文件及用地规划图。
五、参征文件递交
参征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6月20日17:00前
参征文件递交地点: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基建后勤管理科
六、评选方式
所有参与方案设计的单位在提交方案设计成果后,前往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白银市进行投屏讲解,由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中心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进行打分及初步筛选,抽取前三名初步设计方案,推送医疗主管单位进行详细评审,最终初步设计方案结果以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示,下一步进行设计单位招标工作。
七、评选时间及地点
评选时间:2023年6月22日上午9点
    评选地点: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四楼会议室
八、其他
1、合格参征人确定方法:资格后审。
2、设计补偿费: 第一名中选人  0   元;
第二名中选人  0   元;
第三名中选人  0   元;
 
3、本项目征集公告发布于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俊杰       
电话: 18009428892      
 
发布时间:2023年 6 月 7 日
 
第一章、参征须知
参征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项目名称
白银市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概念性方案设计
 
项目地点
白银市银西经济开发区(银西小区南侧、高速路西出口西侧空地)
 
征集人
名称: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白银市白银区四龙路222号
 
设计周期
2023年6月7日-2023年6月20日
 
参征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参加征集人员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住建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人员要求:
参加征集人员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须具有丰富设计经验,且为项目主创团队成员;
3、业绩要求:
参加征集人员承担过至少二项三级综合医院设计项目(新建、扩建),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方案设计业绩,或获得相应设计奖项,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等资料。
4、允许采用联合体方式参与方案征集。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征集预备会议
不召开
 
现场调研
不组织,设计单位自行调研
 
征集文件疑问及澄清
接收疑问截止时间:2023年6月9日18点前提出。
将书面提疑文件发送至邮箱:809672483[at]qq[dot]com,并电话通知联系人。
联系人:高俊杰 ,联系电话:18009428892   
 
征集有效期
15日历天
 
参征保证金
不缴纳
 
参征人的备选方案
不做强制要求
 
参征文件是否退还
否。
 
参征文件成果要求
详见“设计任务书”。
 
参征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参征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3年 6月 20日17时前(北京时间)
参征文件提交地点:
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
4、现场评审时间及地点:
评选时间:2023年6月22日上午9点
评选地点: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四楼会议室
 
参征文件编制要求
1、参征文件分为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
资格审查部分和商务部分应使用A4纸张打印、胶装成一册,并按照要求进行盖章、签署;
技术部分应按照A3版面设计,横向布置,左侧装订(胶装)。所有图纸(包括目录、说明、缩印彩图、效果图等)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所附的图表、图像可根据需要进行彩色打印。
2、文件份数和密封:
资格审查部分和商务部分胶装成一册,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密封在一个包封内;
技术部分胶装成一册,提供正本一份,副本八份,密封在一个包封内;
电子文档一份,使用优盘或光盘介质储存,密封在一个包封内;
单独提供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无需装订、密封,现场提交核验。
 
解释权
构成本征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
(1)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2)征集文件各个组成文件按征集公告、参征人须知、评价办法、参征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章节)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3)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4)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征集人负责解释。
 
方案评审及设计补偿
所有参与方案设计的单位在提交方案设计成果后,前往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白银市进行投屏讲解,由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中心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进行打分及初步筛选,抽取前三名初步设计方案,推送医疗主管单位进行详细评审,最终初步设计方案结果以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示,下一步进行设计单位招标工作。
设计补偿费: 第一名中选人     元;
第二名中选人     元;第三名中选人   元
 
 
 
其他说明
1、参征人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费用由参征人自行承担;

 
 
    一、定义及项目概况
1、 征集人
1.1征集人详见参征须知前附表。
2、参征人
参征人系指向征集人提交参征文件的单位。
3、 项目概况
3.1项目名称:详见参征人须知前附表。
3.2项目地点及投资规模:详见参征人须知前附表。
3.3资金来源:详见参征人须知前附表。
3.4征集范围:详见参征人须知前附表。
3.5设计周期:详见参征人须知前附表。
4、 参征人资格条件
详见参征人须知前附表。
二、征集文件说明
5、征集依据
本次征集参照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实施。
6、征集文件的组成
6.1本征集文件包括目录所列内容及所有按本征集文件有关规定发出的补充资料。
6.2参征人获取征集文件后,应认真审阅征集文件中的所有说明及条款,若参征人的参征文件没有按征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参征文件没有对征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参征人自行承担。
7、征集文件的答疑、澄清和修改
7.1参征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征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内容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征集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参征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征集人对征集文件予以澄清。
7.2参征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参征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征集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8、踏勘现场
自行勘察现场
三、参征文件的内容及要求
9、参征文件的组成
参征文件由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组成。
9.1 资格审查主要包括满足征集公告“参征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或合法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须加盖公章);
②依法缴纳税收和的相关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指2023年任意连续三个月)(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须加盖公章,境外单位无需提供);
③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表(2021或2022年度)或自2022年05月至今由基本户开户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提交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须加盖公章,境外单位无需提供);
④社会信誉自查承诺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平台”网站截图(须加盖公章,境外单位无需提供);
⑤类似业绩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成立时间不足的企业,可以提供从成立至今所需要的资料。
备注:资格证明文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资格审查以资格证明文件为准,资格审查(1)-(5)不合格的不进入评审阶段;以上“公章”指彩色鲜章;参征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 “营业执照”;参征人是事业单位的 ,应提供其有效的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参征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参征人是个体工商户的 ,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材料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9.2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参征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参征人基本情况表
(4)近年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
(5)本项目设计人员配备
(6)原创设计声明
(7)其他资料
9.3技术部分主要包括方案成果(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9.4 其他
10、参征文件格式
参征文件包括本须知第9条中的全部内容。参征人提交的参征文件使用征集文件第四章“参征文件及格式”所提供的参征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1、参征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参征保证金。
12、参征人的备选方案
不做强制性要求。
13、参征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3.1参征人应按参征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参征文件的份数。
13.2参征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参征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3.3参征文件封面均应加盖参征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3.4参征人如对参征文件有修改,修改处应由参征人加盖参征人的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四、参征文件的提交
14、参征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4.1参征人应按参征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参征文件的份数。
14.2参征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参征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4.3参征文件封面均应加盖参征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4.4参征人如对参征文件有修改,修改处应由参征人加盖参征人的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5、参征文件的提交
15.1参征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参征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参征文件递交至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参征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交的参征文件,将被拒绝。
15.2参征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参征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撤回参征文件。
五、征集会议程序
16、征集会议程序
16.1征集会由征集人主持,按照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征集,并邀请所有参征人参加。
16.2参征人参加征集会时的注意事项见本须知前附表。
16.3征集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
(1)宣读征集会议纪律;
(2)公布在征集截止时间前递交参征文件的参征人名称;
(3)按照宣布的征集会议顺序,公布参征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经理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4)询问各参征人对征集会议是否有异议;
(5)征集会议结束。
六、参征评审
17、评审委员会
17.1 评审由征集人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成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
17.2 评审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征集人或参征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参征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参征会议公正的;
(3)曾因在招标、评审以及其他有关活动中有过不良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理、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18、评审程序
A、评审准备
(1)成立评审委员会并推选一名评审委员会主任;
(2)评审委员会成员熟悉征集文件内容;
(3)征集人向评审委员会介绍本次征集项目的基本情况并提供所需的其他信息和资料(如需)
B、初步评审
(4)评审委员会对各参征人递交的参征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各方面均满足征集文件各项条款的可以进入方案评审阶段。
C、方案评审
(5)评审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参征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对每家方案进行方案分析,分析出方案优势部分、亮点内容,同时分析每家方案的缺点并提出优化、改进的建议。
(6)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评审结论意见,并经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署。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包括但不限于:
①设计文件需要内容齐全,符合设计要求;
②设计构思的独创性;
③方案的现实可行性;
④整体空间形态及环境效果;
⑤方案的技术经济性。
19.1评审办法:循环票决法。
19.1.1票决办法
评审委员会以投票的方式,对所有合格参征文件择优排序、打分:
1、第一名得3分,第二名得2分,第三名得1分,其余不得分;得票数(总分)相同且影响前三名确定的,由评审委员会对得票数(总分)相同的单位进行再次票选确定,评审委员会每位成员只能选一名,被选定的得1分,未被选定的得0分,得分高者进入前三名排名。
19、参征会评审原则:
评价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影响评价过程和结果。
20、参征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20.1 在评价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参征人对所提交参征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审委员会不接受参征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0.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参征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参征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参征文件的组成部分。
20.3 评审委员会对参征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参征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委员会的要求。
七、设计补偿费用及参征文件有效性
21、本项目对入围的排名前三名中选候选人的方案支付设计补偿费用,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
22、参征人提交的成果文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甘肃省的有关设计规范标准的规定,满足本项目设计任务书要求。
23、所有成果文件如若被2/3以上的评审委员会成员认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设计成果:
1) 提交成果文件截止日后,擅自更改设计内容的;
2) 未按要求签署和递交参征文件的;
3) 成果文件逾期送达的;
4) 未按本征集文件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未响应本项目设计任务书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
5) 成果文件非原创、已经发表过或经2/3以上评委认为与其他同类作品雷同的。
24、如评审委员会认为参征人提交的成果文件未达到本次设计工作要求的,征集人将不予支付其设计补偿。无效设计方案由参征人在收到通知后的7日内取回,征集人不予支付设计补偿,逾期未取的无效设计方案,由征集人自行处理。
八、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
25、由征集人提供的资料和其他物品,其所有权(包括版权)等合法权益归征集人。未经征集人书面同意,参征人不得擅自使用或交由任何第三方使用前述资料和其他物品,否则,参征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并赔偿征集人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26、参征人保证提交给征集人的设计图纸、相关文件、资料、方案等项目成果以及实现该成果所使用的必要方法不侵犯征集人和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著作权、厂商标识、服务标记、商业秘密、公民的肖像权等),否则,参征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并赔偿征集人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27、获得设计补偿的方案,其著作权、设计方案使用权归征集人所有。征集人有权对获得设计补偿的方案征集成果的部分或全部内容进行复制、展览、印刷、出版或其他形式的发布等。
九、语言及计量单位
28、语言
与此次方案征集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成果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参征人的文件为非中文的,应同时提供中文翻译文,并以中文文本为准。
29、计量单位
除国家相关标准及征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设计成果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十、其他
30、其他
其他内容详见参征人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参征文件部分格式(见《征集文件-白银市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概念性设计征集方案-附件》)
 
 
附件:
征集文件_白银市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概念性设计征集方案_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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