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第二眼科医院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0/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1-440300-04-01-360562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深圳地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陈国良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勋1821156799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4
公告正文
深圳市第二眼科医院项目工程监理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标段信息1
附件信息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 | 深圳市第二眼科医院 | 项目编号: | 2301-440300-04-01-360562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
招标项目名称: | 深圳市第二眼科医院项目工程监理 | 招标项目编号: | 2301-440300-04-01-360562001 |
工程类型: | 监理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是否预选招标: | 否 |
是否场外工程: | 否 | 行政监督部门: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3年10月25日18:00时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23年11月14日18:00时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3年10月30日18:00时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3年11月09日17:00时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
备注 : | 无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深圳地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陈国良 |
办公电话: | 13823356056 | 传真: | |
手机号码: | 13823356056 | 电子邮箱: |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深铁置业大厦 | ||
招标代理机构: | 深圳市建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李勋 |
办公电话: | 18211567993 |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 | 2301-440300-04-01-360562001001 | ||
标段名称: | 深圳市第二眼科医院项目工程监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11-14 18:00 | ||
本次发包监理费: | 1580 万元 | ||
计划总投资: | 201000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其他;招标范围包括: 施工前期工程(包括不限于拆迁场地接收与清表、三通一平、临地临设建设、管线迁改等)、同类型医院及医疗建筑工艺对标学习与会务安排、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基础工程、建筑工程、幕墙工程、电气工程、医疗专项工程(洁净工程、防辐射防护工程、医疗气体、物流传输系统、垃圾、被服自动收集系统、衰变池、污水处理站等)、给排水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电梯工程、高低压配电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泛光照明、通信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室外道路工程、室外给排水管网工程、标识标线、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园林景观、室外装修工程、临时工程、室内精装修工程、衰变池、污水处理站、与市政管网接驳、市政工程、医疗设备和医疗信息化安装配合及与本项目相关的附属设施等所有工程的施工和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具体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四联社区排榜村,恒心路与康达路交汇处东南侧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
计划开工日期: | 2023-12-01 00:00:00.0 | 计划竣工日期: | 2028-12-30 00:00:00.0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拟采用定标方法: | 票决抽签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 | ||
投标申请人项目总监必须具备最低资质等级: | 有 | 项目总监专业要求: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
拟派项目总监是否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 是 |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 以下条件部分满足: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不分级 房屋建筑工程甲级 |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接受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的投标,但是在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中,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往高排序,该投标人排位未在前1/2人数(含与其中投标报价差价不超过1%的投标人)时,不得确定其为中标人。3.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递交投标文件时,在资格审查阶段,当部分相关单位自愿退出后其中只剩1家单位时,招标人可接受该单位投标,否则应拒绝所有相关单位投标。招标人也可直接拒绝所有相关单位投标。 | ||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无 | ||
其他投标条件: |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设函》,列入黑名单的监理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
附件信息
序号 | 文件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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