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吕四港镇鹤城路鹤港路排污管网修复工程资格后审公告
项目编号 | B3206810359000621 | 项目名称 | 启东市吕四港镇鹤城路鹤港路排污管网修复工程 |
标段编号 | B3206810359000621002001 | 标段名称 | 启东市吕四港镇鹤城路鹤港路排污管网修复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启东市吕四港镇鹤城路鹤港路排污管网修复工程
招标公告
友情提醒:本工程系网上招投标项目,具体参与报名、投标需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方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页右侧“主体登录”,选择点击“项目响应方登录”,插入CA锁,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操作。)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东市吕四港镇鹤城路鹤港路排污管网修复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启东市吕四港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启东市吕四港镇鹤城路鹤港路。
2.1.2建设规模:审定价14386032.90元。
2.1.4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3月。(实际开工日期以总监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8月。
2.1.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2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的启东市吕四港镇鹤城路鹤港路排污管网修复工程,主要包括管道修复、道路修复、检查井加固修复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o投标人 o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ü近两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2年),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ü近一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1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ü近三个月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ü近五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5年),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03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3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投标截止时间
5.1各投标申请人须于2024 年 03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以前将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确定发包价随机抽取 ü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指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启东市吕四港镇人民政府 |
代理人: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启东市吕四港镇人民政府 |
地址:启东市南苑西路1168号国动产业园2号楼402室 |
联系人:潘高峰 |
联系人:徐海燕 |
电话:13912226238 |
电话:0513-83248588 |
启东市吕四港镇人民政府 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或授权委托人:
2024年03 月13 日
信用承诺书.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吕四鹤城路图纸.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