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人民医院)污水站运维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1/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xbzc-0129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静0991-5823555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人民医院)污水站运维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7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XBZC-01295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人民医院)污水站运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管理范围:医院污水站、友谊楼污水消毒间机房内所有设备(包括风机、配电箱、加药泵、配药箱、流量计、数采仪、照明),格栅间所有设备(包括强排风、格栅机、照明),化粪池内水泵。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 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 近一年任意月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无需纳税或免税的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7日 至 2023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
方式:线下获取(现场现金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7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② 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近一年任意月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无需纳税或免税的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人民医院)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北路789号
联系方式:0991-7518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
联系方式:王静、刘建新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建新王静
电 话: 0991-582355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人民医院)污水站运维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7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XBZC-01295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人民医院)污水站运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管理范围:医院污水站、友谊楼污水消毒间机房内所有设备(包括风机、配电箱、加药泵、配药箱、流量计、数采仪、照明),格栅间所有设备(包括强排风、格栅机、照明),化粪池内水泵。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 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 近一年任意月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无需纳税或免税的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7日 至 2023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
方式:线下获取(现场现金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7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② 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近一年任意月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无需纳税或免税的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人民医院)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北路789号
联系方式:0991-7518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
联系方式:王静、刘建新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建新王静
电 话: 0991-5823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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